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6 上海新阳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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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2 │上海新阳(30023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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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42 │上海新阳(30023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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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26 │上海新阳(30023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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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26 │上海新阳(30023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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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26 │上海新阳(300236):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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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6 │上海新阳(300236):关于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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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1:48 │上海新阳(300236):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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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2:02 │上海新阳(3002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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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1:46 │上海新阳(300236):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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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28 │上海新阳(300236):天风证券关于上海新阳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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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2│上海新阳(30023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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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313,381,40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为1,884,844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
的股份数为311,496,558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公司总股本/10)=311,496,558×0.26/(313,381,402/10)=2.584362(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及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
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584362。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313,381,402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311,496,55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即: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按照公司新的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实施。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84,844.00股后的311,496,5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2.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7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08*****204 上海新科投资有限公司
3 01*****619 王福祥
4 06*****314 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600 号
咨询联系人:杨靖
咨询电话:021-57850088
传真电话:021-578506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896160af-8d56-4980-a245-97c4deda20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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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42│上海新阳(300236):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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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普乐”)的通知
,因日常经营需要,考普乐已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68252379G
名 称:江苏考普乐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常州市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滨江二路 1号
法定代表人:蒋莉丽
注册资本:5896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11月 0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材料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14dc8abd-e940-4109-8c4a-4e57dd1c1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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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26│上海新阳(30023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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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15-9:25,9
: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246人,代表股份109,354,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9,752,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2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2人,代表股份9,601,79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765号上海新晖大酒店思贤厅。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9,199,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4%;反对 1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46,9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878%;反对 142,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799%;弃权 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23%。
(二)审议《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9,199,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2%;反对 1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弃权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46,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847%;反对 143,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935%;弃权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19%。
(三)审议《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9,190,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0%;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9%;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37,7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920%;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164%;弃权 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16%。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135,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2%;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5%;弃权 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82,1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129%;反对 153,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997%;弃权 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874%。
(五)审议《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6,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1%;反对 13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53,1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524%;反对 139,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4549%;弃权 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27%。
(六)审议《关于 2025年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16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9%;反对 1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3%;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08,0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827%;反对 181,9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944%;弃权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29%。
(七)审议《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135,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9%;反对 1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82,9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213%;反对 187,5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528%;弃权 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260%。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02,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反对 14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49,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118%;反对 145,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101%;弃权 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81%。
(九)审议《关于提名袁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169,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3%;反对 1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弃权 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16,1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0670%;反对 151,8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810%;弃权 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520%。
(十)审议《关于集成电路关键工艺材料项目调整增加产能、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216,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3%;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63,1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5565%;反对 131,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706%;弃权 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29%。
上述议案均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邵兴、翟冰心。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937e429c-c6aa-4768-a51b-7b66a6d50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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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26│上海新阳(30023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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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9c5017f2-3ff5-4a11-b398-fac9da339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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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26│上海新阳(300236):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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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b9343634-a53f-438f-ada3-e5b916b0d7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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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6│上海新阳(300236):关于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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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实施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芯征途(三期)”、“《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或“本次持股计划”),
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766,800 股公司股票已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上海新阳半导
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披露于 2024年 4月 23日、2024年 5 月 17 日在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5年 5月 16日届满,现将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持股情况、锁定期和考核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766,8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月 1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本次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数量未超过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上限。
根据公司《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次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次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本次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
下,一次性解锁并分配权益至持有人。
根据《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4年度 2024年半导体行业营业收入不低于 10亿元
注:上述“半导体行业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半导体行业营业收入。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与考核期业绩目标达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P)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P≥100% X=100%
90%≤P<100% X=P
P<90% X=0%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 04428 号】及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公
司 2024 年度半导体行业营业收入1,035,402,980.61 元,公司 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 P=100%,对应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P为
100%,即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可解锁股份的 100%。
二、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
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
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
人。
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
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7c7de855-b11e-4958-8b3b-955d8ad96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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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1:48│上海新阳(300236):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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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01028ab1-1d79-45f8-b56b-e34f539d6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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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2:02│上海新阳(3002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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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166bf0d1-a7ea-42a2-9741-cc23ab88a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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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1:46│上海新阳(300236):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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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734aac36-4b3d-4932-a325-9f9932c34a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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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28│上海新阳(300236):天风证券关于上海新阳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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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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