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32 洲明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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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14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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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8:14  │洲明科技(300232):申优北极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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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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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洲明科技(300232):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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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洲明科技(30023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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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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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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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50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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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50  │洲明科技(30023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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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8  │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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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18:14│洲明科技(300232):关于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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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
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0日披露了《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事业合
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委托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并与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申优北极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申优北极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司已于近日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1)账户名称: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优 
北极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开户时间:2025年10月31日                                                                                   
    (3)账户号码:08993972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优北极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尚未购 
买本公司股票。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488288e-5a2e-4540-a1bf-3dacd26e1d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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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18:14│洲明科技(300232):申优北极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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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明科技(300232):申优北极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8a8e7a1-4c77-4804-bdde-2e52c749d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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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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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洲明科技(30023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11fcca8-cdcf-43d1-baed-42abd477b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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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洲明科技(300232):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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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4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 548,034,6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共计募集资金 548,034,6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35
,407,717.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3-
70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或
公司和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结项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号                      总额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状态日期                                            
    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355.94   1,326.46      1,326.46   2022 年 3 月 1 日                                   
    2   LED 显示屏研发中心  8,311.00   7,471.00      7,471.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升级项目                                                                                                    
    3   LED 小间距显示屏产  23,421.00  18,306.00     17,043.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能升级项目                                                                                                  
    合计                    33,087.94  27,103.46     25,840.77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期时间进行了调整,延期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时间进行了调整,延期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LED 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LED 
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已投资完成,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述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累计投资   累计利  募集资  尚未支付  募集资                         
          名称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金额       息收入  金账户  的募集资  金节余                         
                          总额                             和手续  余额    金金额    金额                           
                                                           费净额                                                   
    1     合同能源管理项  1,326.46   1,326.46   863.31     8.55    471.70  2.70      469.00                         
          目                                                                                                        
    2     LED 显示屏研发  7,471.00   7,471.00   7,365.32   147.28  252.96  0.00      252.96                         
          中心升级项目                                                                                              
    3     LED 小间距显示  18,306.00  17,043.31  16,960.52  42.19   196.19  0.00      196.19                         
          屏产能升级项目                                                                                            
    合计                  27,103.46  25,840.77  25,189.15  198.02  920.85  2.70      918.15                         
    注:上述募集资金均按总额进行统计,包含需要置换的前期投入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与应节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本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918.15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
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资金,通过严格把控采 
购与付款环节、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了对项目建设费用的有效控制与节约。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同的付款节奏和使用进度,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LED 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LED 小间距显示屏产能
升级项目”已投资完成,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
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918.15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
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升经济效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
节余款和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时,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拟结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
合规。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75e921b-0226-4ee3-9966-b169dfeaad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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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洲明科技(30023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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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26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洺锋 
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 7人,其中董事武军先生、张晓云女士、杨勇智先生、全智
先生、甘耀仁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99)。                                                                                          
    2、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LED 小间距
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拟结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7b13105-b464-4c53-9029-ce85e7b15e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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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洲明科技(30023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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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拟结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4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48,034,6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共计募集资金548,034,600.00 元,扣
减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5,407,717.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3-7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或公
司和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结项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号                      总额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状态日期                                            
    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355.94   1,326.46      1,326.46   2022年 3月 1日                                      
    2   LED 显示屏研发中心  8,311.00   7,471.00      7,471.00   2020年 12 月 31日                                   
        升级项目                                                                                                    
    3   LED 小间距显示屏产  23,421.00  18,306.00     17,043.31  2020年 12 月 31日                                   
        能升级项目                                                                                                  
    合计                    33,087.94  27,103.46     25,840.77                                                      
    2020年 3月 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期时间进行了调整,延期至2020年 12月 31日。       
    2020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小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的建设期时间进行了调整,延期至2020年 12月 31日。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LED小
间距显示屏产能升级项目”已投资完成,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上述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累计投资   累计利  募集资  尚未支付  募集资                               
    号  名称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金额       息收入  金账户  的募集资  金节余                               
                    总额                             和手续  余额    金金额    金额                                 
                                                     费净额                                                         
    1   合同能源管  1,326.46   1,326.46   863.31     8.55    471.70  2.70      469.00                               
        理项目                                                                                                      
    2   LED显示屏   7,471.00   7,471.00   7,365.32   147.28  252.96  0.00      252.96                               
        研发中心升                                                                                                  
        级项目                                                                                                      
    3   LED小间距   18,306.00  17,043.31  16,960.52  42.19   196.19  0.00      196.19                               
        显示屏产能                                                                                                  
        升级项目                                                                                                    
    合计            27,103.46  25,840.77  25,189.15  198.02  920.85  2.70      918.15                               
    注:上述募集资金均按总额进行统计,包含需要置换的前期投入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与应节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本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918.15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 
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且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3、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资金,通过严格把控 
采购与付款环节、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了对项目建设费用的有效控制与节约。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同的付款节奏和使用进度,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4、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LED小间距显示屏产 
能升级项目”已投资完成,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
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918.15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
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升经济效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
的节余款和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时,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拟结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
合规。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13fdf02-f451-469f-98e6-dfe54896b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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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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