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5 梅安森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00:00 │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9:04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9:04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4 17:54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程源伟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
│2026-04-24 17:54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张为群先生(历任)2025年度述职报告 │
├─────────┼──────────────────────────────────────────────┤
│2026-04-24 17:54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曹龙汉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
│2026-04-24 17:54 │梅安森(30027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4 17:54 │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杨安富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
│2026-04-24 17:52 │梅安森(30027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7:52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5-20 00:00│梅安森(3002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680,9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80,900 股后的 305,32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0,686,345.88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
公式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686,345.88/308,005,068*10=0.34695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34695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80,900 股后的 305,32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
果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权益分派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80,900 股后的
305,32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
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
1 00*****532 马焰
2 00*****727 叶立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月 19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 308,005,068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
公式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0,686,345.88/308,005,068*10=0.34695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34695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孙静
咨询电话:023-68467829
传真电话:023-6846568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992b108-5eec-4c78-b09b-3a9f937d9e10.PDF
─────────┬────────────────────────────────────────────────
2026-05-18 19:04│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d5b779c-2267-4cda-8b68-a49e0f4d2b09.PDF
─────────┬────────────────────────────────────────────────
2026-05-18 19:04│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梅安森(3002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f434184-8945-4f61-98a0-7ebb524320e4.PDF
─────────┬────────────────────────────────────────────────
2026-04-24 17:54│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程源伟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程源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从事过检察、监察工作,1993年 6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现为重庆源伟律师事
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曾先后担任过重庆上市公司太极集团、西南药业、桐君阁、中国嘉陵、建摩 B、世纪游轮、涪陵榨菜、重庆水
务、金科地产等的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涪陵电力、正川股份、华邦健康、三峡水利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担任重庆燃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3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3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次)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 (次) (次) (次)
程源伟 11 6 5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导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审查,
同意提名马焰、胡世强、郑海江、刘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安富、程源伟、曹龙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世强、郑海江、冉华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所提供资料进行了审核,必要时
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询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就中小投资者诉求要求公司管理层积极回复响应,切
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日,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进行实
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2024 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所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合
法有效。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2月 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海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对郑海江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会计估计变更;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固定
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了变更。
(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马焰、胡世强、刘航、郑海江为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杨安富、程源伟、曹龙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世强为总经理、郑海江、冉华周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
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合规治理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的决
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程源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8c5dd49-d001-469a-a359-650866b7b74b.PDF
─────────┬────────────────────────────────────────────────
2026-04-24 17:54│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张为群先生(历任)2025年度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 1月 1日至 2月 18 日(以下
简称“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张为群,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教授 (已退休)。曾先后担任西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计算机科学系主
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软件学院院长、网络教育学院院长,西南师范大学校长助理;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
、软件学院院长、信息中心主任,西南大学校长助理等职务。2019年 2月至 2025 年 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任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次) 1
任期内应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1
任期内现场出席股东会次数(次) 0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任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次) 1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次)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 (次) (次) (次)
张为群 1 0 1 0 0 否
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均未召开会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表
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不涉及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不涉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未发生现场工作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进行监督,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任期内,未发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任期内,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任期内,未发现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形。
(四)任期内,未审议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任期内,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
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为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fb4ba75-2cb5-4fbb-aad0-1d94fd645ecc.PDF
─────────┬────────────────────────────────────────────────
2026-04-24 17:54│梅安森(300275):独立董事曹龙汉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