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86 飞天诚信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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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52 │飞天诚信(30038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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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8:22 │飞天诚信(3003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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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1:00 │飞天诚信(30038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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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18 │飞天诚信(30038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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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42 │飞天诚信(300386):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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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5:42 │飞天诚信(300386):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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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24 │飞天诚信(30038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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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24 │飞天诚信(30038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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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26 │飞天诚信(30038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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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7:26 │飞天诚信(30038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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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52│飞天诚信(30038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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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5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持有公司股份47,086,0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26%)的股东、董事、经理李
伟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
公司于近日接到李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1.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例
称 价 股) (%)
李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5.7.24- 19.55 399 0.95
2025.7.3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086,061 11.26% 43,096,061 10.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771,515.00 2.82% 7,781,515 1.86%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314,546 8.45% 35,314,546 8.45%
注:上述尾差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李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未违反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期间未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李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46f044be-d34b-4883-b639-05f3330632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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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8:22│飞天诚信(3003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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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持有公司股份47,086,0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26%)的股东、董事、经理李伟
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
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
公司于近日接到李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自 2023 年 8月 24 日至 2025年 7月 25日累计减
持 170.9万股。李伟先生所持股份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由 11.28%减少至 10.88%,触及 1%的整数倍。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8.24——2025.7.25
股票简 飞天诚信 股票代码 300386
称
变动类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型(可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B股等)
A股 170.9 0.41%
合 计 170.9 0.41%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17.51 11.28% 4,546.60 10.88%
其中:无限售条 961.13 2.30% 1,015.15 2.43%
件股份
有限售条 3,756.38 8.99% 3,531.45 8.45%
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 是√ 否□
履行已作出的承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预披露李伟先生的
诺、意向、计划 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5-023)。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是□ 否√
在违反《证券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是□ 否√
六十三条的规定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6f35eda7-4f53-49fa-be87-5c8880b8d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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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1:00│飞天诚信(30038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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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 47,086,0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6%)的股东、董事
、经理李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5 年 7月 8日至 2025 年 10月 7日),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李伟,系公司董事、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47,086,0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李伟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比例:不超过 4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二)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李伟先生作出的相关承
诺如下: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
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
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人直接
、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
定期内不予以出售;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
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伟先生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股东李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后,李伟先生仍是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具体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李伟先生承诺在按照本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李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李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1e64cc3e-5572-4ec5-bec8-8e3138d3cc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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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18│飞天诚信(300386):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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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 47,086,0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6%)的股东、董事
、副总经理李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5年 7月 8日至 2025年 10月7 日),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李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47,086,06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李伟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比例:不超过 4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二)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李伟先生作出的相关承
诺如下: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且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
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
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人直接
、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
定期内不予以出售;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
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伟先生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股东李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后,李伟先生仍是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具体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李伟先生承诺在按照本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李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李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601c12ab-e1fd-429e-9dbf-8aeb17df1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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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42│飞天诚信(300386):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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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宏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补助 1,020,0
00.00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补助资金已到账。本次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上公司获得
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1,020,000.00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
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风险提示与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涉及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5cd30936-933e-4e04-aa37-e488ddd6d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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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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