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4 迪安诊断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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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00 │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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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48 │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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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46 │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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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5:52 │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网上业绩│
│ │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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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0:32 │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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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0:31 │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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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00:31 │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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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31 │迪安诊断(300244):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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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31 │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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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31 │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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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00│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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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3,880,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
次权益分派将以现有总股本624,979,436 股,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3,880,000 股后的股本 611,099,43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货币单位:人民币,下同),合计派发金额=611,099,436 股×0.25 元
/股=152,774,85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52,774,859.00 元÷624,979
,436 股×10 股=2.444478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登记日收盘价-0.2444478 元/股(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880,000 股后的 611,099,4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55 陈海斌
2 08*****364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
咨询联系人:陶钧、祝迪生
咨询电话:0571-5808 5608
传真电话:0571-5808 5606
七、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285c0685-fd18-4822-8dc6-71dacdb3d5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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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48│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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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杭】书(2025)第 05089 号
致: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星
期五)14:00 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召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
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意见: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公
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下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审议事项、会议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其
他相关事项。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
-15:00。
2024 年 5 月 30 日 14:00,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会议通知》所述,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80人,代表股份 171,043,137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
的 27.3678%。其中: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 7 名,代表股份 164,915,164 股,占公
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6.3873%,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计 273 名,代表
股份 6,127,97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9805%,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
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24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十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公告中已列明的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计票、监票,并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六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c8ee8a38-b246-4b96-aa49-4091c7992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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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8:46│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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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d0e7d102-cd02-4cb8-9f1e-5651c889ae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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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5:52│迪安诊断(300244):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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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
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2025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 2024 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周二)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
海斌、财务负责人赵德康、独立董事李天天、董事会秘书陶钧(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
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
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e9672b15-f217-4f00-9160-4104239085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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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0:32│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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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ed853d2b-026a-484e-bbe2-2d7103bf38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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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0:31│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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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0bf52f5a-a583-4ca1-b273-ab5b11f7fe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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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00:31│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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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04c06c6a-28da-4c6d-b35e-ba21aa8c1a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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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31│迪安诊断(30024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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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21 日 19 时,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陈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五届独立董事李天天先生、邓泽林先生、蒋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21.96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9.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 亿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216.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与会董事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
了及时的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
审计职责,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制定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工资制度确定报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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