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2 金信诺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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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10 │金信诺(30025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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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10 │金信诺(30025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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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10 │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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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8 │金信诺(30025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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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2 │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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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2 │金信诺(3002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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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金信诺(3002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诺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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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金信诺(3002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诺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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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金信诺(3002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诺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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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1 │金信诺(30025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信诺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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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10│金信诺(30025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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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6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第一
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有表决权的持有人 115名(持有人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放弃表决权),实际出席持有人 104名,代表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为 364,692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总数的 72.9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议案》
根据《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
、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截至 2026年5月 20日,公司 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并出售完毕,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本员工持股
计划提前终止。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
务,持有人黄昌华先生、姚新征先生、桂宏兵先生、李军先生、伍婧娉女士未参与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64,69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e5c64fc-4619-4f43-9121-6772a50f0a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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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10│金信诺(30025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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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提前终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1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月 1日召
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月 10日、2024年 2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5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
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年 5月 29 日以 8.54元/股的价格非
交易过户至“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 66,215.3834
万股的 0.0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公司 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4、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期间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加。
5、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一次性解锁。2025 年 5 月 29 日,本员工
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本次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根据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
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者由管理委员会于存续期内择机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
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于存续期内
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6、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
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授权人员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5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8%,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提
前终止。
四、相关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进
行账户注销等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01571db-f567-4481-97e0-1941735842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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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10│金信诺(30025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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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与会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于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11: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昌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议案》
截至 2026 年 5月 20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
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根据《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026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议案》。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已经全部出售,且已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已达到提前终止
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完成后续账户注销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提前终
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黄昌华先生、姚新征先生、桂宏兵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fe67f70-ada8-46e9-8e4a-99201bb8b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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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8│金信诺(30025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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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055号)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
2,060,119股,发行价格为 12.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7,736,898.2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3,440,914.17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295,984.0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6年 5月 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998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深圳金信诺 中国银行股份 751081138908 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
高新技术股 有限公司深圳 扩产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云城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 9550889900020049960 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深圳
前海妈湾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丙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1081138908,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专户余额为 0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
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丙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550889900020049960,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专户余额为
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
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9f02af4-b0f4-4e65-b0fe-d08db363a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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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2│金信诺(300252):金信诺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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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5人,代表股份 174,830,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37,159,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2人,代表股份 37,671,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2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3 人,代表股份 4,6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1人,代表股份 4,56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6%。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518,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5%;反对 2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99%;弃权 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74%;反对 2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1%;弃权 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0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456,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2%;反对 30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45%;弃权 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26,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730%;反对 30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13%;弃权 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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