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41 瑞丰光电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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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瑞丰光电(30024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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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瑞丰光电(30024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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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瑞丰光电(30024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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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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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32 │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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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32 │瑞丰光电(300241):瑞丰光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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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8 │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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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7 │瑞丰光电(300241):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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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7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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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7 │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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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瑞丰光电(30024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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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瑞丰光电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458,23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2
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182,7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59,13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
89,323,664.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2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690,890,968.04
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689,323,664.77
发行费用(已扣除承销费用) 1,567,303.27
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206,348,911.62
减:补充流动资金 478,861,037.08
加:利息收入 6,385,231.92
减:手续费支出 10,033.7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488,914.29
注:补充流动资金 478,861,037.08元中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8,861,037.08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北
瑞华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
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171276235 募集资金专户 --
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5882542900074 募集资金专户 5,386,327.09
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60174956057 募集资金专户 5,102,587.20
圳分行
合计 10,488,914.29
注 1:全彩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全彩 LED)封装扩产项目已终止,银行账户已销户。注 2: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万元) 入金额(万元) 度
1、全彩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 27,469.11 13,024.57 47.42%
(全彩 LED)封装扩产项目
2、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 35,979.54 7,608.95 21.15%
LED)背光封装生产项目
3、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 5,483.72 1.37 0.02%
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注: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1月 13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
计划用于“全彩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全彩 LED)封装扩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14,885.25万元(包含银行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
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已使用 14,886.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现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 LED)背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12月 31日
光封装生产项目
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 LED)技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12月 31日
术研发中心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Mini/Micro LED 技术作为新一代显示技术,是未来长期重要的核心增长点,公司坚定看好并采取持续投入战略,实际投入过程
中因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在相关项目的设备购置与产能扩张方面实施动态控制,谨慎
使用募集资金,并逐步开展相关项目布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对
“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 LED)背光封装生产项目”和“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 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投资
进度进行了适当调整,公司决定将“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 LED)背光封装生产项目”和“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 LED)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6年 12月 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4条规定,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认为“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 LED)背光封装生产项目”和“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 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与公司
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
划及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上述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上述项目的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未调整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整体战略规
划,将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限延长至 2026年 12月 31日,并进行了重新论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经
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上述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未调整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
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该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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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瑞丰光电(30024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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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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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瑞丰光电(30024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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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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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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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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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32│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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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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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32│瑞丰光电(300241):瑞丰光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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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瑞丰光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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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8│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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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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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7│瑞丰光电(300241):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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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概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
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1-6月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072.74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1、信用减值损失 1,628.60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7.68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19.9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99
2、资产减值损失 1,444.14
存货跌价准备 1,444.1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其他客户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
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出口等应退税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押金和保证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4:员工社保、备用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5:往来款及其他特征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1-6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合计金额为1,628.60万元,减少
公司利润总额1,628.60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2025年1-6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444.14万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444.1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5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72.7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1-6月归母净利润2,573.95万元,
相应减少2025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73.95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相关资产计提
减值损失,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bdd1d37-39dd-4216-a043-ac69001bbb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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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7│瑞丰光电(30024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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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6ae16ca-d95a-468e-97e9-152c0e536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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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7│瑞丰光电(30024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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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2
号)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458,230
股, 每股 发行 价格 人民 币 5.20 元, 募集 资金 总额 为人 民币699,182,7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5
9,13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323,664.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1]第441C000225号)。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690,890,968.04
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689,323,664.77
发行费用(已扣除承销费用) 1,567,303.27
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203,490,190.79
减:补充流动资金 478,861,037.08
加:利息收入 6,377,708.40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2
减:手续费支出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354.06
13,340,791.24
注:补充流动资金 478,861,037.08 元中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8,861,037.08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实施
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
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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