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6 星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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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6 │星星科技(3002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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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5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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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5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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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4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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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16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重整投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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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26 │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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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38 │星星科技(30025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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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38 │星星科技(30025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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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37 │星星科技(300256):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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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37 │星星科技(300256):2025-04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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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6│星星科技(30025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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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年 9月 18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应
光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应光捷先生、罗华列先生、罗达益先生,独立董事顾国强先
生、江峰先生、郭元鑫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星触控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拟以 1元向台州市宏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星星精密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精
密”)全部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州精密的股权,广州精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降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负面
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加快主营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
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应光捷先生、罗华列先生、罗达益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立马车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计划向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
区彭高镇周江村上棚 81号智能安防产业园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赣(2024)萍乡市不动产权第 0032846 号”的厂房(研发中心大
楼)、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赣(2024)萍乡市不动产权第 0031085号”土地上已建成的厂房(注塑车间),用于江西立马车业有限
公司办公及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5日办理完成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周江村上棚81号周江信息产业园 D2栋土地及厂房使用权的过
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赣(2025)萍乡市不动产权第 0026283 号】,拟将原《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范围
D1、D2 栋标准厂房变更为 D1 栋标准厂房,D1 栋厂房建筑面积57,506.76 平米,原合同租赁期限(2024 年 12 月 6日至 2028 年
12 月 5 日)不变,D2栋厂房自 2025年 9月 8日起排除于租赁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1)。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年 10月 10 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ed001027-c939-4f0f-b38e-ca6a1c7d0b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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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5│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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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2600afa7-e3ac-4ea3-8e1e-ea32aaa86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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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5│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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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2月 3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立马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萍乡市汇翔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翔建设”)租赁其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电子信息产业园 D1、D2 栋标准厂房,用于子公司办
公及生产经营。子公司拟租赁房屋面积为 10 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租赁期为 2024 年12月 6日至 2028 年 12 月 5
日,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 4,5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2日、2025年 3月 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10,757,200.00元向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位于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周江村上棚 81号周江信息产业园D2栋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9月5日办理完成上述土地及厂房使用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赣(2025)萍乡市不动
产权第 0026283号】,拟将原《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范围 D1、D2栋标准厂房变更为 D1栋标准厂房,D1栋厂房建筑面积 57,
506.76 平方米,原合同租赁期限(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8 年 12月 5日)不变,D2栋厂房自 2025年 9月 8日起排除于租赁范
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汇翔建设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均系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的公司,汇翔建设与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2025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158659782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和路 621 号金融综合体 2 号楼 7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红梅
注册资本:160,015.3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
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
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
,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
理及其再生利用,国内贸易代理,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汇翔建设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2,410,477.57 2,395,942.11
净资产 1,196,118.90 1,181,410.14
项目 2025年 1-6月(未经审计) 2024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9.56 65,544.41
净利润 -7,449.34 21,352.21
经查询,汇翔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萍乡市汇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江西立马车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 租赁物变更
1.1甲乙双方于 2024年 12月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一份,约定甲方将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电
子信息产业园 D1、D2 栋标准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1.2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9月 8日购买取得周江信息产业园D2栋厂房【原不动产权证号:赣(2024)萍乡市不动
产权第 0032830 号】,并已经办理完毕产权变更手续,D2栋厂房的租赁事宜由乙方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约定。
1.3 原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范围变更为 D1 栋标准厂房,D1 栋厂房建筑面积57,506.76平方米,后续租金据此调整(见第三条)。
第二条 租赁期限调整
2.1原合同租赁期限(2024年 12月 6日至 2028年 12月 5日)不变,D2栋厂房自 2025年 9月 8日起排除于租赁范围。
第三条 租金与费用变更
3.1 D1栋厂房月租金为 53.91万元/月,乙方于每月 2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3.2 D1栋厂房的水电费等仍由乙方承担。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系公司购置资产后对原有租赁安排的合理调整,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1,075.72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系公司购置资产后对原有租赁安排的合理及必要调整,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补充
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厂房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c75056d7-af84-4d13-b824-674d594af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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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4│星星科技(30025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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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0日 9:1
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9:15-15:00
。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
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持
股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0月9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二)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9日,8:30-11:30和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 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郏建平
联系电话:0576-81866333
传真:0576-81866333
电子邮箱:irm@first-pane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 3505号
邮政编码:318014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7937a156-bd25-4335-b945-c571574b4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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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6:16│星星科技(300256):关于重整投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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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26.450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一、重整投资限售股份取得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8月3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3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星星科技重整计划。根据重
整计划,本次重整以公司总股本957,936,39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6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310,456,
990股股份,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775,000,000股由重整投资人以705,000,000元现金受让,为首发后限售条件流通股,剩余的5
35,456,990股用于向债权人抵偿债务。
重整投资人取得的775,000,000股中,600,000,000股由产业投资人指定主体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科技”)按
照0.75元/股的价格受让,25,000,000股由产业投资人深圳众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享出行”)按照1.20元/股的价格受
让,150,000,000股由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按照1.50元/股的价格受让。产业投资人立马科技、众享出行持有的股份自受让的转增股票
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2022年9月20日)起限售36个月,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成都星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成都星电”)、广东淦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淦明”)及深圳市招平锦绣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招平锦绣二号”)持有的股份自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2022年9月20日)起限售12个月。
上述1,310,456,990股股份转增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68,393,386股。
其中,财务投资人指定主体成都星电、广东淦明及招平锦绣二号持有的受让转增股票 150,000,000股已于 2023年 9月 20日解除
限售。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68,393,38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5,0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00股,
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为:立马科技。
立马科技承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限售36个月。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承诺函》所载条款,立马车业集团和/或其指定主体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
提下,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若需)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取得600,000,000股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24个
月内,将持有或控制的部分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立马车业集团承诺该部分资产注入前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2,000万元,并在前述电动车资产装入上市公司之日36个月内将立马车业集团实际控制的剩余电动车资产及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
有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包括立马车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前述承诺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前或无法完成资产注入的替代解决方案实施完成前,立马车业集团和/或其指定主体承诺不以任
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重整取得的其持有的60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
2、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以及在《重整计划》等中作出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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