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5 方直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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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0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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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 │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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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 │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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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 │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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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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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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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 │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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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方直科技(3002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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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方直科技(30023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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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 │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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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0│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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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
后250,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251,
746,635股-988,900股)÷10股×0.25元=6,268,943.3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
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每10股派息=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10=6,268,943.38÷251,746,635×10=0.24901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9017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后250,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
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68,943.3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
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该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本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总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派发金额总额为准。
2、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可参与分派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88,900.00股后的250,757,7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
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8,900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份988,900股后25
0,757,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5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含税)=(251,746,
635股-988,900股)÷10股×0.25元=6,268,943.38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股份为基数
,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每10股派息=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10=6,268,943.38÷251,746,635×10=0.24901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9017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枫、周瑾姣
咨询电话:0755-86336966
咨询传真:0755-863369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e7ec04e-ad4b-431c-9bdb-735d6cd85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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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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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60d2eac-cca4-47d2-8fd0-4b5030612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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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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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0d0027f-472d-4463-870d-72c6d91813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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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28│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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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5c57da3-e792-4146-aca9-bede39361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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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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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15:00;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9楼方直科技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4,759,22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公司总股本251,746,635股,扣除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988,900股,下同)的37.7892%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601,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
股的24.965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15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
5股的12.8241%。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8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93,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0,757,735股的0.8350%。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出席了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4,669,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05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63%;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70,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2%;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4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7,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反对86,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911%;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6013%;反对86,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1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4,670,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062%;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77%;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41%;反对83,1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9%;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9,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9%;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0%;弃权5,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968%;反对84,3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2,060,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8%;反对93,9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920%;弃权7,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9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28%;反对93,90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47%;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黄元忠先生、陈克让先
生、张文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4,668,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反对8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891%;弃权6,5
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586%;反对84,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7%;弃权6,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楼贞卡律师、王夕雨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五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57253af-f1ac-4134-b878-88fa0be9a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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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2│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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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ceff36d-d9ac-45c2-83bd-7789d66ba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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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方直科技(30023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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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5c32a6-4c59-40a2-9758-69a493adf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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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方直科技(3002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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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6eaef6-89ff-46c3-83c5-ef8dde9923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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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方直科技(300235):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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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期间
,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03aad5-8c7b-4ffc-8f2a-d3c63b7c9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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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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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3002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523c0e2-b198-47fe-9415-b8e0ddb4d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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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55│方直科技(300235):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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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4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德皓核字[2026]00000928号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
6]00001341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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