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29 拓尔思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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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4 │拓尔思(30022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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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24 │拓尔思(30022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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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36 │拓尔思(300229):关于公司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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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36 │拓尔思(30022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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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26 │拓尔思(3002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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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26 │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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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24 │拓尔思(3002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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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1:20 │拓尔思(3002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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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39 │拓尔思(30022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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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39 │拓尔思(300229):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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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44│拓尔思(30022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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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辉、马信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3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3%)的高级管理人员曹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5日至 2026 年 6月 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
11%)。
持本公司股份 50,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8%)的高级管理人员马信龙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5日至 2026年 6月 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4
%)。
若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曹辉、马信龙
(二)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曹 辉 高级管理人员 37,200 0.0043
马信龙 高级管理人员 50,700 0.00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曹辉、马信龙持有的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中获授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3月 5日至 2026年 6月 4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实施。
5、减持数量及比例:
(1)曹辉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9,300 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1%。
(2)马信龙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12,000 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14%。
若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不存在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在上述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依据减持计划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曹辉、马信龙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a868243b-4d2b-407a-9c48-22038d7fdd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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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24│拓尔思(300229):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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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66888db0-49b3-48d3-b176-4b3212ed4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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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36│拓尔思(300229):关于公司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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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尔思”、“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拓尔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张苏先生、黄亚颖先生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因个人工作调
整,黄亚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结束,为保
证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周岱岳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周岱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张苏先生和周岱岳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
026年 12月 31日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黄亚颖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e800c902-fd48-4299-a909-60108a4e0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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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36│拓尔思(30022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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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88ebb54d-c644-4370-b80e-3791f75408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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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26│拓尔思(3002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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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5af0bd6d-6408-47ef-843f-079db87be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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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26│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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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7b322a5b-272d-4277-a426-91ad4f9fb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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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24│拓尔思(3002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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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5e96ef7d-f555-4b94-9703-1ddd0b644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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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1:20│拓尔思(3002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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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北信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信科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北信科大计划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信科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拓尔思股份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名称 /股) (%)
北信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10月 13日 21.07 441,100 0.05
科大 2025年 10月 31日 20.69 3,927,000 0.45
合 计 - 4,368,100 0.5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北信科大 合计持有股份 44,122,140 5.05 39,754,040 4.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122,140 5.05 39,754,040 4.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也不存在
违规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北信科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32c30ca0-3c04-4aa9-a68f-499c500a5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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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39│拓尔思(30022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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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30022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d09fa667-3b0a-4496-82d3-ed40aaaff0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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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39│拓尔思(300229):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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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委托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
产品的行为。公司的现金管理业务,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保本
型理财产品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委托理财资金的来源应是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及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
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可以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是否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授予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使,相关风险控制制
度和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第六条 公司发布委托理财的临时公告的,保荐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第七条 公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的
详细情况,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第八条 公司委托理财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投资前论证,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价格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等情况,对委托理财的资
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
投资咨询服务。
(二)投资期间管理,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董事会。
(三)投资事后管理,跟踪到期的投资资金和收益,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账。委托理财完成时,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他
有效凭据并及时记账,将签署的合同、协议等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委托理财相关手续。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具体经办人应随时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
,定期与有关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联络,了解公司所做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公司采取有效
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三章 监管与风险控制
第十二条 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核实。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
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
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 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涉及其它国资监管规定的,须同时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2955d88-8fa0-4e46-b925-c773af6674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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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37│拓尔思(300229):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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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62b70e6-5b40-44c4-b8b7-80a9286ea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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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36│拓尔思(3002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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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施水才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ef2b27c-d6f6-46e7-bae5-c5d9d7290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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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36│拓尔思(3002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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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拓尔思
股票代码:300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信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四拨子东 200米 27栋 101室
邮政编码:100192
联系电话:010-8018719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因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 10月 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报告书是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既成事实情况进行编制。除本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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