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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5(电科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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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15 电科院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1 17:46 │电科院(30021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21 17:46 │电科院(30021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10 16:16 │电科院(30021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 │2025-07-10 16:16 │电科院(30021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3 19:19 │电科院(3002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7-03 19:14 │电科院(300215):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 ├─────────┼──────────────────────────────────────────────┤ │2025-07-03 19:14 │电科院(300215):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 │2025-07-03 19:14 │电科院(30021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07-03 19:14 │电科院(30021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07-03 19:14 │电科院(30021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 ─────────┬──────────────────────────────────────────────── 2025-07-21 17:46│电科院(30021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10:00在苏州石湖金 陵花园酒店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周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周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1,443,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60.2653%。其中,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6,964,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667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2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 ,479,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79%。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2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79,140股。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50,081,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6982%;反对1,34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2970% ;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04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116,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9.5834%;反对1,34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66%;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0%。 该议案通过。 1.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50,051,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6916%;反对1,34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2970% ;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86,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8.9137%;反对1,34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66%;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 该议案通过。 1.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50,050,9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6915%;反对1,34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2970% ;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1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86,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8.9025%;反对1,34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66%;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9%。 该议案通过。 1.04《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50,037,9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6886%;反对1,35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3000% ;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73,2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8.6123%;反对1,3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379%;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 该议案通过。 1.0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50,029,7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6868%;反对1,3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3018% ;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1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65,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8.4292%;反对1,36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210%;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 该议案通过。 1.0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50,045,5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6903%;反对1,34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2989% ;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80,8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8.7820%;反对1,3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19%;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2%。 该议案通过。 1.07《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50,052,3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6918%;反对1,3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2974% ;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0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87,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8.9338%;反对1,34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700%;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2%。 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闵超然、蒲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9f72e17a-77db-46a6-865f-c61fb9f4b412.PDF ─────────┬──────────────────────────────────────────────── 2025-07-21 17:46│电科院(30021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电科院(30021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104eeecf-a2fb-46ef-bb4f-9f7165091388.PDF ─────────┬──────────────────────────────────────────────── 2025-07-10 16:16│电科院(30021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现聘任何秀明先生、李明智先生、张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何秀明先生、李明智先生、张敏先生均能胜任岗位需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纪律处分。任职资格和聘 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fb590a64-c6bd-4e61-b30a-30f39c91d169.PDF ─────────┬──────────────────────────────────────────────── 2025-07-10 16:16│电科院(30021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7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袁磊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 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现聘任何秀明先生、李明智先生、张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上述三位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e430f966-835c-499a-b948-a90e5c6469d2.PDF ─────────┬──────────────────────────────────────────────── 2025-07-03 19:19│电科院(3002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1日(周一)召开苏州电器 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 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21日(周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周一)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周一)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5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 1.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1.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1.04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1.0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1.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1.07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 件等相关证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 5 号 邮编:215104 3.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 9:00—15: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5: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 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张悦焱 电话:0512-68252194 传真:0512-68081686 电子邮箱:zqb@eeti.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eeae403b-d9a5-487a-8e39-552e1a66cce2.PDF ─────────┬──────────────────────────────────────────────── 2025-07-03 19:14│电科院(300215):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苏州电 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各自 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投资、交易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 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第二章 重大投资和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除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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