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8 华昌达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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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02 │华昌达(300278):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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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18 │华昌达(300278):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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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 │华昌达(300278):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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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 │华昌达(300278):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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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 │华昌达(300278):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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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 │华昌达(3002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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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 │华昌达(300278):华昌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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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16 │华昌达(300278):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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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0 │华昌达(30027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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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9 │华昌达(3002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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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02│华昌达(300278):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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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协议三方的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项目的合作进程需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
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和2025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4.公司于2023年4月与华工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该协议
目前正常履行,近三年内公司无其他已披露的框架协议。
一、协议签署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近日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制造强国”及
“数字中国”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甲方、乙方在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以及丙方在智能高端装备制造、自动化
技术整体解决方案、机器人自动化解决方案、物流仓储自动化技术解决方案、具身智能和数字化领域及全球市场应用方面的产业优势
,三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
1.名称: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
2.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3.研究院介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是上海交大“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聚焦智能传感与物联、智能机器人、
智能控制软件等核心技术领域,通过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服务推动技术市场化应用。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二)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台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9EPC9K
3.注册资本:19,190.4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习俊通
5.机构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海洋四路99弄3号楼2-5层
7.宗旨:坚持以“明确的应用场景、鲜明的技术特色、清晰的成果形态”为导向,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好用、可靠的创新技术解决
方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1.三方致力于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聚焦机器人自动化技术解决方案、具身智能技术与装备、人形机器人、工业机
器人、工业软件等关键领域,共同攻克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打造校企合作的典范
。
2.将丙方作为甲方和乙方的研发成果转化重要合作方。甲方、乙方研发的新技术、新专利等优先考虑与丙方合作,包括技术转让
、授权使用、产业化和商业化,共同推动科研成果在丙方的全球项目中落地应用。
(二)重点合作领域
三方同意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1.融合具身智能及人形机器人的工业场景数字化仿真技术与平台:针对具身智能及人形机器人在工业场景的落地应用需求,在三
方已有基础上进行联合技术攻关与平台研发。
2.机器人的应用技术:针对机器人技术整体应用解决方案,开展技术转移与联合攻关。
3.具身智能及人形机器人的研发与应用:开展具身智能及人形机器人的联合研发,大小脑、技能训练等技术的联合研究;特定用
途具身及人形机器人的联合研制和产业化应用。
4.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控制技术:围绕能够自主感知、自主规划、适应多种应用情景的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智能控制技术及应用开展
联合研发。
(三)合作模式与内容
1.共建科研平台
三方可视情况共同申报并建设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联合研发中心。
设立“上海交大-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台-华昌达智能机器人联合创新实验室”(名称暂定),作为三方日常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的
实体载体。
2.重大项目联合攻关
三方共同组织力量,联合申报国家重大/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智能制造专项、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等政府科研项目。
丙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横向课题形式委托甲方、乙方进行特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
3.具身智能产业项目落地
三方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协同完成丙方的具身智能产业项目在甲乙方平台环境落地,包括提供研发支持、政策及合规支持、人才
推荐等。
4.人才培养与交流
(1)学生实习与就业:丙方作为甲方的实习实践基地,接纳甲方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参观学习、实习,并优先录用甲方优秀毕
业生。
(2)联合培养:三方开展工程博士、专业硕士的联合培养,实行“双导师制”,课题来源于企业实际工程问题。
(3)人员互聘与培训:甲方邀请丙方资深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导师;甲方为丙方技术骨干提供高层次学历教育、短期技术培训或
访问学者机会。
(4)博士后工作站:依托丙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方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5.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畅通的成果转化机制,甲、乙、丙方在相关领域产生的新技术、新专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丙方转让或授权使用。
三方共同推动科研成果在丙方的全球项目中落地应用,实现产业化。
(四)合作机制
1.高层互访机制:三方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高层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规划年度合作重
点。
2.工作推进小组:三方各指定一个牵头部门(甲方建议为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或相关学院,乙方建议为技术研发事业部,丙方建
议为技术中心或战略发展部)负责日常联络与协议执行。
3.信息交流机制: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共享行业前沿动态与技术信息。
(五)权利义务约定
1.知识产权的既有权利、共同开发与独立开发的归属原则。
2.保密义务与保密期限。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三个月,各方可协商续签。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基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聚焦机器人自动化技术解决方案、具身智能技术与装备、人形机
器人、工业机器人、工业软件等关键领域展开合作,将对公司在产品研发、人才培养、技术升级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
司全球市场竞争力。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和2025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协议三方的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项目的合作进程需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
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3年4月与华工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该协议
目前正常履行,近三年内公司无其他已披露的框架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
未来三个月内的股份减持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70b3261-7785-4e4b-b2d0-460b0dbd02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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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18│华昌达(300278):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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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
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
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
(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等相关公
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股份价格仍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股份数量同步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5-055)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6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68%,最高成交价为5.5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832,8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19364cd7-9f21-4e6a-9cb9-53d1cbe2e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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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华昌达(300278):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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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9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仍为
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数量同步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债权
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
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 申报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益大道9号
2. 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4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 电话号码:0719-8767909
5. 其他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c0f871b7-6fa1-4834-b3a7-b2f7f734c6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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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华昌达(300278):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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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300278):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08265832-c448-41f6-bc64-d837cf470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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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华昌达(300278):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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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王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15773ef0-a138-4b60-af36-f12ef6210a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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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24│华昌达(3002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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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东益大道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德富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94人,代表股份数431,016,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19%(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421,506,50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640,000股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15,866,508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15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
93人,代表股份数430,861,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31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292人,代表股份10,043,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4%。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6,27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5%;反对4,52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506%;弃权21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300,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24%;反对4,528,4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869%;弃权2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8,45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0%;反对2,33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415%;弃权2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83,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074%;反对2,334,1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394%;弃权2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6,458,6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4%;反对4,4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239%;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485,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154%;反对4,413,3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409%;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8,42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9%;反对2,3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482%;弃权2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29,489,1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5%;反对1,29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016%;弃权2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关于增加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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