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4 仟源医药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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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46 │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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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46 │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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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56 │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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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34 │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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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29 │仟源医药(300254):公司章程(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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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27 │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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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27 │仟源医药(30025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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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27 │仟源医药(3002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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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26 │仟源医药(30025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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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6:44 │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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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46│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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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1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月 11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3605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钟海荣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31,074,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人,代表股份 29,096,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1,977,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17,372,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6人,代表股份 15,394,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1,977,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5%。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18,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86%;反对 10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77%;弃权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16,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31%;反对 10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1%;弃权 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0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87,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8%;反对 10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415%;弃权8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185,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29%;反对 10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08%;弃权 8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程思琦律师、王伊菡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9cfd73e8-e577-4728-8879-f1e2c1283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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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46│仟源医药(30025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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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
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
的相关事实,就公司本次召开股东会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愿意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四)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隐瞒;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材料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
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依法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公司相关议案
的具体内容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应视为本所
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七)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会议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会议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
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股东出席会议的方式、投资者参加网络
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根据该通知,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本次
股东会。
1.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5:00 在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 175 号星
扬西岸 3605 室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内容一致。会议由
副董事长钟海荣主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资格
2.1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6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前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东名册,本次
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8,318,563 股。
2.2 根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所持股票账户、身份证明及相关
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现场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股东的资格合法
有效。
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投
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计 10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074,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514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918,8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86%;反对 10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7%;弃权 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
2.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87,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8%;反对 10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5%;弃权 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核验,以上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所列的议案一致,不存在会
议现场修改议案、提出临时提案及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4.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2 现场表决前,股东会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了计票和监票,并由该两名
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4.3 本次会议网络表决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 3 时结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
4.4 经核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特别决议议案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就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af0a60b6-1364-4b92-96b2-a2304a57da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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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56│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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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11日(星期三)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360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并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25年 6月 9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安街1378号 A区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5年 6月 9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安街 1378 号 A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部,邮政编码:03701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媛媛 张莉静;联系电话:0352-6116426
邮箱:xyy1934@163.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安街 1378号 A区,证券部
邮政编码:037010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b38f567e-d784-4a49-a941-db4fc0a7a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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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34│仟源医药(30025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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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11日(星期三)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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