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71 华宇软件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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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32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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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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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 │华宇软件(30027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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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 │华宇软件(30027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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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1 │华宇软件(30027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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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0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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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0 │华宇软件(30027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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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6 │华宇软件(30027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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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华宇软件(30027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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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华宇软件(300271):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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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32│华宇软件(300271):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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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宇软件”)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
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经查询,本次有两个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各账户情况详见下表: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申请冻结金额 实际冻结金额
(元) (元)
北京华宇软 北京清华园科 8667****00 基本户 32,306,427.08 15,194,773.77
件股份有限 技金融支行 01
公司
联奕科技股 中国建设银行 4405****11 基本户 32,306,427.08 32,306,427.08
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工业 01
园支行
合计 64,612,854.16 47,501,200.85
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联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联奕科技”)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冻结的正式法
律文书或通知。经公司了解和自查,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申请冻结系因 2020年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相关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
全所致。
三、背景、影响及应对措施
2020年 10月,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原前海”)、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前海投资”)与公司、子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关于联奕科技的《投资协议》,中原前海以人民币 2,500万元认购联奕科技增发股份
107.25万股(对应出资比例 1.11%),前海投资以人民币 3,500万元认购联奕科技增发股份 150.15万股(对应出资比例 1.56%)(
相关交易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
中原前海和前海投资曾向公司提出要求全额返还其前期投资款。经公司了解和自查,中原前海、前海投资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协
议》或其他文件中无相关回购条款,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同意中原前海和前海投资的前述要求。公司于近日获悉,中
原前海、前海投资已就上述事项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投资协议》,子公司返还投资款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费,公司及相关方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等,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中原前海以申请财产保全为由,申请超额冻结公
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共计64,612,854.16元(即中原前海诉讼标的金额的两倍)。本次财产保全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
正常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子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终局裁判。
公司认为中原前海、前海投资上述诉讼请求缺乏合同及事实依据,已积极准备应诉材料、推进相关法律程序,并争取尽快妥善解
除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特别是超额冻结资金)的冻结状态,还拟就超额冻结资金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依法维护自身及投资者合法权
益。最终诉讼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银行账户被中原前海申请冻结资金合计64,612,854.1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95,192,732
.97元的1.7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 1,978,833,891.72元的 3.27%。经公司了解和自查,前海投资亦提出了财产保全申
请,不排除法院进一步冻结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预计不超过 9,029万元(即约前海投资诉讼标的金额的两倍),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4.56%。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此次
中原前海申请冻结的资金金额和预计前海投资申请冻结的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中占比较低,且公司及联奕科技货币资金结构合理
,流动性高,除上述冻结资金外其余货币资金余额均可正常使用,能满足日常资金结算等流动性资金需求。公司及联奕科技生产经营
活动正常开展,未因本次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二)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鉴于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前海投资财产保全金额超过 9,029万元,公司将进一步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c684c342-8947-4489-a28b-a2b9968c1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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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华宇软件(3002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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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6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
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6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股东或其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2月 23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座 2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2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为现场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
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并提交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 3)进行登记。
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③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④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
件 3)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担保账户股东除按照上述要求外,还需联系开户证券公司,提交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4日—25日 9:00-17:00;(2)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5年 12月 25日 17:00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华宇软件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座 25层(邮编:100084)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佳琪
联系电话:010-82150085
传 真:010-82150616
电子邮箱:IR@thunisoft.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的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
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融资融券信用担保账户股东需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会议通知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3f50761-b0de-47a6-93a1-4d553f4b6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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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华宇软件(30027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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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坚持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公司现在及未来发展、内外部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
;
(三)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第四条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实施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按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增长范围、增
长幅度等,进而决定当年预算总额。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按有关规定披露。
第八条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
业绩联动要求。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提供公司及受评人员的有关情况与资料,负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准备工作并执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十条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
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第十一条执行。
(三)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情况、行业特性、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职责、重要性等因素确
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
另行制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所在地区薪资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
(五)本人岗位、职责的变动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针对临时性专门事项制定专项奖励或惩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实施,作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冲突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ea401730-0d1b-4ed1-a9ed-fa5df3bec7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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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华宇软件(30027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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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d4fff228-582b-485a-bda1-3fdd3e5c6d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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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1│华宇软件(30027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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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30027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70017504-942e-4bfe-934b-baebefb86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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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0│华宇软件(300271):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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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可以滚动投资,但不累计计算,即指在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3.拟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
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4.实施期限
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
5.实施方式
在实施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合格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将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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