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2 同有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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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5:40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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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5:40 │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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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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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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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0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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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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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6:56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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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38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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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52 │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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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00:00 │同有科技(3003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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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5:40│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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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7,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
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前述授信为北京银行对公司的续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
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1至 4层 101(不动产证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 373537号)房产(以下简
称“抵押房产”)为前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抵押”)。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协议约定办理本次抵押的相关手
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房产不存在重大争议事项。
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抵押事宜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事
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312951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号首层
4、负责人:赵政党
5、成立日期:2010年 11月 2日
6、营业期限:2010年 11月 2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
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总
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2、额度有效期限:自授信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
3、资产抵押:以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1至 4层101(不动产证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 373537号)房
产进行抵押。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可以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
务持续稳定发展,该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长远发展。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092c5a7d-1544-45c7-b341-12bf5c44df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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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5:40│同有科技(3003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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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1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所
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 7,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前述授信为北京银行对公司的续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号院 2号楼-1至 4层 101(不动产证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 373537号)房产(以下简
称“抵押房产”)为前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抵押”)。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协议约定办理本次抵押的相关手
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房产不存在重大争议事项。
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抵押事宜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074c524f-5bdd-43ea-861d-64162c1cc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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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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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
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有”)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由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
有效期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授
信并由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 2,200.00万元。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泽湘
4、成立日期:2020年 3月 20日
5、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旺龙路 158号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1栋 2201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
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同有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5,231,877.42 422,569,909.59
负债总额 454,830,517.75 419,204,040.9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2,322,536.93 235,962,643.65
流动负债总额 237,311,109.58 238,519,040.98
净资产 -49,598,640.33 3,365,868.63
营业收入 2,871,217.73 25,715,579.28
利润总额 -54,579,203.33 -36,870,405.19
净利润 -54,564,508.96 -41,025,855.65
9、湖南同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债务人: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2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41,823.01 万元(含 50.00 万美元,按照央行中间价折算),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2,463.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30.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0.94%。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f2ff1e8c-65f3-4ebd-97d5-40a733c66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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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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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300302):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0a7deb4f-e797-444d-8fb6-a7df2ebd7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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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0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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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53,599,9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18%)的股东佟易虹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92,6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未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持有本公司股份 35,378,7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38%)的股东杨永松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92,6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佟易虹先生及杨永松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佟易虹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现持有公司股份 53,599,9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18%。
杨永松先生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未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持有公司股份 35,378,719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7.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拟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佟易虹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4,792,637 1.0000%
2 杨永松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4,792,637 1.0000%
4、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
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佟易虹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承诺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
的相关意向、承诺一致,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价格等减持
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佟易虹先生、杨永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佟易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杨永松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74a05b07-e6b4-4d33-a32b-b4df79cbb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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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5:42│同有科技(3003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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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整体业
务规划和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有”)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和同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同有”)需要新增部分上游供应商信用支持,由公司对湖南同有和香港同有向部分上游供应商的采购提供担保,预计
向湖南同有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00万元,向香港同有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000.00万元,具体担保额度可在各供应商之间分
配。预计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有效期一
致,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南同有和香港同有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对湖南同有向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
的采购款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对香港同有向全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科科技”)的
采购款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生益电子和全科科技分别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周泽湘
3、成立日期:2020年 3月 20日
4、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旺龙路 158号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 1栋 2201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
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同有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5,231,877.42 422,569,909.59
负债总额 454,830,517.75 419,204,040.9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2,322,536.93 235,962,643.65
流动负债总额 237,311,109.58 238,519,040.98
净资产 -49,598,640.33 3,365,868.63
营业收入 2,871,217.73 25,715,579.28
利润总额 -54,579,203.33 -36,870,405.19
净利润 -54,564,508.96 -41,025,855.65
8、湖南同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名称:同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339.72万元人民币
2、董事:周泽湘
3、成立日期:2016年 9月 14日
4、办事处地址:香港灣仔駱克道 54-62號博匯大廈 9樓 02室
5、经营范围:数据存储产品、数据管理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服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投资及投资管理等。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香港同有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75,697,876.79 75,928,428.04
负债总额 204,898.60 83,461.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4,898.60 83,461.78
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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