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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7(东方电热)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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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17 东方电热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7 16:46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 │2025-06-13 16:30 │东方电热(300217):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12 17:04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10 18:52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 ├─────────┼──────────────────────────────────────────────┤ │2025-06-10 18:52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5 16:04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4 16:58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4 16:58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 │2025-06-03 19:07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5-30 19:32 │东方电热(30021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06-17 16:46│东方电热(300217):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含,下同), 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序 受托方 产品 关联 产品 理财金额 产品 产品 预计年化 赎回本金 理财收益 号 名称 名称 关系 类型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万元) (万元) 1 南京银行 结构性 无 保本浮 2,000 2025.5.14 2025.6.16 1.15-1.97 2,000 3.61 存款 动收益 二、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金额为0元。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受托方 产品 关联 产品 理财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计年化 赎回情况 名称 名称 关系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1 工行镇江 定期 无 固定 6,000 2024.4.8 2024.10.8 1.70 收回本金并收到 新区支行 存款 收益 理财收益 51.03 万元 2 工行镇江 定期 无 固定 6,000 2024.4.8 2024.10.8 1.70 2024年5月30日 新区支行 存款 收益 收回本金 2,500 万元并收到理财 收益0.72万元; 2024年10月9日 收回本金 3,500 万元,并收到理 财收益 29.76万 元。 3 工行镇江 定期 无 固定 2,000 2024.4.8 2024.10.8 1.70 2024年5月30日 新区支行 存款 收益 收回本金 1,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 收益0.29万元; 2024年10月9日 收回本金 1,000 万元,并收到理 财收益8.5万元。 4 中信银行 定期 无 固定 10,000 2024.4.23 2024.10.23 1.90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江新区 存款 收益 理财收益 95 万 支行 元 5 南京银行 结构性 无 保本 6,000 2024.10.30 2025.2.10 1.5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江新区 存款 浮动 理财收益 34.33 支行 收益 万元 6 中信银行 结构性 无 保本 5,000 2024.10.30 2025.1.24 1.05-2.37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江新区 存款 浮动 理财收益 27.92 支行 收益 万元 7 中信银行 结构性 无 保本 7,000 2024.10.31 2025.1.24 1.05-2.26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江新区 存款 浮动 理财收益 36.84 支行 收益 万元 8 中信银行 结构性 无 保本 4,000 2025.2.1 2025.5.6 1.05-2.25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江新区 存款 浮动 理财收益10.82 支行 收益 万元 9 中信银行 结构性 无 保本 8,000 2025.1.25 2025.4.24 1.05-2.25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江新区 存款 浮动 理财收益20.48 支行 收益 万元 10 中信银行 结构性 无 保本 5,000 2025.2.13 2025.5.15 1.05-2.26 收回本金并收到 镇江分行 存款 浮动 理财收益28.17 收益 万元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工行镇江 结构性 无 保本 8,000 2025.5.6 2025.6.3 0.9-1.99 收回本金并收到 新区支行 存款 浮动 理财收益12.21 收益 万元 12 南京银行 结构性 无 保本 2,000 2025.5.14 2025.6.16 1.15-1.97 收回本金并收到 存款 浮动 理财收益3.61万 收益 元 四、备查文件 1、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赎回及利息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5ec5fce2-369a-4fa4-980e-f948d4e381ce.PDF ─────────┬──────────────────────────────────────────────── 2025-06-13 16:30│东方电热(300217):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 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477,976,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 金 0.32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 47,295,262.0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在实际实施 2024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时,以分红总金额保持不变为原则,按照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477,976,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0.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8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它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80 谭伟 2 02*****887 谭伟 3 00*****916 谭克 4 03*****133 谭克 5 00*****779 谭荣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1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号 2.咨询电话:0511-88988598 3.咨询机构及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史经洋 吕树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e2b61f80-32fb-4470-8247-a263873552cc.PDF ─────────┬──────────────────────────────────────────────── 2025-06-12 17:04│东方电热(30021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智”或“债务人”)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7)。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担保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甲方”或“债权人”)签署合同 编号为Ea150642506060022328的《保证合同》,约定为确保江苏华智与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签订的《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 编号为Ba350642506060003183,以下简称“主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甲方与债务人依主 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间自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 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00元。 为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江苏华智的少数股东江苏鼎之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将按照江苏华智向南 京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度以担保人的身份向公司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三、本次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主债权 一、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由甲方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因办理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全部/部分) 债权本金,即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00元,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主合同有效附件约定的或载明 的期限为准。 