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17 东方电热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1 00:00 │东方电热(30021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01 00:00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01 00:00 │东方电热(300217):公司章程 │
├─────────┼──────────────────────────────────────────────┤
│2026-04-01 00:00 │东方电热(300217):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01 00:00 │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01 00:00 │东方电热(300217):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
├─────────┼──────────────────────────────────────────────┤
│2026-04-01 00:00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3-26 17:50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非独立董事暨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6-03-13 15:56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权解押的公告 │
└─────────┴──────────────────────────────────────────────┘
─────────┬────────────────────────────────────────────────
2026-04-01 00:00│东方电热(30021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考核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坚持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
2、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责任、贡献程度等紧密挂钩的
原则;
3、公司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4、坚持推进薪酬分配的市场化、规范化;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可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具体管理。
第三章 薪酬管理标准
第七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董事薪酬标准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管理职务职级,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不
另外就董事职务领取董事津贴;
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按月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1、薪酬模式:年薪制。
2、年薪结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即为底薪,不予考核,平时按月发放。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绩效年薪=组织业绩年薪+岗位业绩年薪。
组织业绩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组织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岗位业绩年薪: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月度和年度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3、年薪基准
公司通过具体考察通货膨胀水平、员工的薪酬状况和增长比例、市场薪酬水平、公司利润增长情况等因素,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薪基准(年薪基准包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公司总经理的分配系数为1,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系数根据工作分工,结合分
管业务的贡献大小、工作任务的轻重和承担风险的高低等因素,一般在总经理年薪基准的0.3~4之间确定。
第八条 高管部分薪酬证券化
公司将稳步推进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探索将部分激励以股票期权等形式授予高级管理人员的新型薪酬管理方式,通过结构性设计
降低企业成本并提升员工积极性。
第九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绩效年薪的考核
第十条 考核内容及结构比例
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总经理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解并下达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并签订分管业务经营管理目标
责任书。高级管理人员需同时考核月度绩效及年度绩效的完成情况,其中:月度业绩年薪及年度业绩年薪各自占年薪总额的比例情况
详见下表。
职位名称 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
总经理 50% 40% 10%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0% 40% 10%
说明 基本年薪于每月月底 月度绩效薪酬于每月 年度绩效薪酬于年度
发放上月额度 月底发放上月额度。 审计报告出具后下月
月度绩效评估值低于 底发放。年度绩效评
60 分不兑现;60 分 估值低于 60 分不兑
及以上按得分比例兑 现;60 分及以上按
现(80 分以上按 得分比例兑现(80
100%兑现) 分以上按 100%兑
现)。
第十一条 考核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在每个经营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完成
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建议,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确定。
2、公司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对象,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书面考核结果后若有异议,可自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起申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1、总经理绩效考核
总经理的绩效考核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主要考评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公司内部管理等。
2、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除与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挂钩外,同时对公司明确的岗位业绩进行考核。岗位业绩考核目标根据高
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内容明确。
第五章 超额任期激励
第十三条 激励内容及方式
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超额完成母公司利润总额目标的部分,采用超额累进制的提取比例计算激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对利润总额贡献度的大小、在职时长等因素,合理制定分配方
案,在考核周期内,因离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不参与该周期的激励分配。
超额任期激励实行延期兑付。经确认的激励额度,于确认后的第一个公司薪酬支付日支付90%,剩余10%于次年的同一时间支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违反勤勉尽职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bc31460-0a23-4905-86b7-9d6b4a122a0c.PDF
─────────┬────────────────────────────────────────────────
2026-04-01 00:00│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东方电热(3002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7a22cc2-e6fa-40a2-bb6f-96e17cde4dd2.PDF
─────────┬────────────────────────────────────────────────
2026-04-01 00:00│东方电热(300217):公司章程
─────────┴────────────────────────────────────────────────
东方电热(30021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7bd6cd57-8de1-4ac5-9de6-2df36204a45e.PDF
─────────┬────────────────────────────────────────────────
2026-04-01 00:00│东方电热(300217):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20
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东方
电热“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1〕229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股,发行价格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8,834,399.2
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594,164.1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4,240,235.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1)00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
号 投资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截至 2026年 2月 28
日)
1 收购东方山源51%股 63,000,000.00 63,000,000.00 不适用 56,700,000.00
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
号 投资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截至 2026年 2月 28
日)
2 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 292,825,400.00 263,705,400.00 2025年 6月 30日 163,143,127.88
PTC电加热器项目 (注 1)
3 年产350万套新能源 202,069,000.00 100,129,000.00 一期工程2023年6 95,790,919.78
电动汽车PTC电加热 月 30日;二期工 (注 4)
器项目 程 2024年 11月 30
日(注 2)
4 补充流动资金 182,000,000.00 179,346,992.85 不适用 179,346,492.85
合计 739,894,400.00 606,181,392.85 - 494,980,540.51
(注3)
注 1:因核心设备“飞翼式双面铲齿机”调试时间远超预期,以及项目厂房建设计划调整,影响了“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
C 电加热器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在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 年 6月 30日调整至 2025 年6 月 30 日。该项目已于 2025 年 7月结项。
注 2:因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公司加快“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实施进度,二期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6 年 1 月 1 日提前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并于 2024 年12 月结项。
注3: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606,181,392.85元中扣除发行费用1,941,157.73元后为604,240,235.12元。
注 4:其中 548.39 万元已经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并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二、本次实施完成项目情况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项目概况
“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6,30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6,300万元。2021年2月,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山源”)所持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山源”)51%股权已转让完毕,东方山源已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2025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50台 “飞翼式双面铲齿机”已完成安装。综上, “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项目已实施完成
。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实施的“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项目实际支出投资金额5,670万元,占合同总价款的90%。
三、本次实施完成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26年2月28日)
(一)本次实施完成项目专户使用及节余情况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调整后 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 项目节余资 募集资
号 承诺投资 投资总 累计投资 期末募集 金累计利息 金账户
总额 额 金额 资金投资 收入扣除手 余额
(1) (2) 进度(%) 续费净额
(3)=(2)/(1)
1 收购东方 6300 6300 5670 90% 42.14 672.14
山源51%股
权
合计 6300 6300 5670 90% 42.14 672.14
(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深圳山源在《东方电热与深圳山源关于东方山源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全力帮助东方
电热完成符合东方电热要求的铲片式PTC工艺路线的优化及相关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东方电热向深圳山源购买的不低于50台的新
式飞翼机组合设备的自动化升级改造。深圳山源如果违反该承诺,需要支付东方电热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为防止深圳山源违约
对东方电热造成损失,东方电热预留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待深圳山源承诺履行完毕后再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途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实施完成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一次性永久补充项目实施主体东方电
热的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
及时注销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实施完成的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一次性永久补充项目实施主体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批程序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募投项目“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已实施完成,项目计划投资6,300万元,实际已支出投资金额5,670万元。公司拟将该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72.14万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东
方电热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2、节余募集资金一次性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
止。
3、此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实施主体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4、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e5cf076d-2dba-40da-9b09-1efe5ce9df5e.PDF
─────────┬────────────────────────────────────────────────
2026-04-01 00:00│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方电热(3002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64d7ee57-b6bc-4aeb-a131-d80aa5c741aa.PDF
─────────┬────────────────────────────────────────────────
2026-04-01 00:00│东方电热(300217):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三条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等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公司的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
人员。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方案;
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