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7 美晨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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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02 │美晨科技(30023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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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2 │美晨科技(30023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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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1 │美晨科技(30023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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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0 │美晨科技(300237):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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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39 │美晨科技(3002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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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12 │美晨科技(300237):关于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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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7:12 │美晨科技(300237):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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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9:42 │美晨科技(30023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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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44 │美晨科技(300237):关于下属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逾期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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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3 │美晨科技(30023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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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02│美晨科技(30023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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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
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 4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
民币 2,330.36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本次新增累计诉讼不存在单项诉讼涉案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诉讼
、仲裁。
二、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自 2025年 9月 8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有 3项案件(公司作
为被告)取得新进展,涉案金额 795.66万元,其中已判决/调解 2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261.81万元;进入执行阶段 1 项,涉案金额
约 260.81 万元。除上述 3 项案件取得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进展。涉案金额大于 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
展情况详见附件 1。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公司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和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运营管控,不断完善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切实维
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正当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aa14e72f-4e43-45e7-b78f-96def82b7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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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2│美晨科技(30023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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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4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因永拓所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1-0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截至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人。
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万元)。2024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9家,审计收费 22,208.86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
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
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1次。48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徐紫明,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
业,拟于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秋月,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拟于 202
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
云峰,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拟于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 12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万元。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 160万元,其
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减少超过 20%,主要系公司 2024年度已出售
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昌邑赛石容器花木有限公司等 11家子公司,公司园林业务较之前大幅减少,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有所下降
。同时公司通过招标方式,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为基础,结合审计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2025年度
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19年至 2024年,公司聘任永拓所为公司审计机构。2024年度永拓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永拓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到永拓所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
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
拟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人员信息、诚信记录、证券服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上
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特此向董事会提议变更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8670120e-aaa8-48a7-af61-eef83f524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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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1│美晨科技(30023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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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1日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
东路 12001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 2025年 9月 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炜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13亿元人民币的
借款额度(本次借款额度不等同于实际借款金额,具体借款金额以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不超
过上述借款额度内签署具体借款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本议案以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到
永拓所的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拟将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
期一年。本议案以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年 9月 29日下午 14:30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120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以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b8f25a7b-3dbc-4d43-aca0-314558024e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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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40│美晨科技(300237):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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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
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国投公司
”)申请不超过 13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本次借款额度不等同于实际借款金额,具体借款金额以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并
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借款额度内签署具体借款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
2、关联关系说明
潍坊市国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
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波
注册资本:21,33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MA3RYF281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清新社区东风东街 4899 号金融广场商务中心 10号办公综合楼 805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及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产权经营管理及处置
;自有资产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融资租赁);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组织企业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潍坊市国投公司 100%的股权,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潍坊市国投公司实
际控制人。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状况
潍坊市国投公司是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授权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1,338 万元。潍坊市国投公司成立后积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导向、结构调整和资本经营的职能,不断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促进国
有资产资本化和国有资本证券化,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量与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价值最大化。
3、财务状况
潍坊市国投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85,648.39 万元,净利润-51,508.92万元;2024年末净资产 250,809.59万元,总
资产 1,161,057.85万元。
4、关联关系:潍坊市国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5、经公开信息查询,潍坊市国投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向潍坊市国投公司申请融资借款,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 7.5%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协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13 亿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授权额度内
签署具体借款协议或补充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起不超过一年。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及授权事项是为了提高公司筹资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同时也为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22美晨 01”,债券余额 9.43 亿元)的兑付提供备用安排(该债券兑付需求不一定实际发生),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
资金压力,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及授权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会计核算方式及公司
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潍坊市国投公司已发生的借款总余额为14,733.28万元人民币。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245fe03c-20ee-45fb-9608-03bb1c290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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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39│美晨科技(3002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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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美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年 9月 29日下午 14:30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9日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 1200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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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 √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披露相关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5年 9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w
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3、以上议案无特别决议事项,无需逐项表决、分类表决的议案;以上第一项议案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4、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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