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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17(珈伟新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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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17 珈伟新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1 18:28 │珈伟新能(300317):珈伟新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 │2026-05-21 18:28 │珈伟新能(3003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9 15:44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7 15:46 │珈伟新能(3003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19:37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 │2026-04-24 19:37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 │2026-04-24 19:37 │珈伟新能(3003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6-04-24 19:37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4 19:36 │珈伟新能(300317):珈伟新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 │事宜的公告 │ ├─────────┼──────────────────────────────────────────────┤ │2026-04-24 19:35 │珈伟新能(300317):珈伟新能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5-21 18:28│珈伟新能(300317):珈伟新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珈伟新能(300317):珈伟新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6b17e75-a975-4b8b-9cd6-af2a13c0ceef.PDF ─────────┬──────────────────────────────────────────────── 2026-05-21 18:28│珈伟新能(3003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8 号讯美科技广场 1号楼 27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砚君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6,649,9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 4.0510%。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6,721,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85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6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928,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9%。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626,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210%。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698,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32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46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928,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 9%。 (3)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会 议的合法资格。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257,1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15%;反对 3,33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0%;弃权 6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5%。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34,0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304%;反对 3,332,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937%;弃权 60,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246,9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827%;反对 3,34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1%;弃权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2%。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23,8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496%;反对 3,344,5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871%;弃权 58,5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3%。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649,2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03%;反对 3,81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24%;弃权18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情况为:同意 8,626,1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160%;反对 3,817,2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307%;弃权 183,5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3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642,0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642%;反对 3,92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05%;弃权 8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18,9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590%;反对 3,920,0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48%;弃权 87,9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1%。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374,5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48%;反对 4,23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7%;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351,4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405%;反对 4,234,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324%;弃权 41,3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07,9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20%;反对 4,36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79%;弃权 8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184,8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211%;反对 4,360,3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318%;弃权 81,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450,1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69%;反对 1,89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0%;弃权 1,303,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27,0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589%;反对 1,896,700 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211%;弃权 1,303,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978,5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26%;反对 3,61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8%;弃权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55,4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240%;反对 3,618,3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555%;弃权 53,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411,1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62%;反对 2,91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0%;弃权 1,3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388,096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304%;反对 2,910,400 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492%;弃权 1,328,4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0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和李心悦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b72c94b-0004-44ad-9b8d-3fe7e4f268fb.PDF ─────────┬──────────────────────────────────────────────── 2026-05-19 15:44│珈伟新能(30031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3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 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绿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 支行申请人民币 1,1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高融资金额为 1,100 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 1年,公司为珈伟绿能开展的上述授信 业务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03-22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 2701 4、法定代表人:田野 5、注册资本:5050.505051 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同能源管理; 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4%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珈伟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珈伟绿能 100%股权,珈伟绿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142.69 52,132.36 负债总额 47,716.88 44,289.93 净资产 8,425.81 7,842.43 营业收入 33,130.10 2,786.81 利润总额 -2,201.97 -589.14 净利润 -2,337.19 -582.8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当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担保金额:(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小写:¥11,000,000.00);(2)在本合同所 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的 64%,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88,442.38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62.52%。其中:(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2,128.25万元;(2)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 实际担保余额为1,634.13万元;(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68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5e27c86-bc62-473c-a592-d3afa71cacc0.PDF ─────────┬──────────────────────────────────────────────── 2026-04-27 15:46│珈伟新能(3003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珈伟新能(3003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af5ca1-811a-4d5c-a869-88eb371baa6b.PDF ─────────┬──────────────────────────────────────────────── 2026-04-24 19:37│珈伟新能(30031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84,307.1 1万元,公司实收股本83,018.840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前期公司受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动影响,计提了相应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形成较大金额累计亏损。近年来光伏行业竞争加剧 、电价及项目收益有所波动,叠加部分电站运营、EPC业务推进不及预期,公司持续计提资产减值,同时财务费用等支出较高,导致 盈利未能有效弥补历史亏损。 经多年累积,未弥补亏损规模逐步扩大,最终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相关情况主要由行业周期变化及前期经营积累影响 形成。 三、应对措施 结合对目前公司所处形势的研判,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未来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对现有电站资产、闲置产能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资产处置、租赁、合作运营等方式,盘活低 效资产,回收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合理控制资产减值风险,减少减值对利润的侵蚀。 2、聚焦核心业务,提升盈利水平。集中资源深耕光伏电站运营、优质EPC项目等核心业务,优化业务布局,积极拓展稳定收益的 项目资源,应对行业价格波动及竞争压力,努力提升营收规模与盈利能力,逐步积累利润弥补历史亏损。 3、强化成本管控,降低运营负担。严格控制财务费用,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精简运营流程,压缩非必要支出,提升 运营效率;合理管控存货及应收账款,减少资金占用,改善现金流状况。 4、加强内控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并购、资产处置等重大经营决策流程,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新增亏 损;加强应收账款催收,降低坏账风险,保障企业经营稳健性,逐步实现盈利改善,稳步化解累计亏损压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e3147dc-9beb-4881-a009-9ca74f2b35e9.PDF ─────────┬──────────────────────────────────────────────── 2026-04-24 19:37│珈伟新能(300317):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珈伟新能(300317):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d4abf5-fefa-447d-b38f-46e05264ca71.PDF ─────────┬──────────────────────────────────────────────── 2026-04-24 19:37│珈伟新能(3003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珈 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企业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控工作实施的基本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以合法合规、风险控制、价值创造为导向,建立起一套科学、 有效、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内控体系建设与维护 2025 年度,完成对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业务信息化流程开展合规性复核与跟踪督办;组织开展内控专 题培训,培训内容覆盖规章制度、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风险管理、内控手册及核心业务流程 等方面;同时持续做好日常风险事项与风控工作的宣贯展示,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二)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 报告期内,组织开展业务过程监控、专项内控测评、缺陷整改落实及年度内控评价等工作。通过一系列内控工作的统筹部署与有 序推进,进一步强化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执行力度,系统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为企业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了合理保障。 坚持风险导向原则,在日常运营中围绕销售、采购、存货、固定资产及财务报告等核心业务流程开展风险管理,全面识别并评估 内部控制潜在缺陷。 针对重点业务领域,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与重要业务运行情况专项审查,有效提升核心业务风险管控能力与规范化水平。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的评价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 内容涵盖了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 及付款、货币资金的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人力 资源、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及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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