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50 华鹏飞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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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2 │华鹏飞(30035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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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2 │华鹏飞(300350):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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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6 │华鹏飞(30035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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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6 │华鹏飞(30035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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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6 │华鹏飞(30035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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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6 │华鹏飞(300350):关于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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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6 │华鹏飞(30035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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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7:56 │华鹏飞(300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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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12 │华鹏飞(30035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姜洪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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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12 │华鹏飞(30035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徐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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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2│华鹏飞(30035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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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已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分别为张京豫先生、张倩女士
、张光明先生、童炜琨女士、徐川先生、曲新女士以及姜洪章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总经
理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张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程渝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程渝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
公司总经理张倩女士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程渝淇女士、詹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丽华女士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暨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
公司总经理张倩女士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张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为止。张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游雷云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表决结果: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a45133cb-a516-419b-947a-425205c99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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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02│华鹏飞(300350):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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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程渝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及董事会秘书;聘任詹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丽华女士为财务负责人暨财务总监;聘任张磊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游雷
云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为止,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华
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程渝淇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张磊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 4308会议室
办公电话:0755-84190977、0755-84190988
传真号码:0755-84160867
电子邮箱:IR@huapengfei.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0fa97bd6-b696-4285-84e1-6d4416ee1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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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6│华鹏飞(30035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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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至 2025年 9月
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15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9月 15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董事会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徐丽华女士主持。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94名,代表股份121,106,5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5487%。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9,075,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87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9名,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30,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61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共计 89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30,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613%。
7、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张京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0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3,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73%。
1.02选举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18,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2,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56%。
1.03选举张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586,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1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626%。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姜洪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578,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35%。
2.02选举曲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28,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82%。
2.03选举徐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07,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松竹、张燃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a6cd6836-580d-4aa4-afea-d00cf311b4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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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6│华鹏飞(30035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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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楼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华商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过程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愿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
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含网络投票时间)及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
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2.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
南区)T2栋 4308 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内容。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京豫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
公司董事会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徐丽华女士主持。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9月 15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94人。根据本所律师对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证明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9,075,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1874%。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之本所见证律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89人,代表股份 2,03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0.3613%。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3.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议案
,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①《选举张京豫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京豫先生当选。同意:119,209,788 股,超过参加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下同)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73%。
②《选举张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倩女士当选。同意:119,218,687 股,超过参加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56%。
③《选举张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光明先生当选。同意:119,586,792 股,超过参加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626%。
(2)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①《选举姜洪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姜洪章先生当选。同意:119,578,689 股,超过参加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35%。
②《选举曲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曲新女士当选。同意:119,228,692 股,超过参加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82%。
③《选举徐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川先生当选。同意:119,207,783 股,超过参加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86%。
上述议案一、二为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见证。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由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c5f5c251-d1bc-4dc2-b848-ddd81f4b54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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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06│华鹏飞(30035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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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已于2025年9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分别为张京豫先生、张倩女士
、张光明先生、童炜琨女士、徐川先生、曲新女士以及姜洪章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京豫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京豫先生
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曲新女士、姜洪章先生、张光明先生,其中委员会主任由曲新女士担任。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姜洪章先生、张倩女士、曲新女士,其中委员会主任由姜洪章先生担任。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徐川先生、姜洪章先生、张京豫先生,其中委员会主任由徐川先生担任。
4、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张京豫先生、张倩女士、徐川先生,其中委员会主任由张京豫先生担任。
表决结果: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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