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4 仟源医药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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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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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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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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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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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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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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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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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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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 │仟源医药(30025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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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4 │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参加2026年山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取消公司2025年度│
│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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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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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6 年 5月19
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总股本由256,058,563 股减少至 256,008,563 股,公司注册资
本由 256,058,563 元减少至256,008,563 元。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及申报时间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翠微街2号 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起 45 日内(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电话:0352-6116426
(5)邮箱:xyy1934@163.com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cab57f0-efe8-4e80-93b4-0791f19ad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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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仟源医药(30025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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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议
案,2026 年 5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乐群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
。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目前本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全部成就。依据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实施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对激励计划预留的 120 万限制性股票予以定向授予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发布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6〕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进一步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管理、职责权限、履职保障、责任追究及工作流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发
布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0c512bf-25c6-47dc-a888-639fc2e3e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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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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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5.6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e2463b1-bf6d-4e89-8900-045cf8359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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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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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b98f780-95d1-4cb6-9e53-5c0dedcf0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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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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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MT25-28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仟源医药”“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仟源医药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
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是依据对《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相关事实,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查阅了《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其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并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隐瞒;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材料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
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依法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
理性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
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七)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一)2025年 7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7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
(三)2025 年 8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5年 8月 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6年 1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6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
(七)2026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6 年 5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
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一)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1.授予日
2026年 5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6年 5月 19日,为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 12个月内的交易日。2.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2026年 5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资格的 31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5.60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a3b9619-4923-44ac-af5e-1a8b4a231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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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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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草案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31 人) 120 13.11% 0.47%
合计 120 13.11% 0.4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
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6d9ab23-aac2-4cef-a571-433a88624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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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0│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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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
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中心3605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钟海荣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30,676,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9,928,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748,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4,895,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4,146,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748,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2%。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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