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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27(光韵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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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27 光韵达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4 17:48 │光韵达(300227):关于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7-25 17:04 │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7-25 17:04 │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7-08 20:50 │光韵达(300227):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 │2025-07-08 20:49 │光韵达(300227):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7-08 20:47 │光韵达(30022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7-08 20:46 │光韵达(30022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8 20:46 │光韵达(300227):章程-202507 │ ├─────────┼──────────────────────────────────────────────┤ │2025-07-08 20:45 │光韵达(300227):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暨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 ├─────────┼──────────────────────────────────────────────┤ │2025-07-08 20:45 │光韵达(30022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8-04 17:48│光韵达(300227):关于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7月25日召 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联无限”)56.0299%股权。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9日、7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亿联无限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 亿联无限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3992998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政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0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A座501 经营范围:网络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宽带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及其软硬件的技术开 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网络电子产品、通 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宽带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13.3410 56.029922% 王周锋 1,316.1942 31.87868% 亿联合伙 402.6018 9.751155% 王鹏飞 96.6244 2.340243% 合计 4,128.7614 100.0000%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成为亿联无限控股股东,持有亿联无限56.029922%股权,亿联无限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3bfa1cd1-edec-4458-8eda-23b9f6486e67.PDF ─────────┬──────────────────────────────────────────────── 2025-07-25 17:04│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 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A栋12楼。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飞先生。 6、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56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0,234,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61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7,458,5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7494%;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56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2,775,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616%。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 小投资者”)5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2,834,1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723%。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7,0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27%;反对 2,725,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9%;弃权 425,6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683,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442%;反对 2,725,17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1%;弃权 425,6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32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7%。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6,988,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8%;反对 2,676,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17%;弃权 568,7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588,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33%;反对 2,676,67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89%;弃权 568,7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92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余苏律师、高铭泽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fcf909f8-2119-49c6-819f-1dd9a71725ee.PDF ─────────┬──────────────────────────────────────────────── 2025-07-25 17:04│光韵达(3002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召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余苏律师、高铭泽律师(以 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光 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锦天城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锦天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提供给锦天城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 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锦天城对 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连同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予以公告之目的使用,非经锦天城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锦天城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如下: (1)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议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集本次股东会。(2)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 式、会议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现场 及网络投票程序、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项。 锦天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通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周五) 下午 14:30 在深圳市 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A 栋 12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 事长程飞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 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锦天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公司公告载明 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2.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下同)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下同)共 56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234,121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7.6109%。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107,458,5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7494%。 (2)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2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2,775,6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8616%。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全部股东及其代理人,均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均持有 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资格。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认证。 2.2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锦天城律师。 锦天城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他人员均具有相应资格, 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3.1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3.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 经锦天城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公司公告中列明的议案相 符,没有股东提出新议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4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 式进行了现场表决,锦天城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工作。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 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投票结 果具体如下: 4.1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083,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27%;反对 2,72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139%;弃权 425,6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32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683,307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442%;反对 2,725,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21%;弃权 425,6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7%。 回避情况: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988,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98%;反对 2,676,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817%;弃权 568,7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92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588,707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33%;反对 2,676,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89%;弃权 568,7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7%。 回避情况: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主持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 提出任何异议;本次股东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决 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 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锦天城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8cb8ba10-4f96-4189-9219-653652df8b6f.PDF ─────────┬──────────────────────────────────────────────── 2025-07-08 20:50│光韵达(300227):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光韵达(300227):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c4346e0c-dfde-4ebe-8042-40673cc4b2a0.PDF ─────────┬──────────────────────────────────────────────── 2025-07-08 20:49│光韵达(300227):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年 7月 25日 下午 14:30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25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5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5年 7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金迪世纪大厦 A栋 1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名称(表一)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控 √ 制权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提案业经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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