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51 光线传媒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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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46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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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4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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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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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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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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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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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1 │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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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1 │光线传媒(30025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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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0 │光线传媒(30025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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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0 │光线传媒(30025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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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46│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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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光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控股”)的通知,光线
控股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日期 日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光线 是 25,800,000 2.35% 0.88% 否 否 2025/7/30 2027/7/30 中信证券股 偿还
控股 份有限公司 债务
2.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光线控股 是 68,670,000 6.26% 2.34% 2024/7/31 2025/7/31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2024年7月31日,光线控股将其持有的103,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12日,光线控股将
上述质押股份中的34,33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年7月31日,光线控
股将上述质押股份中剩余的68,67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光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比例 数量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例 例 结、标记 比例 冻结合计 比例
合计数量 数量
光线 1,097,132,788 37.40% 191,680,000 17.47% 6.53% 0 0.00% 0 0.00%
控股
光线控股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业务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光线控股所质押的公司
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后续如出现上述风险,光线控股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光线控股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55bbc9b8-d4d2-4e44-b66e-1b8e5601d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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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4│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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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6 日(周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6 日 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
2.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披
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以及各专项报告或公告。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
证、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
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请寄: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13。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6 日 10:00-12:00,13:30-14:59;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
须在 8 月 5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公司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俊、徐楠楠
电 话:010-64516451
传 真:010-84222188
电子邮箱:ir@ewang.com
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9d01471a-121b-4d74-b831-c08a72c03f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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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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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30025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acedd9d1-f2cb-42bf-81f6-676c9f63e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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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光线传媒(30025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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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933,608,432 股减少至 2,933,588,432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933,608,432 元减少至人民币 2,933,588,432 元,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33,608,432 元。 2,933,588,432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933,608,432 股,均为普通股。 2,933,588,432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及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afa755ed-643e-4315-afaf-c23a8e5b9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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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光线传媒(30025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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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峰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离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张海峰先生系由公司股东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涛”)提名的董事,其辞职后,上海汉涛根据《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董事提名函》,提名陶融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陶融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陶融融女士的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汉涛持有公司 6%的股份,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08c2c01f-6b29-4c1f-90d4-297415d06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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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光线传媒(30025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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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1.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4.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1. 调整依据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873,788 股后的 2,9
23,734,6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 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
3. 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21-0.20=4.0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4.21 元/股调整为 4.01 元/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
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2ea1efe3-1c5d-44a8-b796-6eec25a63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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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1│光线传媒(300251):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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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
5 月 6 日、6 月 2 日、7 月 4 日、8 月 2 日、9 月 2 日、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034、039、042、045、048、050)。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9,727,57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67%,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
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
报告书》,对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9,853,787 股,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
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因此减少 9,853,787 股。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剩余 9,873,788 股。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853,788 股。归属股票来源为
公司前期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剩
余 20,000 股。
鉴于上述三年时间即将届满,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仍剩余 20,000
股不再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因而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0,000 股。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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