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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96(利亚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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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96 利亚德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8 18:28 │利亚德(3002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28 18:28 │利亚德(3002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24 11:42 │利亚德(3002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示性通知的公告 │ ├─────────┼──────────────────────────────────────────────┤ │2025-07-16 20:42 │利亚德(300296):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7-07 17:17 │利亚德(300296):公司章程修正案 │ ├─────────┼──────────────────────────────────────────────┤ │2025-07-07 17:17 │利亚德(30029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7-07 17:16 │利亚德(300296):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7 17:14 │利亚德(300296):公司章程 │ ├─────────┼──────────────────────────────────────────────┤ │2025-07-07 17:14 │利亚德(3002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5-26 16:42 │利亚德(300296):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 2025-07-28 18:28│利亚德(3002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8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4:3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公司会议室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 8、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0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1,413,609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2.544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5,21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10 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9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195,50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 2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195,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5人,代表股份36,195,5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47%。 5、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607,717,3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55%;反对3,122,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06%;弃权5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09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499,3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7882%;反对3,122,128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257%;弃权5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8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606,759,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89%;反对3,880,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346%;弃权7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1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41,8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428%;反对3,880,241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7202%;弃权7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37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 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046ec890-6ebd-4a4c-9cb5-ad1cf0fb04c4.PDF ─────────┬──────────────────────────────────────────────── 2025-07-28 18:28│利亚德(3002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利亚德”)的委托,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 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完整、真实、准确 、合法及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 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议案中所涉及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3.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对于本法 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予以公告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在此基础上,本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等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 通知中载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 审议事项及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等内容,并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所有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 披露。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包括视频方式,下同)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下 午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 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有关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同时,按照股东会通知,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的,可以通过公司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亦符合利亚德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二)。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 1,300 人,代表股份611,413,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44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575,218,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03%。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中,以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部分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 有相应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由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会仅 审议表决了股东会通知中载明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未出现修改和变更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提案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利亚德《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就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和监票;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 607,717,381 股,反对 3,122,128 股,弃权 57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 占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55%。 (2)本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99,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9.7882% 。 (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 606,759,868 股,反对 3,880,241 股,弃权 77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700 股),同意 股数占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9%。 (2)本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541,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7.1428% 。 (4)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 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6149071f-bf1b-416f-98dd-c501d81c9854.PDF ─────────┬──────────────────────────────────────────────── 2025-07-24 11:42│利亚德(3002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示性通知的公告 ─────────┴──────────────────────────────────────────────── 经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机制,现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安排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利亚德光 √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 1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7月23 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传真到公司证券部或送达指定邮箱。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北正红旗西街9号 电话:010-62864532 传真:010-62877624 邮编:100091 电子邮箱:leyard2010@leyard.com 联系人:梁清筠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66295b75-fb7d-4a9b-b4ac-4a84d0557d7e.PDF ─────────┬──────────────────────────────────────────────── 2025-07-16 20:42│利亚德(300296):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计划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理念世纪(海 口)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公司股份,本次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54,177,344股,即不超过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2% 。 2、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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