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92 吴通控股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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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6 │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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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4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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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4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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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1 │吴通控股(3002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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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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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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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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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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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吴通控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其他关联方│
│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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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 │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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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6│吴通控股(30029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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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3号《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
核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或“公司”)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合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6,914,498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 2.69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9.62 元,扣除保荐承销
费用3,18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176,819,999.6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5月 11日全部到位,资金
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0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科技”)
、全资孙公司江苏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都”),已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于 2021年 5月18日签订完成。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吴通控股 89100078801200001700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相城支行 江苏国都 89100078801500001699 本次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吴通控股 8112001014500600408 本次注销
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物联科技 8112001013800600401 本次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5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 5G
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及 5G连接器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3,915.14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注销所有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计划将上述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
理完毕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639ad0e-9624-4b32-a74d-1df364bfd6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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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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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以下简称“深交所”)(http://www.szse.cn/,下同)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
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2.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苏州市漕湖街道太东路2596号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 15:00。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69人,代表股份314,814,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27%。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435,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622%;反对1,2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913%;弃权14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65%。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40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522%;反对1,25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976%;弃权15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261,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69%;反对1,40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461%;弃权1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69%。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218,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589%;反对1,26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1220%;弃权1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191%。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285,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144%;反对1,3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361%;弃权15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94%。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15,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8.8611%;反对1,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37%;弃权28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51%。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040,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368%;反对1,6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116%;弃权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16%。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2,980,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175%;反对1,56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982%;弃权2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42%。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9,337,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2602%;反对5,337,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954%;弃权1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43%。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059,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27%;反对1,59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53%;弃权16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2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694,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45%;反对97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3102%;弃权1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3%。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144,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697%;反对1,4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455%;弃权2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48%。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本次股东会的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1db3fe6-3c87-4b5e-beb0-49d29ac4e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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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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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870d4ed-d331-4b0d-99c0-6d95301f45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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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1│吴通控股(3002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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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994954-5bf0-49d6-afe1-ad69c5733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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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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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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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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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
通控股”)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吴通控股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吴通控股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759ff60-f177-4e25-93bc-7fbc7127a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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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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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经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
盈利能力。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及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公司
已于 2022 年按照程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了证券投资。2025年度公司无新增证券投资,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证券投资账面
余额为 904.57万元。
三、2025 年度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一直严格执行该制度,坚持规
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证券投资资金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
组合,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80490c-f4cf-4c63-a4ba-04f92189a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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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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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300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b4ba15e-7867-464e-83a0-a29547b9c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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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0│吴通控股(30029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吴通控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其他关联方往来
│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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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年4月 2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81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吴通控股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吴通控股管理
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吴通控股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吴通控股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吴通控股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 上市 2025年 2025 年度 2025 年 2025年 2025年 占用 占用性
金占用 名称 与上市 公司 期初占 占用累计 度占用资 度偿还 期末占 形成 质
公 核 用 发 金 累 用资金 原
司的关 算的 资金余 生金额( 的利息 计发生 余额 因
联关系 会计 额 不含利息 金额
科 )
目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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