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300 海峡创新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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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00 │海峡创新(300300):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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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9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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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9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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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8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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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8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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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7 │海峡创新(300300):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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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7 │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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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7 │ST峡创(300300):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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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08 │ST峡创(300300):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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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9:07 │ST峡创(300300):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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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00│海峡创新(300300):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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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峡创新”)为本次诉讼事项的原告。
3.涉案的金额:14,844,545.06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调解结案但尚未履行,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调解书最终履行的情
况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调解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合同主要内容
2021年 8月,公司与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融建”)签订了《致景纺织科技屏山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
(一期)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 400,000,000元(含税)。具体建设内容为完成致景纺织科技屏山智能织造智慧产业
园智慧化工程的建设,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二)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发现北新融建在未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剩余未完工程量另行发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公司随即向北新融建提出就
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并盘点现场剩余物料,但北新融建均无故拖延,以各种理由拒绝结算。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公司向
北新融建发函要求解除施工合同,并向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对北新融建提起诉讼,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进展暨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8)。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 1529 民初 759 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海峡创新与北新融建共同确认双方于 2021年 8月 31日签订的《致景纺织科技屏山智能织造智慧产业园(一期)施工专业
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于海峡创新起诉之日即 2025年 4月 25日解除。
双方确认截至合同解除时,海峡创新已完成的工作量以 18,571,000元作为工程结算价款,北新融建已支付工程进度款 12,948,0
68.93 元给海峡创新,并且海峡创新已足额向北新融建开具发票;
(二)北新融建分期向海峡创新支付工程款 5,622,931.07 元并于 2026 年 3月 31日前支付完毕;
(三)海峡创新应于 2025年 9月 15日前、2026年 3月 15日前分别向北新融建开具 2,800,000元、2,822,931.07元、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开具收据给北新融建,应在收据中载明款项以北新融建转账为准,否则北新融建有权拒付海峡创新款项且不承
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若北新融建未按调解协议第二项的约定足额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视为债权全部到期,海峡创新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五)海峡创新应在北新融建支付第一笔 2,800,000元及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之日向屏山县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北
新融建采取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
(六)海峡创新与北新融建一致确认,本次调解后双方互不就《专业分包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且不限于放弃向对方
主张任何损失及违约责任等权利;
(七)本案案件受理费 22,580元(已减半)、保全费 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9,111元,均由北新融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5年 7月 1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699.33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54.17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645.16万元。以下仅单独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0万元以上案
件,相关情况如下:
序 立案时间/收 案号 原告/被告/第三人 受理法院/仲 案由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到应诉通知 裁机构 (万元)
书的时间
1 2025年 8月 ( 2025) 四川众恒达电气科 宁波市慈溪市 买卖合同 295.57 已撤诉
浙 0105执 技 有 限 公 司 ( 原 人民法院 纠纷
保 2842 告)、海峡创新信
号 、 息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 2025) (被告)、涂建华
浙 0105民 (被告)
初 16951
号
2 2025年 8月 (2025) 北京慧海博源科技 新民市人民法 建设工程 156.95 已立案
辽 0181民 有限公司(原告)、 院 合同纠纷
初 6157号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
3 2025年 8月 (2025) 北京慧海博源科技 新民市人民法 建设工程 135.26 已立案
辽 0181民 有限公司(原告)、 院 合同纠纷
初 6165号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
4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11.55
合计 699.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
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到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已调解结案但尚未履行,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调解书最终履行的情况确定,公司将
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调解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调解书》(2025)川 1529民初 75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5a93a905-0e73-4bbc-ad9e-f261cd34f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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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9│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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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7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姚庆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3,153,17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72%。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3,153,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7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463,99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81%。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00%。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4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463,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
6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765,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6%;反对870,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2%;弃权516,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76,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44%;反对870,68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8%;弃权516,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211,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5%;反对691,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9%;弃权249,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522,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87%;反对691,26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7%;弃权249,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65,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86%;反对1,052,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3%;弃权246,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165,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86%;反对1,052,46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3%;弃权246,1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83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1%。
关联股东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106,689,174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叶晓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46,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72%;反对70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0%;弃权401,9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35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62%;反对704,28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15%;弃权401,9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指派吴元星、王光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c35ee7c1-b3b8-4a3e-9c0d-b588583e6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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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9│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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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致: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公
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到会登记表、本次会议议案等与本次会议召开相关的文件或材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会议的全过
程。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公告材料,随同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决定于 2025年 8月 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 8月 12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经查验,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本次会
议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
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 8月 27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号楼 17层会议室召开,由姚庆喜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27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15-9:25,9:30-11
: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情况及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
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439名,代表公司股份
143,153,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72%。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身份
。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本次股东
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议案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议案中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各项议案为公司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765,50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06%;反对:870,685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2%;弃权 516,98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076,33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44%;反对 87
0,68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78%;弃权:516,98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78%。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2,211,92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5%;反对:691,265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9%;弃权 249,98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522,75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87%;反对 69
1,26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57%;弃权:249,98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6%。
3.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165,37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86%;反对:1,052,463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63%;弃权 246,16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165,372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86%;反对 1,
052,46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63%;弃权:246,16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1%。
4.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叶晓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2,046,92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2%;反对:704,285股,占参加会议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20%;弃权 401,96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5,357,75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62%;反对 70
4,285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15%;弃权:401,96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4%。
本法律意见书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规定的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0f05028-0884-4a2c-aebc-acf718d23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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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8│海峡创新(30030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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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30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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