公司公告☆ ◇300402 宝色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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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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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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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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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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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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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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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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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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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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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 │宝色股份(30040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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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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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公司章程(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3dcc35e8-9124-44fa-b045-1f30d65a6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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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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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ea023e7b-8b32-4e7b-ae32-436c48427d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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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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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7e3881e4-fe7b-458d-ba84-4928b4d1e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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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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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e89abe42-40e5-4893-a8d8-01e4b1036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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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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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6282f4d4-2f2e-4f81-b48b-d8799cd8cd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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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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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
5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秉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紧密结合公
司发展战略,综合考量项目投资与运营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利用等多方面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
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
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e011fe6d-01d0-4227-b815-d23e816db0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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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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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
5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薛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秉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紧密结合公司
发展战略,综合考量项目投资与运营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利用等多方面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
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以及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会同意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任
期制与契约化薪酬考核结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
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本次经营范围及《公司
章程》的具体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对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相关制度全文。
上述子议案 4.01-4.02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90e76e0c-5a1d-46b5-b6be-09227d7638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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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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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c349a8b2-a62f-4907-99c7-7980b6899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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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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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指定相关部门作为战略委员
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向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告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正常情况下,会议召开 3日前须通知(以电子邮件、邮件、电话、短信及
专人送出等方式)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当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在保证全体参会人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
以依照程序采取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战略委
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将该意见记载于授权委托书,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每一名战略委员会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
托,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会议
的,视为不能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战略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后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成员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应将相关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
规定。
第二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发表
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会议资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
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会议列席人员、记录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47f4aaac-7402-453f-b230-bddfa9d81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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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28│宝色股份(30040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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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但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
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定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评程序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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