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15 掌趣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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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 │掌趣科技(30031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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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 │掌趣科技(30031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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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 │掌趣科技(300315):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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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 │掌趣科技(30031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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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 │掌趣科技(300315):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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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 │掌趣科技(3003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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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掌趣科技(30031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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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掌趣科技(3003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宏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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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掌趣科技(3003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守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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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掌趣科技(3003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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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掌趣科技(30031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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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尚东数字谷 B区34号楼 2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刚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6)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3,041,01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1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2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6,909,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6,132,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7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6,908,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258%。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7,334,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772%;反对5,07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26%;弃权 6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1,203,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1160%;反对 5,07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576%;弃权 6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65%。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6,554,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278%;反对5,91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900%;弃权 5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8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0,423,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5845%;反对 5,91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272%;弃权 5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883%。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7,138,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144%;反对4,9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685%;弃权 9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1,007,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820%;反对 4,9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422%;弃权 9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75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6,823,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138%;反对5,54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714%;弃权 6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0,692,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7677%;反对 5,54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746%;弃权 6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5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议案 5 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 5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6,909,953股。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140,5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6623%;反对5,6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8561%;弃权 7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0,53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6623%;反对 5,6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561%;弃权 70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8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议案 6 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 6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13,000,714股。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306,908,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535%;反对5,32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014%;弃权 7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4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0,817,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8529%;反对 5,32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250%;弃权 7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雪莹律师、韩振亚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06c1659-3854-489a-93af-5ab0fba1c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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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掌趣科技(30031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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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
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8日 14: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尚东数字谷 B区 34号楼2层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志刚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见证律师。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66,132,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57%。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2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46,908,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58%。通过网络投票参加
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3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13,041,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615%。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07,334,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72%;反对5,07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226%;弃权6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2.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06,554,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78%;反对5,91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900%;弃权5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07,138,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44%;反对4,9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5685%;弃权9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1%。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06,823,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38%;反对5,54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714%;弃权6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40,5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23%;反对5,6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8561%;弃权7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7%。表决结果为通过。
6.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306,908,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35%;反对5,32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014%;弃权7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1%。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5和议案6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8e69e1f-56c7-40bc-9553-3c3a3e870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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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掌趣科技(300315):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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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6] 0011005425号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趣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2026]00
11010638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
表已由掌趣科技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掌趣科技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掌趣科技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6]0011010638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忻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鹏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70,626.81 81,873.4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78.40 租金收入等 288.25 租金收入等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39% 0.3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278.40 租金收入等 288.25 租金收入等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
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
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
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
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
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
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78.40 288.25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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