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3 温州宏丰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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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8:1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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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8:16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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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6:51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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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5:31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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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温州宏丰(300283):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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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温州宏丰(300283):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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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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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温州宏丰(30028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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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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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6:12 │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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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8:16│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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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优化公司研发资源的整合和统筹管理,提升平台化创新能力和重大科技项目承接水平,建立高效的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机制,
打造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等协同联动的“一核多点、全链协作”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新材料研究
院”)。该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总裁办公会决策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温州宏丰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ERTG0P3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远堤路 138 号 301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5年 7月 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
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宏丰新材料研究院,有助于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技术,提升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该研究院公司将构建
“研发—中试—产业化”全链条转化体系,打通从实验室研究到规模化生产的各个环节。公司将从单一材料发展成多元材料,设立研
究院将进一步整合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发挥交叉材料应用领域的互补优势,实现人才与研发设备的高效共享。宏丰新
材料研究院将充分利用 AI 大模型算法算力,推动研发技术向更加前沿、创新的方向发展,该公司将重点聚焦高性能极薄锂电铜箔、
固态电池用铜箔、PCB用高端标箔、半导体蚀刻引线框架材料、电接触及功能复合材料、高精密硬质合金材料及功能材料 AI 大模型
的深度开发等核心业务板块及前沿领域。通过系统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力求在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环节取得突
破性进展。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具有影响力的新材料与新技术创新高地,成为推动科技发展与知识经济进步的核心引擎,集中力量攻
克高端金属材料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提升公司在高端金属材料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该研究院公司将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的战
略引擎,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电气工程、电子信息、新能源、半导体封装及高端制造产业链中的技术主导权与话语权。
本次对外投资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
新设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温州宏丰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f0ae2a6a-8e44-4615-a363-4efb04b8d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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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8:16│温州宏丰(300283):关于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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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权益比例由 40.68%
被动稀释至 39.79%,触及1%及 5%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近日,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持股数
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被动稀释,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晓、林萍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 7 月 25日至 2025年 8月 1日
权益变动过程 2025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因宏丰转债
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086,831 股,公司实
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林萍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
40.68%被动稀释至 39.79%,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
数倍。
股票简称 温州宏丰 股票代码 30028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陈晓 A股 0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81%
林萍 A股 0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7%
合计 0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8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陈晓合计持有股份 168,636,292 37.26% 168,636,292 36.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881,822 8.59% 38,881,822 8.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9,754,470 28.67% 129,754,470 28.05%
林萍合计持有股份 15,444,000 3.41% 15,444,000 3.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44,000 3.41% 15,444,000 3.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总计 184,080,292 40.68% 184,080,292 39.7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
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
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小数位数保留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818a0fb5-d541-4209-9e8f-c443aedb9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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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6:51│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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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14593be4-c8ad-4b22-b5cf-9897f3238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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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3 15:31│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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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ea05853e-604f-4f34-8269-56edf31af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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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温州宏丰(300283):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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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
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温州宏丰提前赎回“宏丰转债”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宏丰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4152 号)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1.2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2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05.54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
。
(三)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3 月 2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期日止,即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8 年 3 月 14 日。
(四)转股价格及其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宏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6.92 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元人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宏丰转债”
转股价格由 6.92 元/股调整为 6.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因“宏丰转债”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经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宏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88 元/股向下修正为 5.3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1 月 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
(3)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0.25 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
关规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5.39元/股调整为 5.3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4)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
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0.20 元的分红比例不变,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权益分派工作实施情况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
关规定,“宏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5.37元/股调整为 5.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3、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为 5.35 元/股。
二、“宏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宏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内容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宏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3
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6.96 元/股),已触发“宏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宏丰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92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2.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8 月 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167 天)(算头不算尾)
。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2.0%×167/365≈0.92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2=100.92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宏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宏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
2、“宏丰转债”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停止交易。
3、“宏丰转债”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起停止转股。
4、2025 年 8 月 29 日为“宏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
记在册的“宏丰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宏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 年 9 月 3 日为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9 月 5 日为赎回款到达“宏丰转债”持有人资
金账户日,届时“宏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宏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丰转债。
四、公司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议案》,结合
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行使“宏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宏
丰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宏丰转债”的
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
“宏丰转债”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温州宏丰本次提前赎回“宏丰转债”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宏丰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0992e804-738f-4276-b195-2d3101bb1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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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温州宏丰(300283):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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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914f7c04-d41a-43f4-870b-e29aecf3a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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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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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关于提前赎回“宏丰转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506a34f7-0fc2-44b9-9ad1-9873f9f01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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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温州宏丰(30028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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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7月 3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 7月 31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全体
董事豁免了本次会议关于会议通知时间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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