二、若乙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则甲方对债务人的债权获得本合同项下乙方之外的任何其他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 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担保责任,只要甲方仍有未获受偿债权,乙方均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主合同项下未获受偿的债务承担 担保责任。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 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条 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 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第五条 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变更 有关被担保债权的本金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由甲方与债务人在主合同中约定。乙方确认,除增加债权本金金额或延 长债务履行期限外,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均视为已征得乙方事先同意,无须通知乙方,乙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甲方与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变更利率的,亦视为已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甲方无须通知乙方,乙方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合同还对陈述与保证,担保权的行使,合同效力的特别约定,征信查询,反洗钱条款,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违约及影响甲方债权安全事件的处理,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通知及送达,其他约定事项,附则等作了规 定。以 上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摘 自 公 司 与 南 京 银 行 镇 江 分 行 签 署 的 合 同 编 号 为Ea150642506060022328的《保 证合同》,具体合同条款以上述《保证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担保事项披露之日,公司为江苏华智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亿元(含本次担保),上述担保额 度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截至本担保事项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1.3亿元, 已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总额度为5.375亿元(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6,941.8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 024年度)41.19亿元的1.69%;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Ea150642506060022328《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5c8fdb8f-73b5-4b73-a459-b7e9c23a4b02.PDF ─────────┬──────────────────────────────────────────────── 2025-06-10 18:52│东方电热(300217):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1. 公司与上海织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建立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 挥各自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应用场景、渠道拓展、资金储备等方面的优势,全力拓展柔性织物压力传感在汽车出行、消费科技等 领域的应用,积极研发机器人电子皮肤。 2.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合作领域和模式,付诸实施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以后续合同为准,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目前为止,合作方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未来能否实现量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 本次合作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的推进和实施情况 而定。 一、协议签署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与上海织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织识”或 “乙方”)经过平等协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拓展柔性织物压力传感在汽车出行领域的应用和机器人电子皮肤的研发达成 一致意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 二、合作对手方介绍 (一)合作对手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上海织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BRKC0G43 3.法定代表人:吕莉蕴 4.注册资本:720万元 5.成立日期:2022年6月17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481号15号楼5B4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软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与上海织识没有发生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为止,上海织识是国内唯一一家耐久性实现车规级、精度实现仪器级的柔性织物传感器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可以为 公司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以电加热技术为核心,致力于多个领域热管理系统的研发、集成、应用,是国内最大的空调辅助电加热器制造商、国内前二 的新能源汽车PTC电加热器企业、国内唯一量产动力类预镀镍材料的供应商。甲方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广泛的应用场景、强大 的渠道能力、充沛的资金储备,正全力向新质生产力转型,积极布局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 乙方以柔性织物压力传感技术为核心,致力于为智能汽车、医疗护理、体育运动、机器人等领域客户提供涵盖传感器设计、软硬 件研发以及算法输出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乙方是国内唯一一家耐久性实现车规级、精度实现仪器级的柔性织物传感器企业,相比竞争 对手具有明显先发优势。乙方正全力拓展应用场景,力争在汽车出行、消费科技等领域快速放量,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开发出具有 辨识度的产品。 甲方将战略入股乙方,与乙方建立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发挥各自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应用场景、渠道拓展、 资金储备等方面的优势,全力拓展柔性织物压力传感在汽车出行、消费科技等领域的应用,打造细分赛道龙头;积极研发机器人电子 皮肤,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领域 1.拓展柔性织物压力传感在汽车出行领域的应用 甲方是新能源汽车 PTC 电加热器头部企业,拥有丰富的产品矩阵和强大的渠道关系,与国外知名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比亚迪、 长安、上汽、一汽、江淮、零跑、奇瑞、主流新势力等建立了直接或间接客户关系,产能规模国内前二。 乙方早在 2019 年就通过了车规级测试,截至目前是国内唯一通过车规级测试、唯一直接或间接拿到头部主机厂订单的柔性传感 器企业。 双方商定,以甲方现有汽车热管理产品为基础,叠加乙方柔性织物压力传感器,为汽车整车厂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实现集成销 售,快速铺开市场。 2.推进具身智能机器人电子皮肤的研发 甲方在家电领域的核心客户“美的”,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核心客户“国外知名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小鹏、奇瑞”等,已逐步成 长为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重要参与者。 乙方战略股东瀚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积极布局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除此之外,乙方与国内其它 具身智能机器人头部企业也已开启共同研发。双方商定,依托乙方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发挥各自渠道,为国内外头部具身智能机器 人企业研发电子皮肤,抢占供应渠道。 (二)合作模式 双方将建立全方位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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