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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2(同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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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302 同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9 18:40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8:40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9 18:38 │同有科技(3003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5-11 17:18 │同有科技(3003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4-27 19:39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蕊) │ ├─────────┼──────────────────────────────────────────────┤ │2026-04-27 19:39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滨) │ ├─────────┼──────────────────────────────────────────────┤ │2026-04-27 19:39 │同有科技(3003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27 19:39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7 19:39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登津) │ ├─────────┼──────────────────────────────────────────────┤ │2026-04-27 19:37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 ─────────┬──────────────────────────────────────────────── 2026-05-19 18:40│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6fdba3e-6cb3-4985-926a-9c4908e56079.PDF ─────────┬──────────────────────────────────────────────── 2026-05-19 18:40│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5: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 399 人,代表股份数为176,818,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6.893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8人,代表股份数为 170,67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 5.612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391人,代表股份数为 6,143,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1.2818%。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8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 28,5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44,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171%;反对 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542%;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87%。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87,4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4%;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43,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059%;反对 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22%;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31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3、《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74,7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31,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30,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3035%;反对 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973%;弃权 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99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4、《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70,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27%;反对 33,8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91%;弃权 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8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26,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2302%;反对 3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5387%;弃权 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2311%。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5、《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10,5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90%;反对 98,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555%;弃权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166,5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2803%;反对 9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651%;弃权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546%。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5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40%;反对 52,8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99%;弃权 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10,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9864%;反对 5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8415%;弃权 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721%。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7、《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与表决的股东周泽湘先生、佟易虹先生、杨建利女士、仇悦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9 ,957,97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796,7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269%;反对 53,6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1454%;弃权 1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7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10,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9832%;反对 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8543%;弃权 1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62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8、《关于确认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51,9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对 54,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310%;弃权 1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07,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9401%;反对 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8750%;弃权 1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84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9、《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77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78%;反对 29,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 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35,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3736%;反对 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733%;弃权 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153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天慧、曾乔雨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f0b1ffd-0a10-45a7-9b1a-9863294dbbaa.PDF ─────────┬──────────────────────────────────────────────── 2026-05-19 18:38│同有科技(3003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15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连续 10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6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2026 年 5月 6 日至 2026 年 5月 19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 114.29%,创业板综指涨幅为 6.41%,显著高于创业板综指涨幅,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420.4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I6 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应的行业滚动市盈率为 75.73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公司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同 时股价近期涨幅较高,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公 司在定期报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等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15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连续 10 个交易日(202 6 年 5 月 6日至 2026 年 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和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420.4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I6 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应的行业滚动市盈率为 75.73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 7、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8、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具体经营情况及 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已披露公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正确认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充分了解股票市场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 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ddc0daa-2bf7-4a1b-9329-fd1fcb5b8aab.PDF ─────────┬──────────────────────────────────────────────── 2026-05-11 17:18│同有科技(3003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年 5月 7日、5月 8日、5月 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和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 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资产规模较 小,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同时股价近期涨幅较高,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40685c7-bbe3-41d1-b14f-514a40d505a6.PDF ─────────┬──────────────────────────────────────────────── 2026-04-27 19:39│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蕊)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942f60-150c-4243-a035-9c250d6e4a86.PDF ─────────┬──────────────────────────────────────────────── 2026-04-27 19:39│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滨) ─────────┴────────────────────────────────────────────────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084cc7-1fc8-4a84-b461-7fabc8be9634.PDF ─────────┬──────────────────────────────────────────────── 2026-04-27 19:39│同有科技(3003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同有 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其中,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即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或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即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未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确保薪酬管理程序、内容 合法合规。 (二)公平合理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构与公司发展策略相适应,符合行业水平。 (三)公开公正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四)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五)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六)激励约束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兑现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执行相应的止付 、追索机制。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 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上市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施固定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 标准及独立性保障措施需在年度报告中专项披露。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总额的 50%;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九条 公司应参照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及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分配比例,推 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以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并促进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的合理增长。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如公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五条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被立案调查或内部调查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提议并经 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暂停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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