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44 *ST立方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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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7:12 │*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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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02 │*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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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7 │*ST立方(300344):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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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ST立方(3003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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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10 │*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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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23 │*ST立方(30034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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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18 │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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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18 │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
│ │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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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17 │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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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47 │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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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7:12│*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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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同时 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
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前期,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5-020)。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内容,认
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 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
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
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
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0b83f3e0-4f89-4fd1-bb7c-677505cff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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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02│*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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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02cfec9-f2d1-4c80-8d48-e920fc360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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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17│*ST立方(300344):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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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或者“公司”)股票(2025年 12 月 2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连续 7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51.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
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
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4、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 2025 年 12 月 2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连续七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50%(-51.14%),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风险事项提示
前期,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
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内容,认定公司通过开展
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
润总额。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
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
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5.2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
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628c89b-a42a-40d7-930c-1e59abff8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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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ST立方(3003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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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方(30034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94fa832b-ace0-4170-99d3-a9228a884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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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9:10│*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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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7452f955-b655-4278-a31d-24bf01216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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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23│*ST立方(30034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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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方数科”)股票于 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3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33.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
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
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
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4、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日、2025 年 12 月 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33.88%,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风险事项提示
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5 年 1
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内容,认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
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
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
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
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
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5、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4d2d7720-3e1d-43ce-b8ee-69bcda2c4d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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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18│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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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
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
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
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前期,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32025001 号),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5-020)。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内容,认
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
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
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4975f1a5-6cce-4141-bd8d-1e20979b7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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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18│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
│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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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e763246c-8f50-43a5-aac4-f281902d6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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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7:17│ST立方(300344):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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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立方数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股票(股票简称:ST 立方,股票代码:300344)于 2025 年 12 月
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5 年 12 月 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2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立方”变更为“*ST 立方”,股票
代码仍为“300344”;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8 号
)(以下简称“《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
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591,582,002.3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
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
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
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
公司披露的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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