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5 梅安森 更新日期:2025-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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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50 │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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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50 │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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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 │梅安森(300275):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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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 │梅安森(300275):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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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7 │梅安森(300275):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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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6 │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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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6 │梅安森(30027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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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6 │梅安森(30027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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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6 │梅安森(300275):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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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5 │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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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50│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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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3、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
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 4 月 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集;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5月 8日下午 14:30在重庆市九
龙坡区福园路 2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焰先生主持。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8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7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9,981,72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4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48,173,8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6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计 17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07,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05,156,308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2,680,9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02,475,408股。)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外,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中介机构
的代表。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经统计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86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3%;反对 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01%;弃权 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874,8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1%;反对 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51%;弃权 3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87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05%;反对 7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65%;弃权 3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4、《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9,867,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3%;反对 8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05%;弃权 3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855,2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9%;反对 7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67%;弃权 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6、《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85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3%;反对 8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67%;弃权 4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ae2e7179-260e-4aa0-8d06-ecc3028243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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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50│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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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0edbf70d-d13b-4e48-9c8c-13f817b20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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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梅安森(300275):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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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9864025e-1f24-4cea-bf5c-7f78e362cb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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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梅安森(300275):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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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168de05-65c4-4978-a609-a6856c4f43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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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7│梅安森(300275):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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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f22923cd-c44b-4849-9556-f99f21807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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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36│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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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0aa26c6-68bd-4cc9-a29e-0410ed4f66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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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6│梅安森(30027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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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
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
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0,060.03万元,同比增长16.05%;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5,558.92万元,同比增长24.50%。
董事会认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
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由监事会发
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
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05,156,308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80,900股后的302,475,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一贯、有效地执
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合
理和有效的。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我公司审计及验资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公司拟续聘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房产等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授信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银
行综合授信、资产抵押等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与额度有效期一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
资金额依据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并最终获批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
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086b1666-11d1-4ef3-87c5-265b3bbb91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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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6│梅安森(30027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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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5f1969ba-aec1-427b-96f9-9d4c247cbd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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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6│梅安森(300275):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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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54398826-0b20-47fd-a84a-963527cdb4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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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5│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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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d72d469a-c966-4404-9495-561798bca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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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5│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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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7/556b7d59-4d3a-4b43-816c-a6176f277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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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45│梅安森(300275):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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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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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页 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1-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喜特审 2025T00157 号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梅安森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梅安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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