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93 中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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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42 │中来股份(300393):关于收到股东《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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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44 │中来股份(30039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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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3 │中来股份(30039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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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4 │中来股份(30039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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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4 │中来股份(30039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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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4 │中来股份(300393):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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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4 │中来股份(30039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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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4 │中来股份(30039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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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4 │中来股份(300393):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关联方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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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6 │中来股份(300393):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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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42│中来股份(300393):关于收到股东《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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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300393):关于收到股东《放弃行使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289ac1eb-efee-468c-8feb-23c501d12b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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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9:44│中来股份(30039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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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林建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78,236,9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36%)的股东、董事、
总经理林建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68
8,8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林建伟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236,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林建伟减持所得资金将优先用于履行对公司私募基金投资本金差额补足承诺。公司将做好前述差额补足承诺资金
的监管,保障林建伟优先向公司支付承诺款。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2,688,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896,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21,792,54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0%)。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 年 2月 28日至 2026 年 5月 27日,相关法律
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
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
果在前述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的上限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通
过普乐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有的非限售股份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
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每次减持时,本人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
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建伟先生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林建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林建伟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林建伟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林建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98b55f9d-54a8-4263-9741-f43d47b89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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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3│中来股份(30039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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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00,000万元-150,000万元 亏损:85,639.76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07,000万元-157,000万元 亏损:91,773.32万元
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2025年光伏行业整体仍处于阶段性调整期,供需错配与低价竞争的态势依然延续,尽管行业启动
反内卷举措,但供需失衡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善。报告期内,光伏主要产品价格仍处于相对低位,叠加行业上游硅料、银浆等主要原材
料价格大幅上涨等相关因素,导致公司整体毛利水平下降,部分在手订单出现亏损形成预计负债。同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财务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市场及行业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上述因素对公司净利润有较大影响。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技术创新为引擎、以产品质量为基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科技创新与增收降本,扩展产品技术应用
领域研究,持续提升公司发展韧性,保持光伏高效电池和组件、材料技术的先进性,同时积极拓展综合能源管理新业务范式,加快推
进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强化穿越行业周期的实力。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2025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7260579f-d23d-4881-9d53-b64cd972b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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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4│中来股份(30039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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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
承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基于业务发展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的综合考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造成所拥有上海
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烨”)权益的比例下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
民生能源有限公司放弃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上海源烨 44.3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同意公司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2d1680ed-b70a-45dd-9e84-89b42c95f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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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4│中来股份(30039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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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有组织架
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2ab6c36a-bd53-4b35-b21f-ec69f7d4f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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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4│中来股份(300393):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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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民生”)持有上
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烨”)19.01%的股权。近日,上海源烨的控股股东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能科”)根据其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部署及专业化整合要求,拟将其持有的上海源烨44.3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综
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智慧能源”),拟转让价格约为11.86亿元,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
协议签署完成支付60%,交割完成后支付30%,交割完成后1月内支付10%。上海能科就该事项征询中来民生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基于业务发展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的综合考虑,中来民生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来民生仍持
有上海源烨19.01%股权。此外,上海能科与中来民生签署的合资协议等的履行主体将由上海能科变更为国电投智慧能源。
2026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
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放弃上海能科拟转让其持有的上海源烨44.3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重组
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拟转让方上海能科成立于2006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文革,注册资本55,448.5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田
林路888弄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792736752K,主营业务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能科100%股权。
拟受让方国电投智慧能源成立于2022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勇,注册资本300,4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河北)
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B座3号7楼711-13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7LG0PC3D,主营业务为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电投智慧能源100%股权。
上海能科、国电投智慧能源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上海能科、国电投智慧能源不
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源烨成立于2021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城,注册资本169,599.2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前裕
公路199号(上海裕安经济小区),主营业务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上海源烨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44.35% 国家电投集团综合智慧 44.35%
公司 能源有限公司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 36.64%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 36.64%
公司 公司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 19.01%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 19.01%
公司 公司
(三)上海源烨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万元,经审计) (万元,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0,273.54 1,199,950.29
负债总额 1,020,188.52 969,476.55
净资产 230,085.02 230,473.73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前三季度
(万元,经审计) (万元,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9,333.05 110,337.70
营业利润 24,013.14 26,963.77
净利润 19,720.04 20,407.77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海能科所持上海源烨44.3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75,224.98万元,股权转让价格约为11.86亿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标的
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收益法评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经上海能科与国电投智慧能源协商一致确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来民
生如不放弃本次股权优先购买权,将支付相应对价。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和影响
上海能科与国电投智慧能源所属集团均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上海能科向国电投智慧能源转让上海源烨股权,旨在
优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以期更好地支持上海源烨的长远发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基于业务发展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的综合考虑。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造成所拥有上海源烨权益的比例下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基于业务发展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的综合考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造
成所拥有上海源烨权益的比例下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股子公司中来民生放弃上海能科拟转让其持有的
上海源烨44.3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7936dbec-7a57-4a76-aff3-920315e68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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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4│中来股份(30039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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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担保额度、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等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和 2025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光电”)顺利地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近日公司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对被担保方的担
保余额
公司 泰州中来光电 20,000 156,752.07
公司本次担保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48,120.25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
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3,547.57 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上述被担保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业务正常,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泰州中来光电在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确定的最高融资额度有效期限内(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2 月30 日)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2 亿元,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852,395.0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951,03
7.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2.1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876.
8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TAIZ04(高保)2026000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3f964891-1a22-4d47-bef6-676af23154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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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4│中来股份(30039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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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30039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f01d76a0-80cc-446c-8e34-2271e6b81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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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4│中来股份(300393):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关联方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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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近日,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
来光电”)中标甘孜州乡城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孜浙新能”)的“甘孜乡城贡札(II 标)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
件标段 B”的公开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 15,411.85 万元。泰州中来光电与甘孜浙新能签署《甘孜乡城贡札(II 标)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组件B标段采购合同》,将向甘孜浙新能供应 N型单晶光伏组件及备品备件等。
(二)本次项目招标人甘孜浙新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甘孜浙新能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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