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59 全通教育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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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 │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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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 │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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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0 │全通教育(300359):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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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7 │全通教育(30035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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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6 │全通教育(3003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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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 │全通教育(30035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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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 │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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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 │全通教育(30035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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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 │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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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 │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志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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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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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 4月 29日,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 14:30在中山市东区
中山四路 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 5座 18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
午 15:00。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3,354,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21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501,15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9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53,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26%。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
)共 1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53,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毛剑波先生作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
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2,279,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91%;反对 959,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3%;弃权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7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921%;反对 95
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532%;弃权 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46%。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2,38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8%;反对 959,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3%;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81,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938%;反对 95
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532%;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0%。
3、审议通过了《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2,387,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8%;反对 954,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4%;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86,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420%;反对 95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050%;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0%。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387,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8%;反对 954,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4%;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86,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420%;反对 95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050%;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235,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04%;反对 1,05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1%;弃权 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4,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177%;反对 1,
0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984%;弃权 5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4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9,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1%;反对 955,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8%;弃权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37,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193%;反对 95
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427%;弃权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340,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92%;反对 953,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7%;弃权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39,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110%;反对 95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510%;弃权 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9%。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龙芳、刘文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c89cc94-f22f-4857-befe-1a392180d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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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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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7e4d531-1a36-4bfb-9781-6ea4ba8c1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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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0│全通教育(300359):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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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
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
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资金来源: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经营管理中
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及风险控制、核算管
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公司委托理财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财务经营管理中心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
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经营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度的短期低风险投资
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委托理财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委托理财相关的内控制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c462ba-cc52-4c5e-8f73-17e0f61e7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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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7│全通教育(30035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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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30035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fad72f-deb3-4b99-9bb5-222549795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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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6│全通教育(3003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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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3003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b229e0-fd10-4e75-a7e7-b926cdf5a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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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全通教育(30035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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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 [2026] 25010180029号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全通教育”)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全通教育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全通教育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044a96-bd24-4ba7-965c-0f2990d3a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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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全通教育(30035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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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 25010180041号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2025年度财务报
表,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出具了司农审字 [2026] 2501018001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全通教育
管理层编制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
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全通教育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全通教育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全通教育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全通教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适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全通教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全通教育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新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提国
中国 广州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 30,079.94 44,257.6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3.34 34.4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4% 0.08%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13.34 与主营业务无 34.48 与主营业务无
形资产、 关的出租办公 关的出租办公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 室、销售设备 室、销售设备
营受 等 等
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
形成
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3.34 34.4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
易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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