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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9(联建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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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69 联建光电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9 19:02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9:02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8:42 │联建光电(30026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7 18:41 │联建光电(3002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18:41 │联建光电(30026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2 21:24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2 21:24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2 21:24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2 21:24 │联建光电(3002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2 21:24 │联建光电(30026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 ─────────┬──────────────────────────────────────────────── 2026-05-19 19:02│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 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该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4座16楼VIP号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 乔建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67人,代表股份89,536,08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05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 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 表决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88,702,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691%; 反对66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396%;弃权17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13%。2.00 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8,686,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514%; 反对67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572%;弃权17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13%。3.00 表决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8,358,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853%; 反对1,00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278%;弃权1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69%。 4.00 表决通过了《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88,406,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384%; 反对95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656%;弃权17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60%。5.00 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88,639,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9992%; 反对6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801%;弃权19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207%。6.00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 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8,639,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9992%; 反对6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801%;弃权19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207%。7.00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88,668,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311%; 反对69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722%;弃权17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67%。8.00 表决通过了《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同意88,636,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9950%; 反对70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904%;弃权19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146%。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 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6.00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00项至第5.00 项、第7.00项、第8.00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8587ada-02a0-4f49-a4c1-655ef8fde16a.PDF ─────────┬──────────────────────────────────────────────── 2026-05-19 19:02│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栋 B4座 16楼 VIP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乔建荣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7人,代表股份89,536,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0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83,649,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 人 ,代表股份 5,88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6人,代表股份 5,88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66 人,代表股份 5,88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乔建荣女士作为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 88,70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1%;反对 6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96%;弃权 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410%;反对 66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91%;弃权 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9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68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4%;反对 6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72%;弃权 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726%;反对 678,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75%;弃权 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9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35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53%;反对1,0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8%;弃权 16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 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041%;反对 1,009,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539%;弃权 16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40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84%;反对 9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6%;弃权 1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110%;反对 954,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077%;弃权 1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1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63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92%;反对 6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01%;弃权 1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775%;反对 698,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57%;弃权 19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6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72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94%;反对 6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14%;弃权 1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013%;反对 628,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81%;弃权 1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66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 6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22%;弃权 1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9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634%;反对 691,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51%;弃权 1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1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636,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0%;反对 7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4%;弃权 19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147%;反对 707,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20%;弃权 19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3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朱远远律师、冉怡然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f4e51f6-d1dd-4cc1-9154-3c7b21a7de38.PDF ─────────┬──────────────────────────────────────────────── 2026-04-27 18:42│联建光电(30026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7 日 11:30 在深圳市南山区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栋 B4座 16楼 VIP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66b4f9-5af8-436c-ac94-f808b406118b.PDF ─────────┬──────────────────────────────────────────────── 2026-04-27 18:41│联建光电(3002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联建光电(3002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59c7a3-a066-43d2-8b9b-507f1ae266bf.PDF ─────────┬──────────────────────────────────────────────── 2026-04-27 18:41│联建光电(30026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微信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 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谭炜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 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 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bdbaa7-2ef4-4f4e-93b4-32ef2184bedd.PDF ─────────┬──────────────────────────────────────────────── 2026-04-22 21:24│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5dd3fe1-2c6b-4ab2-840e-31d359baa9ec.PDF ─────────┬──────────────────────────────────────────────── 2026-04-22 21:24│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报告 ─────────┴──────────────────────────────────────────────── 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22cadd8-9589-42da-9763-cd4dfdb847ac.PDF ─────────┬──────────────────────────────────────────────── 2026-04-22 21:24│联建光电(300269):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2 日 11:00 在深圳市南山区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栋 B4座 16 楼 VIP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年 4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967656f-9de8-4f20-b9da-c5e21a2358ff.PDF ─────────┬──────────────────────────────────────────────── 2026-04-2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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