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9 东宝生物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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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16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东宝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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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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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东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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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东宝生物(300239):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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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42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东宝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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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4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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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 │东宝生物(300239):东宝生物关于获得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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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08 │东宝生物(300239):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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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08 │东宝生物(30023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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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0:08 │东宝生物(30023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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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16│东宝生物(300239):关于“东宝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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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14;债券简称:东宝转债)自 2025
年 6 月 9 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6 日)止暂停转股。
根据《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东宝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a3779e78-ebb1-4dc5-8b1d-e310d1d5ed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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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东宝生物(300239):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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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数量:不超过人民币 8.00元/股(含),6,250,000股(含) -12,500,000 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数量:不超过人民币 7.98元/股(含),6,265,700股(含) -12,531,300 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数量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8.00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
币 5,000万元-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000 股(含)-12,500,000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原因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即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数 10,573,400 股后的股本 583,034,5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月 17日。
2、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分派方案以截至2025年 6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593,607,933
股为准,剔除已回购股份10,573,400股后的 583,034,533股参与本次的权益分配。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583,034,533×0.25/10元÷593,607,933=14,575,863.32÷593,607,933=0.
024554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等相
关公告。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并及时披露。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98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8.00-0.0245546/(1+0)≈7.98
元/股。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7.98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6,265,700 股(含)-12,531,300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369a46fc-77fa-4067-9805-56acc9f429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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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东宝生物(300239):关于“东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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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东宝转债,债券代码:123214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6.65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6.63元/股
4、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
一、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51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5,5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元,共计 4,550,000 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45,50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
间为 2023年 8月18日。债券简称:东宝转债,债券代码:123214。
根据《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
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
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或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67 元/股。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如下:2024年 5 月 31日,公司完成了 2023年度分红
派息,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30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包头东宝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东宝转债”转股价格
由 6.67元/股调整为 6.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关于“东宝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本次“东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5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
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即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数 10,573,400 股后的股本583,034,5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故本次分派方案未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
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583,034,533× 0.25/10 元÷593,607,933×10=14,575,863.32÷593
,607,933×10=0.24554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55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东宝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格=调整前转股价格-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即:P1=P0-D=6.65-0.0245546=6.6254454元/股≈6.6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东宝转债”转股
价格为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cbf7e39-405b-4460-80d2-c91480405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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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东宝生物(300239):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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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
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
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故本次分派方案未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
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583,034,533×0.25/10 元÷593,607,933×10=14,575,863.32÷593
,607,933×10=0.24554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5546。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5年 5 月 15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
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因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内,且公司正处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内,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持有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预计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26)。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本次可转换债券暂停转股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股份由 7,348,000 股增加至
10,573,400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年 6月 16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593,607,933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0,573,400 股后持有股份583,034,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元(含税),现金
分红总额相应调整为 14,575,863.32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即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数 10,573,400 股后的股本 583,034,5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月 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东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东宝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
2、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调整说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扣除回购股数的公司股本×现金分红分配比例÷总股本×10=583,034,533×0.25/10 元÷593,607,93
3×10=14,575,863.32÷593,607,933×10=0.24554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5546。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4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2-6208676
传真电话:0472-6208676
八、备查文件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fee36afa-ab97-4029-827d-3a4539822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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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42│东宝生物(300239):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东宝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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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4
2、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5、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正常实施,根据《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及有关业务办理
指南的规定,自 2025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14;债券简称:
东宝转债) 将暂停转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东宝转债”正常交易,敬请“东宝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490ed44d-4e75-4671-8f83-80c66c216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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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4│东宝生物(3002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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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
用的成交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9)等相关
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7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1.7812%,最高成交价为5.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110,0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37546d5f-61ca-4aa0-8bf2-aebf9c2d13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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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东宝生物(300239):东宝生物关于获得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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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倍优免牌骨胶原蛋白维生素C粉”产品于近日完成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工
作,并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放的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倍优免牌骨胶原蛋白维生素C粉
注册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 国食健注G20250138
注册人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一照多址)
保健功能 具有有助于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
有效期至 2030年04月29日
审批结论 经审核,该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注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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