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7 慈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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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1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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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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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1 │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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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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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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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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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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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9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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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6 │慈星股份(300307):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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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6 │慈星股份(3003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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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1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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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
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信贷方式销售产品,以公司和
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合作银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在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
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客户青县正信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信制衣”)向公司购买电脑针织横机设备,并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中信银行为正信制衣提供借款1,660,000元,公司对上述业务提供连带担
保责任。上述担保属于经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青县正信制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06-14
注册地:河北省青县新兴镇孝子墓村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35.89万元
经营范围:毛衣、针织品制造、加工
担保金额:1,660,000元
担保期限:3年
反担保措施:第三方作为正信制衣的反担保人,愿意用其全部资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正信制衣总资产24,478,986.39元,负债15,365,433.57元,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上述客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实际发生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是在前期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基础上开展办理的,公司与中信银行在前
述协议上落实相关担保手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披露日,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087.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96%。其中:公
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488.15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599.72 万元。
3、截至披露日,8 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10.72 万元。目
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8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
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除 8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a470d3f5-ff31-4d3a-91b6-c53be4b5b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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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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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30 日,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7,387,347.7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888,094.53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875,253.0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10,800,288.4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
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8,875,253.02 元。
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拟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00,553,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11,075.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011,075.52 158,205,055.2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7,387,347.70 283,836,511.82 114,072,232.7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5,679,905.26 60,270,514.66 78,231,658.99
营业收入(元) 1,948,173,062.65 2,218,230,313.95 2,032,028,867.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8,875,253.0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10,800,288.4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4,216,130.7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65,098,697.40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4,216,130.7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4,182,078.9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2023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74,216,1
30.72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的成长情
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ef763a9-d584-4104-b484-422a378d01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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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1│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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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8c07064-dc7b-4461-8582-89ffd1ab9f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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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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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
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保证金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客户的资金周转困难,提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做大
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在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在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
构存放保证金的方式为部分客户向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担保,公司存放的保证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3,000万元(含),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不超过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向公司客户发放的融资额的 10%。
同时,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见物回购担保,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
的约定向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支付到期租金等应付款款项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见物回购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责任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孙平范先生选
择确定或变更债权人融资租赁公司的担保份额,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
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信
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客户提供相应的
反担保措施等条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保证金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银行或融
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支付到期租金等应付款款项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见物回购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回购担保,公司保证向银行或融
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回购风险客户所购公司产品,但产品需运到公司或指定地,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回购。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
务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保证金合同及回购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
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信贷融资或融资租赁业务放款后,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
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客户提供保证金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
提供保证金担保业务,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5 年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3,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934.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91%。其中:公
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2,334.66 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599.72 万元。
3、截至披露日,7个被担保客户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合计 310.54 万元。目前
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 7个逾期客户及其担保人进行追
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除 7个逾期客户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20d2b40-6877-4811-bcae-3f5e6e3c9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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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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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
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
2、通过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8f05eac-8057-4a85-9bd9-07727ed55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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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0│慈星股份(300307):关于为客户融资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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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融资用
于购买公司产品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针对电脑横机设备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
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信贷方式销售产品,以公司和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
下,合作银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采购产品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客
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孙平范先生选
择确定或变更债权人各家银行的担保份额,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
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买方
信贷业务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客户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等
条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
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
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
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
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
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5 年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保证金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3,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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