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2 洲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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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 │洲明科技(300232):君子乾乾科技成长专精特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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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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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6 │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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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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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8 │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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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8 │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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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0 │洲明科技(300232):2025 ENVIRONMENTAL,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ESG)REP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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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0 │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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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2:17 │洲明科技(300232):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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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2:17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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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洲明科技(300232):君子乾乾科技成长专精特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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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君子乾乾科技成长专精特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e8b79be-0e1d-4ffd-aaa6-01a41aa762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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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洲明科技(300232):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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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洲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
事宜,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七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委托深圳市君子乾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并与深圳市君子乾乾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君子乾乾科技成长专精特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君子乾乾科技成长专精特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公司已于近日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深圳市君子乾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子乾乾科技成长专精特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开户时间:2026年5月20日
(3)账户号码:08994779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君子乾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子乾乾科技成长专精特新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尚未购买本公司股票。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e5a86ea-e69e-4d75-baaa-b74785bef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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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6│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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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6年 4月 20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 1,086,100,451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为 1,087,447,15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数 1,346,70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
2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 21,722,009.0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完成期间,如果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增
减变化的,公司将根据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2、自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及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6年 5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46,700 股后的 1,086,100,45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已回购股份 1,346,7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6年 5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09 林洺锋
2 08*****963 新余德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01*****866 蒋海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股权激励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除权除息参考价
鉴于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1,346,700股不参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故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21,722,009.02÷1,086,100,451=0.020000元/股。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
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总股本(含回购
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21,722,009.02 /1,087,447,151*10= 0.199752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0.0199752。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业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同富裕工业区蚝业路 18号 B栋
咨询联系人:唐晨曦
咨询电话:0755-89318939
传真电话:0755-2991209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877c8f0-799b-4917-b46d-a26bcb26e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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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4│洲明科技(30023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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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4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48,034,6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548,034,600.00元的部分由中泰证券包销。中泰证券作为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 6 年期。
本次共计募集资金 548,034,6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40,275.4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7,694,324.53 元,已由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于2018年 11月 13 日、2018年 12 月 20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开立的账号 4425010
0004600001919 的人民币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开立的账号 79150078801300000413的人民币账户、中
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开立的账号 4000032529201487175的人民币账户、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开立的账号 752371226652的人民
币账户内。另减除验证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推介及路演等其他与发行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86,6
07.05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5,407,717.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3-70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8年11月27日、
2018年11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2018年12月17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洲明”)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9年3月2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洲明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
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中泰证券、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状态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状态
2018 年公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150078801300000413 过渡性账户 已注销
发行可转换 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公司债券募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 4000032529201487175 收购股权项目 已注销
集资金 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75237122665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15007880110000041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4600001919 LED显示屏研发中心 本次注销
公司深圳机场支行 升级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9150078801300000630 LED小间距显示屏产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能升级项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 注销前余额
称 (人民币:
元)
2018年公开 广东洲明节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9150078801100000414 合同能源管 4,682,509.41
发行可转换 能科技有限 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 理项目
公司债券募 公司 支行
集资金 深圳市洲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4600001919 LED显示屏 2,530,459.21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 研发中心升
限公司 级项目
广东洲明节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9150078801300000630 LED小间距 1,962,564.26
能科技有限 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安 显示屏产能
公司 支行 升级项目
鉴于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总计9,175,532.88元转入公司一般账
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本次注销后,上述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fd5178f-bca5-407c-aca1-14d0b6cfd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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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8│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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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cc85155-7b2e-460d-bab7-7cc36f0b4d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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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8│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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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a0cab68-47df-4014-b445-5df4aab3b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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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0│洲明科技(300232):2025 ENVIRONMENTAL,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ESG)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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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2025 ENVIRONMENTAL,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ESG)REPORT。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199b5e7-b79d-4d82-970e-846dec1bb7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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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0│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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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9995e8a-314c-4f72-9468-e70cb99c7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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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2:17│洲明科技(300232):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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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
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能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
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16584f2-51e2-4097-b816-eaabe83d1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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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2:17│洲明科技(30023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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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
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9月 19 日至 2024 年 9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月 30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94)进行了披露。
(四)2024 年 10 月 9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
95)
(五)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七)2026 年 4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依据及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草案公告日至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派息,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派息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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