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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9(鸿利智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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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19 鸿利智汇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8 18:58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2-02 18:16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关联方归还逾期借款的进展公告 │ ├─────────┼──────────────────────────────────────────────┤ │2025-11-14 20:06 │鸿利智汇(300219):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持鸿利智汇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4 20:06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5-10-27 18:39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7 18:37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10-27 18:36 │鸿利智汇(300219):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0-24 20:52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4 20:50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0-21 18:28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 └─────────┴──────────────────────────────────────────────┘ ─────────┬──────────────────────────────────────────────── 2025-12-08 18:58│鸿利智汇(30021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 5月 20 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显示”)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鸿利显示综合授信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合同期满后三年。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 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向鸿利显示提供最高额度为 3,000万元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谷南路7号 3、法定代表人:刘传标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4日 6、营业期限:2019年1月4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LED显示屏制造;电子 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 的销售;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 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鸿利显示100%的股权。经查询,鸿利显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8,288.17 88,225.40 负债总额 112,669.76 116,758.67 所有者权益 -24,381.59 -28,533.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288.17 88,225.40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498.77 19,803.98 营业利润 -9,869.25 -3,935.91 净利润 -9,809.37 -4,151.6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 授信申 保证人 担保最高限 保证 保证范围 保证责任期间 请人 额(万元) 方式 广州银 鸿利显 公司 3,000 连带 2. 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主债 第六条 保证期间 行股份 示 责任 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以及法律规定 依据本合同第二条主合 有限公 担保 主债权确定的情形下,被确定属于 同约定而发生的主债 司花都 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 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 支行 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 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 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 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 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 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 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 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 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 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 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 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 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 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 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 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 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甲方宣 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按照法律 起三年。 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 生的损害赔偿),甲方均有权按照本 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15,01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547.09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3.76%,以上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089e48ae-6cc5-4166-8efe-8a15540ca19d.PDF ─────────┬──────────────────────────────────────────────── 2025-12-02 18:16│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关联方归还逾期借款的进展公告 ─────────┴──────────────────────────────────────────────── 一、关联借款情况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年 8月 25日、2021年 9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 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金材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80%股权及债权。金材科技作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期间,公司陆续向其提供资金作为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截至 2021年 8月金材科技向公司借款余额为 19,691.39万元。2021年 9月 ,公司与金材科技签署了《还款协议》,约定上述欠款由金材科技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 2027年 9月 30日还清。 金材科技因处于转型关键期,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导致其未按《还款协议》归还 2025年 9月 30日到期的本金 2,633.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还款进展情况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在金材科技发生逾期后,积极与其管理层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持续跟踪其经营与财务状况 ,加强风险评估,逾期后公司积极催收并向其发送《催款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公司已收到金材科技归还的部分逾期本金 600万元。截止公告披露日,剩余未还本金为 7,445.88万元,逾期应归还本金 为 2,033.20万元。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金材科技的生产经营与资金状况,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根 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00a14549-9082-49bf-95e7-ae56fdd2ded2.PDF ─────────┬──────────────────────────────────────────────── 2025-11-14 20:06│鸿利智汇(300219):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持鸿利智汇的法律意见书 ─────────┴──────────────────────────────────────────────── 鸿利智汇(300219):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持鸿利智汇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5c081190-ef27-476c-a5f0-2c20a17cc862.PDF ─────────┬──────────────────────────────────────────────── 2025-11-14 20:06│鸿利智汇(300219):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增持公告》”),控股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舵”)计 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 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四川金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鸿利智汇股份 3,770,000股,约占鸿利智汇总股 本 0.5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606万元(不含手续费)。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金舵发出的《关于增持鸿利智汇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四川金舵持有公司 212,954,6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8%。 3、四川金舵在本次公告前的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的 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四川金舵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四川金舵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 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 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增持专项贷款)。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四川金舵承诺在增持期间、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金舵累计增持股份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最低增持金额。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四川金舵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鸿利智汇股份 3,770,000股,约占鸿利智汇总股本 0.5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606万 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四川金舵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四川金舵 212,954,666 30.08% 216,724,666 30.61%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敦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鸿利智汇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持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51da2383-7b85-4dca-998c-77330f3d3e96.PDF ─────────┬──────────────────────────────────────────────── 2025-10-27 18:39│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245b8c6-d0ba-4612-9484-b9c78144e8c6.PDF ─────────┬──────────────────────────────────────────────── 2025-10-27 18:37│鸿利智汇(300219):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鸿利智汇(300219):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56d8883-a3d1-4454-92c3-481c1a41d9dd.PDF ─────────┬──────────────────────────────────────────────── 2025-10-27 18:36│鸿利智汇(300219):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10月 24日下午 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17日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 事 4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董事 5名,会议有效票数为9票。会议由董事长李俊东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全面加强党对公司的领导,更好地促进党建工作与公司经营发展深度融合 ,在公司现有组织架构中新增“党委工作部”“纪检办公室”作为一级职能部门,并分别与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实行“合署办公 ”。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1957f61-93b5-497d-ac60-f1e2dc3a8926.PDF ─────────┬──────────────────────────────────────────────── 2025-10-24 20:52│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fbaea2a-0250-47c7-9807-ff9ed0bec14d.PDF ─────────┬──────────────────────────────────────────────── 2025-10-24 20:50│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fd56d8c5-c62f-4136-9c49-bd94c9c96f26.PDF ─────────┬──────────────────────────────────────────────── 2025-10-21 18:28│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速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易网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 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5)。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速易网络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后,速易网络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d08b46bf-07e7-482b-95cb-02885e54d8d6.PDF ─────────┬──────────────────────────────────────────────── 2025-10-21 18:28│鸿利智汇(300219):关于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莱帝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帝亚”)近日有一 项发明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并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 专利 证书号 型 期限 一种倾斜设置的 LED 2021-12-24 2025-09-30 ZL202111602422.2 莱帝亚 发明 20 8315920 灯具 以上发明专利所涉及技术为公司主要技术之一,已应用于公司现有的产品。专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但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0cfec3cd-fb4b-4758-901b-d00d9fb681ec.PDF ─────────┬──────────────────────────────────────────────── 2025-10-16 17:20│鸿利智汇(300219):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7,943,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0,794,350. 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07,943,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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