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6 三丰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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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58 │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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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58 │三丰智能(3002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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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58 │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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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 │三丰智能(30027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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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 │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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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 │三丰智能(3002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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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 │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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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 │三丰智能(30027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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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 │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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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0 │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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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58│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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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开发布了《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在
湖北省黄石市开铁区金山街道鹏程大道9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汉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13人,代表股份446,180,13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6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445,629,894股,反对股份433,144股,弃权股份117,1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8767%。
2.表决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份445,635,094股,反对股份366,744股,弃权股份178,3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8778%。
3.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445,626,994股,反对股份357,544股,弃权股份195,6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8760%。
4.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份445,427,222股,反对股份648,444股,弃权股份104,472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8313%。
5.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份445,481,394股,反对股份598,544股,弃权股份100,2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8434%。
6.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份445,268,378股,反对股份610,944股,弃权股份300,81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7957%。
7.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份445,281,406股,反对股份691,716股,弃权股份207,01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7986%。
8.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股份445,062,910股,反对股份930,612股,弃权股份186,61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7496%。
9.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份10,914,458股,反对股份675,016股,弃权股份161,01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92.8851%。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0.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份445,285,106股,反对股份700,016股,弃权股份195,01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7994%。
1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股份445,272,806股,反对股份746,016股,弃权股份161,316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7966%。
鉴于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系关联股东,故本次股东会无股东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由
本所律师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
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经查验,上述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f87615c-28ba-4708-812a-60c45243b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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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58│三丰智能(3002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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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6 年 5月 15日、2026 年 5 月 18 日、2026 年 5月 19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上年同期出现下滑,净利润亦为负值。目前公司市盈率为负值,估值水平与经营状况存在偏离。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
注公司经营风险,理性看待股价波动,切勿盲目跟风炒作,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eea4be0-5207-4823-bebc-45bd3838c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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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58│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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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9206e5a-f8eb-4707-8879-d0df8de4ce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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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三丰智能(30027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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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报告期末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248,256.73 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5,079,436.47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62,272,311.67元,
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55,237,169.67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6,248,256.73 29,214,626.49 20,326,539.5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5,536,989.82 60,189,067.22 64,564,005.02
营业收入(元) 1,769,334,909.24 1,937,665,984.87 1,735,065,076.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62,272,311.6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55,237,169.6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5,569,030.2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0,290,062.0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202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4e7910-da14-4bad-b095-fb083864d8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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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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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22f543-4a56-4fba-bf98-1021ad5176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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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三丰智能(3002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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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30027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7540f0-12f4-41b2-b20e-317cbc1ca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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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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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30027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acfaba-dbd7-42cd-8c4e-e8f86720a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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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三丰智能(30027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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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4日由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当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6年 4月 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委托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召集,董事长朱汉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沈道富先生、李德先生、刘惠好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沈道富先生(已届满离任)、黄勇先生、李德先生、刘惠好女士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
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
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
度报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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