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80 *ST紫天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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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06 │*ST紫天(300280):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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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2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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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2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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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18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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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28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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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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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7:18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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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6 21:23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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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6 21:22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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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42 │*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停牌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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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06│*ST紫天(300280):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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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
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135>号),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你公司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股票停牌两个
月内仍未完成整改,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2025年7月19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你公司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触及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4.18条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
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
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1、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21日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21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
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
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
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
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0.7.1 条、第10.7.2 条、第10.7.9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
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
“XX退”,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
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
,深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退市后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0条、第10.7.11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深交所作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后,
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
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交所可以为其协调确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发布相
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三、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5〕308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经福建证监局调查完毕,拟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
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275,347.89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
3.53%。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根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
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9353a22b-60ce-44d1-8fe8-c05f90a6b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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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2│*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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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
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
面审计。公司未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7日起停牌。停牌两个月限期届满公司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三)项之规定,公司股票2025年5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第(三)项规定的终止股票上市交易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1日(周一)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因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
公司未能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
条第(三)项之规定,2025年5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
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因公司未在法
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并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
条第(一)项“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退市风
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福建证监局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及退市整理期安排
1、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9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限期届满仍未按要
求完成整改的,将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1日(周一)开市起停牌。
2、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20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
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应当在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21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
提出陈述和申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
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的决定。
3、退市整理期安排
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0.7.1 条、第10.7.2 条、第10.
7.9条之规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原则上不停牌,因特殊原因申请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
过五个交易日。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于退市
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退市后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0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
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0条规定,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已经分别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
25日、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五、其他事项
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6月27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
监函〔2025〕309号)。详见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5〕308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
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
275,347.89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
条第(七)项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
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详见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15409fe9-b477-4d6e-a4c9-ec4176568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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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2│*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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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6
日、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18日连续六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
局责令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公司未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公
司股票自2025年3月17日起停牌。停牌两个月限期届满公司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
4.1条第(三)项之规定,公司股票2025年5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第(三)项规定的终止
股票上市交易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5〕308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经福建证监局调查完毕,拟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一、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1日、 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18日连续六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自收到决
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 公司未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
17日起停牌。停牌两个月限期届满公司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20
25年5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
交整改报告,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
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3、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6月27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
证监函〔2025〕309号)。详见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0)。
4、公司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5〕308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
达2,499,275,347.89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
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
三、风险提示
1、详见本公告“特别提示”。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66fd1c87-c05a-42fc-bd84-de795a599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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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18│*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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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因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
务所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5年5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2025年7月19日前),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5〕308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1日、 2025年7月1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自收到决
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20
25年5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2025年7月19日前),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经福建证监局调查完毕,拟作出行政
处罚。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
达2,499,275,347.89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
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详见本公告“特别提示”。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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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6fc87d82-2022-42cf-a920-da221c940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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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28│*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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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
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
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5年5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2025年7月19日前),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5〕308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
一、关于未完成责令整改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自收到决定
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2025
年5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8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2025年7月19日前),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关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
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275,347.89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
。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
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
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e2dd9f40-2bb4-49a2-bcc2-1df8acf62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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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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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e65847ed-82d6-45fa-8883-1ad223317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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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7:18│*ST紫天(30028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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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因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
务所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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