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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6(凯利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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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26 ST凯利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2 17:16 │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 │ ├─────────┼──────────────────────────────────────────────┤ │2026-03-30 17:26 │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 │2026-03-11 17:02 │ST凯利(3003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2-12 18:36 │ST凯利(3003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2-11 17:04 │ST凯利(300326):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2-11 17:04 │ST凯利(300326):凯利泰舆情管理制度 │ ├─────────┼──────────────────────────────────────────────┤ │2026-02-11 17:04 │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23 20:18 │ST凯利(300326):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利格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6-01-23 20:18 │ST凯利(30032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19 16:12 │ST凯利(3003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 2026-04-02 17:16│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 ─────────┴──────────────────────────────────────────────── 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股份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444d298b-b820-4621-8b41-265a96a8efed.PDF ─────────┬──────────────────────────────────────────────── 2026-03-30 17:26│ST凯利(3003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凯诚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诚君泰 ”)、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计划自2026年3月3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 法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股东凯诚君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 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 3月3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7,170,127 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 2、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凯诚君泰持有公司25,132,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吕向东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李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2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刘双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17 ,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魏永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凯诚君泰、吕向东先生、李虹女士、 刘双全先生、魏永梅女士合计持有公司7.96%的股份。 3、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凯诚君泰、李虹、 刘双全、魏永梅计划自2025年7月11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 司股份不低于14,339,000股。该计划已于2025年9月25日实施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股份变动触及1%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魏永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7,170,127股且不高于14,340,254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 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3月31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若在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否。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 9、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期间及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 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如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相关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和相关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计划和相关增持行为为凯诚君 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在增持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 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凯诚君泰、吕向东、李虹、刘双全和魏永梅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b7972f6-b620-4510-8b10-17a8d211283f.PDF ─────────┬──────────────────────────────────────────────── 2026-03-11 17:02│ST凯利(3003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众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4 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众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 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人员,汲取经验 教训,积极参加相关专题培训,加深对证券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的全面自查与优化工作,通过梳理关键业务流程、识别控制薄弱环节,对原有内控制度进行补充、修 订与完善,构建了更加严谨、高效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3、公司已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 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加强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 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公司将日常业务中对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关口前移,公司相关部门不定期将最新的关联方清单发送给各部门负责人,提请业 务负责人密切关注自己负责板块是否拟与清单中列示的关联方发生交易情况,若必须发生,则应提前将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 理性、定价公允性进行专项说明,同时提交市场询价分析说明。 5、针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中所涉及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分析了相关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研发进展和所处市场环 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其公允价值重新进行了估值,公司已按照估值结果对相关账目进行了调整。 6、公司管理层系统总结前期内部控制整改成效,以配合年审工作高效推进为核心,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关联交易及子公司管控 等关键环节行为,以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定期报告编制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定期报告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7、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 听取监管部门意见,确保公司经营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 应情形消除。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4条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公司应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的情况和风险提 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b479467e-0b41-43d6-8f1f-689d794ec78d.PDF ─────────┬──────────────────────────────────────────────── 2026-02-12 18:36│ST凯利(300326):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众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4 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众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 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人员,汲取经验 教训,积极参加相关专题培训,加深对证券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的全面自查与优化工作,通过梳理关键业务流程、识别控制薄弱环节,对原有内控制度进行补充、修 订与完善,构建了更加严谨、高效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3、公司已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 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加强了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 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4、公司将日常业务中对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关口前移,公司相关部门不定期将最新的关联方清单发送给各部门负责人,提请业 务负责人密切关注自己负责板块是否拟与清单中列示的关联方发生交易情况,若必须发生,则应提前将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 理性、定价公允性进行专项说明,同时提交市场询价分析说明。 5、针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段中所涉及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分析了相关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研发进展和所处市场环 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其公允价值重新进行了估值,公司已按照估值结果对相关账目进行了调整。 6、公司管理层系统总结前期内部控制整改成效,以配合年审工作高效推进为核心,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关联交易及子公司管控 等关键环节行为,以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定期报告编制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定期报告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7、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 听取监管部门意见,确保公司经营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 应情形消除。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4条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公司应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的情况和风险提 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838bc2d7-3ed6-4b1b-a127-7c7efddbd220.PDF ─────────┬──────────────────────────────────────────────── 2026-02-11 17:04│ST凯利(300326):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ST凯利(300326):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d660d601-990f-47c3-9f50-708d10b22b03.PDF ─────────┬──────────────────────────────────────────────── 2026-02-11 17:04│ST凯利(300326):凯利泰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舆情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第六条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 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小组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舆情工作组,且根据管理要求 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上证 e互动问答、论坛、贴吧、 股吧、短视频平台、新型社交类平台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 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 向董事长报告。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拟采取的解决办法。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小组根据情况采 取以下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上证 e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 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公开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 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辑、伪造、发布和传播公司虚假或不实以及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和信息平台,必要时依法采取包括报警、发送律师函和 提起诉讼等多种措施制止相关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 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 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二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e7a6bb3f-8059-423b-840b-d7a809c39a9c.PDF ─────────┬──────────────────────────────────────────────── 2026-02-11 17:04│ST凯利(3003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2月 10日 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惠一微、金诗强、WENCHEN(陈文)、朱丁敏、刘学文、刘思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王冲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经 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舆 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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