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8 中际旭创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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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9 │中际旭创(30030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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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7 │中际旭创(300308):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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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7 │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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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6 │中际旭创(300308):关于特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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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5 │中际旭创(300308):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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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乾融园丰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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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进行质押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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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00 │中际旭创(30030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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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14 │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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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14 │中际旭创(300308):公司章程(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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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9│中际旭创(30030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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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7日(星期三)下午 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7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 168号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圣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79人,代表股份 472,171,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9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7人,代表股份 174,992,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52 人,代表股份297,17
8,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4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66人,代表股份 203,250,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924%。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21人,代表股份 755,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45人,代表股份
202,494,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24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096,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 56,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17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反对 56,26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105,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 38,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18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6%;反对 38,52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弃权 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罗洪岭律师、周雪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d1ba2a7b-ca16-4f2a-b99a-3074e8e9d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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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7│中际旭创(300308):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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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于 2025年 9月 17日下午 14:30召开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彩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
陈彩云女士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9f5adb73-c9c2-40f7-9ef7-5366b74c9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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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7│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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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 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9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因回购股份注销以及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121,166,509股变更为 1,111,118,334股,注册资本相应
由人民币 1,121,166,509元变更为人民币 1,111,118,334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5年 9月 18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驻地,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 9月 18日至 2025年 11月 1日每日 9:30-11:30;13:30-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 系 人:王军、王少华
4、电话/传真:0535-857336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c9c75442-2ae3-46bf-96b4-f3542c6c35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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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6│中际旭创(300308):关于特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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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300308):关于特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1ff20834-e6f5-47bd-9aed-5a9f141a9e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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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2:15│中际旭创(300308):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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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300308):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fa958ab2-85a9-4b32-9ea8-a74a91b6b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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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乾融园丰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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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乾融园丰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ff1e4830-5164-49cc-8484-8fa62eec1a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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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进行质押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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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王伟修先生的通知,王伟修将其持有的部分
股票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票质押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是否为第 质押股数 是否 是否 质押开 质押 质权人 占其所 占总股 用
名称 一大股东 为限 补充 始日期 到期日 持股份 本比例 途
及一致行 售股 质押 比例
动人
王伟修 是 1,350,000 否 否 2025.09.08 2026.09.08 广发证券 1.94% 0.12% 偿还
债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8日,王伟修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情况 质押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总股 限售和冻 占已质押 限售和冻 占未质押
比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本比例 结数量 股份比例 结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中际控股 126,940,135 11.42% 4,600,000 3.62% 0.41% - - - -
王伟修 69,731,451 6.28% 1,350,000 1.94% 0.12% - - - -
王晓东 2,442,657 0.22% - - - - - 2,157,156 88.31%
合 计 199,114,243 17.92% 5,950,000 2.99% 0.54% - - 2,157,156 1.12%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王晓东先生持有的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交易相关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02ddb672-7ffa-4377-b652-2af44b827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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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00│中际旭创(30030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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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300308):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64caa83d-8080-4418-960e-1bbdc7021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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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14│中际旭创(30030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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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5年 9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7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7日 上午 9:15-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 168号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 1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特别提示:以上议案 2.00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股东应该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 8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与上述文件一
并交到公司(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 2025年9月 12日 16:00时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本次股东会不接
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 168号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 1号楼。(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军、王少华
电话/传真:0535-8573360
邮政编码:265705
电子邮箱:zhongji300308@zj-innolight.com
3、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44edf15-5ceb-4fda-9dad-c85cc8784b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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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14│中际旭创(300308):公司章程(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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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300308):公司章程(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3e6d286-1a4d-45a0-9814-31278f09c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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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1:14│中际旭创(30030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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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或“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信息泄露。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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