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9 艾比森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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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8 │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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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7 │艾比森(30038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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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7 │艾比森(30038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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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 │艾比森(30038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丁彦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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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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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 │艾比森(30038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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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 │艾比森(3003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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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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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 │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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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 │艾比森(30038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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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8│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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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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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7│艾比森(30038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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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艾
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丁彦辉先生发行 41
,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9,53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9,235,636.58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294,363.42 元。
以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对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42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全部募集
资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已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029.4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不适用。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
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1860107b-bfef-44ab-a8b8-2cd7b3bf1a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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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7│艾比森(30038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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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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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艾比森(30038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丁彦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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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丁彦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本次发
行前,丁彦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4,671,549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33.78%。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6,153,846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丁彦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70,825,395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
总额的41.14%。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按调整后发行数量 47,058,823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丁彦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
71,730,372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41.27%。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
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
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发行对象丁彦辉先生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并且丁彦辉先生将依法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并同意丁彦辉先生免于发出要约后,丁彦辉先生
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
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eee2076b-337d-4a65-a5e9-837d18e1d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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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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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965d8fbc-2379-4cab-95c1-958f278df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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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艾比森(30038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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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0c0972a4-092d-4ed9-8e55-2bc505ea2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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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艾比森(3003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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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4638a809-ff90-442f-b6b3-363f8cdb5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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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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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30e857cb-58d4-441e-917e-c5595a0103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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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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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51decf3c-56dd-4f35-a7ba-08fcb4975b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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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6│艾比森(30038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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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ffab4951-c87b-4fa6-a53a-1fbca18c7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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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5│艾比森(30038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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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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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5│艾比森(30038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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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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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5│艾比森(30038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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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97554552-e4ae-45f0-ba3b-f1be14c12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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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2│艾比森(300389):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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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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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28│艾比森(30038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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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dab671d9-13e6-4fbb-867d-ed2e57da3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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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28│艾比森(30038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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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a803f199-7be7-4087-966d-dfc90e1db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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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6:06│艾比森(3003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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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0c51f6ba-1544-4529-8848-0369cd45a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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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6:05│艾比森(300389):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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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fbaea64f-72d4-49ad-846c-5c6cc68d73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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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6:05│艾比森(30038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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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79ad4416-f420-4a40-9824-61b28454ea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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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5:52│艾比森(300389):国泰海通关于艾比森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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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300389):国泰海通关于艾比森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cfe53744-08db-4f9b-9e0c-7e5dfbd9e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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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5:52│艾比森(300389):国泰海通关于艾比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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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
55 号)同意,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 万股,并于 2
022 年 5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
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需履行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
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4 年 3 月,公司因拟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聘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作为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继。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于近日完成,存续
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保荐机构”)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
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殷凯奇、桑继春
联系电话 0755-25860625、0755-2586988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389
注册资本 369,100,317.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
园一期 3 栋 A 座 18、19、20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
园一期 3 栋 A 座 18、19、20 层
法定代表人 丁彦辉
实际控制人 丁彦辉
联系人 孙伟玲
联系电话 0755-2879412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4 月 28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5 月 2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公司注册资本尚未进行工商变更,公司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 36,851.6912 万元。
四、保荐工作概述
自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以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投资理财、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9、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培训;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持续督导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 无
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自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以来,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
披露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
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说明及评价
自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以来,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
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自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以来,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艾比森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5,953.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29.44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
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国泰海通证券自 2024 年 3 月承接持续督导时,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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