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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50(华鹏飞)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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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50 华鹏飞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2 18:42 │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 │ ├─────────┼──────────────────────────────────────────────┤ │2026-04-01 18:06 │华鹏飞(30035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3-16 18:15 │华鹏飞(3003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16 18:14 │华鹏飞(3003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3-05 18:20 │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 │ ├─────────┼──────────────────────────────────────────────┤ │2026-02-26 18:54 │华鹏飞(3003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 │2026-02-26 18:54 │华鹏飞(300350):《资金管理制度》(2026.2) │ ├─────────┼──────────────────────────────────────────────┤ │2026-02-26 18:54 │华鹏飞(300350):《财务管理制度》(2026.2) │ ├─────────┼──────────────────────────────────────────────┤ │2026-02-26 18:51 │华鹏飞(30035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26 18:50 │华鹏飞(30035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2026-04-02 18:42│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 ─────────┴──────────────────────────────────────────────── 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d394d37d-2237-4abf-a694-f3d923b7de69.PDF ─────────┬──────────────────────────────────────────────── 2026-04-01 18:06│华鹏飞(30035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 24日、2026年 3月 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深圳市华源 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鸿”)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26年 2月 24日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以及2026年 3月 16日发布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号、2026-006号、2026-009号)。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华源鸿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深圳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交银深华源鸿流 202601号),相 应借款由华源鸿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源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华源鸿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共同对公司承担 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源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 1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 4303 法定代表人:姚少军 注册资本:5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源鸿 51.00%股权、深圳市菲斯特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源鸿 49.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航空运输货物 打包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二手车 经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 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深圳市华源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24.12.31) (截止 2025.09.30) 资产总额 31,426,089.41 35,531,466.32 负债总额 42,107,328.93 45,867,230.40 资产负债率 133.99% 129.09% 净资产 -10,681,239.52 -10,335,764.08 深圳市华源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度) (2025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20,654,826.85 74,408,088.56 利润总额 34,012.15 345,475.44 净利润 34,012.15 345,475.44 3、经核查,华源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华源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借款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至 2027年 3月 25日止。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市华源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范围及金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 1,000万元人民币;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全部主合同 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 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3、华源鸿其他股东与公司的反担保保证函 (1)反担保人:深圳市菲斯特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2)债权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公司履行担保责任、要求本反担保保证人履行反担保责任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下述金额与反担保人目前持 有的债务人股权比例之乘积:公司根据有关的担保合同代债务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含利息); 前款所述之代偿款自公司支付之日起至本反担保保证人履行反担保责任之日的利息; 有关担保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向公司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5)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85%;公司及 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2,998.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6%。公司及子公司未有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各相关方签署的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反担保保证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466b706-9f93-4e0a-aaa6-5d4972c0d6dc.PDF ─────────┬──────────────────────────────────────────────── 2026-03-16 18:15│华鹏飞(3003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楼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华商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愿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 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2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含网络投票时间)及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 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2.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 (南区)T2栋 4308 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内容。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童炜琨女士主持。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月 16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3月 16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68人。根据本所律师对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证明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9,037,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1805%。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6年 3月 10日(星期二)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之本所见证律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264 人,代表股份14,184,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2.5239%。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议案 ,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议案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23,476,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46%;反对 9,70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2844%;弃权 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3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944%; 反对 9,70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144%; 弃权 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2%。 (2)议案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23,167,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531%;反对 10,01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5159%;弃权 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13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03%; 反对 10,01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886%; 弃权 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2%。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见证。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由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18fb7cc7-ec73-4e7b-9af2-b4dd6545e3e8.PDF ─────────┬──────────────────────────────────────────────── 2026-03-16 18:14│华鹏飞(3003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3月 16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3月 16日至 2026年 3月 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 16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3月 16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董事会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童炜琨女士主持。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68名,代表股份133,221,9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7045%。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037,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805%;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4名,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84,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39%;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共计264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84,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39%。 7、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76,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46%;反对9,704,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44%;弃权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4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944%;反对9,704,46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144%;弃权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167,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4531%;反对10,012,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7.5159%;弃权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130,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203%;反对10,012,86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5886%;弃权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振宇、刘崇庆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2f5dd939-58f2-423e-90f1-70870029baec.PDF ─────────┬──────────────────────────────────────────────── 2026-03-05 18:20│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 ─────────┴──────────────────────────────────────────────── 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f3f6a876-d904-462b-bdfb-1e36461eb7cb.PDF ─────────┬──────────────────────────────────────────────── 2026-02-26 18:54│华鹏飞(3003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华鹏飞(3003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bb33cdcc-1a83-4bff-86e2-73e86def678c.PDF ─────────┬──────────────────────────────────────────────── 2026-02-26 18:54│华鹏飞(300350):《资金管理制度》(2026.2) ─────────┴──────────────────────────────────────────────── 华鹏飞(300350):《资金管理制度》(2026.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2cd3c8c6-a69c-44e0-8e15-d9e211a50711.PDF ─────────┬──────────────────────────────────────────────── 2026-02-26 18:54│华鹏飞(300350):《财务管理制度》(2026.2) ─────────┴──────────────────────────────────────────────── 华鹏飞(300350):《财务管理制度》(2026.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5c433231-a396-4ca0-8d47-68b99cba7ff3.PDF ─────────┬──────────────────────────────────────────────── 2026-02-26 18:51│华鹏飞(30035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已于2026年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分别为张京豫先生、张倩女士 、张光明先生、童炜琨女士、姜洪章先生、徐川先生及曲新女士。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固定资产专项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票据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内保直贷业务、国内保理业务、并购或回购贷款等业务。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华鹏飞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供应链”)、深圳市华源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鸿”)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2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为华鹏飞供应链、华源鸿提供授信担保需以华鹏飞供应链、华源鸿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为前提。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范围内代表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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