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8 *ST中程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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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8 │*ST中程(300208):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暨被申请破产清算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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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8 │*ST中程(300208):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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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1:56 │*ST中程(300208):关于新加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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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22 │*ST中程(30020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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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32 │*ST中程(300208):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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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0:04 │*ST中程(300208):关于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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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2 │*ST中程(300208):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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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23:59 │*ST中程(300208):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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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21:57 │*ST中程(300208):独立董事王竹泉2024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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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21:57 │*ST中程(300208):独立董事赵忆波2024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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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8│*ST中程(300208):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暨被申请破产清算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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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公司印尼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PT.Sentral Indotama Energi(以下简称“SIE”或者“破产申请人”)认为自 2022 年 9 月 26 日《矿渣处理
委托合同》签署时起至 2024 年7 月 19 日其已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其已完成的工作,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PT.Transon Bumindo Res
ources(以下简称“TBR”或者“破产被申请人”)拥有已到期且可催收的应收债权,金额共计 Rp118,628,978,905.30 印尼盾(根
据2025 年 3 月 11 日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 5,231.54 万元),其据此对 TBR 发起破产申请诉讼;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驳回破产申请人 SIE 的全部请求。鉴于 SIE 是否
上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印尼子公司 TBR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印度尼西亚西雅加达地区
法院出具的《法庭传票》及《起诉状》,因矿渣处置委托合同纠纷,SIE 向印度尼西亚西雅加达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5 年 4
月 14日,公司获悉印尼西雅加达地区法院已做出关于本案的一审判决,因 TBR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 SIE 的起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商事法庭邮寄的《法庭传票》及 SIE 的《破产申请书》,SIE 针对
上述矿渣处置委托合同纠纷事
项通过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商事法庭对 TBR发起破产申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暨被申请破产清算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
2025年 6月 16 日,公司取得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商事法庭做出的关于本案的一审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中区地方法院商事法庭做出一审判决的主要判决结果如下:
1、驳回破产申请人 SIE的全部请求。
2、向破产申请人 SIE 收取案件费用,金额为 3,930,000 印尼盾(叁佰玖拾叁万印尼盾整)(约人民币 1,731.56元)。
三、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7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年 3 月 11 日、2025 年 4 月 8 日、202
5 年 4 月 14 日、2025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公司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暨被申请破产清算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
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关于新加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0)。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有新进展的详见本公告附件:《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其他已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无最新进展。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驳回破产申请人 SIE 的全部请求。鉴于 SIE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7a5c4434-ab6f-4982-8862-13395f8995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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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8│*ST中程(300208):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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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0.3.11 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终
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120>号),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向深交所提交
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于 2025 年 4月 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1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7年至 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
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
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年度及以后
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
触及先适用的原则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5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 2025年1 月 16 日对公司立
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并于 2025年 2月 17 日、2025年3月 17 日、2025年 4月 17日、2025年 5
月 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2025-011、2025-024、2025-048)。
2025年 4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
实,公司 2017 年至 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 条第(一)项、
第 10.5.2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
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
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暂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已于 202
5 年 5月 8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ca239f01-7005-42d9-95fd-73e63d3ec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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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1:56│*ST中程(300208):关于新加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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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裁定撤诉;
2、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 1.62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撤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ZHONGZI ZHONGCHENG TIAN CHENG EPC PTE. LTD.(
以下简称“TIAN CHENG”)因合同纠纷,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菲律宾 ENERGY LOGICSPHILIPPINES,INC.(以下
简称“ELPI”)公司支付欠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加坡子
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因 ELPI 与 TIAN CHENG 签订了《Pasuquin 风电(132 兆瓦)-光伏(100 兆瓦)风光一体项目之结算协议》,将其对 TIAN CH
ENG 的风电欠款一并纳入结算协议范围之内,由此 TIAN CHENG于 2025年 5月 27日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2025年 6月 6 日,公司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3)鲁 02 民初 1142 号),原告 TIAN C
HENG 与被告 ELPI 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认为,原告 TIAN CHENG 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处分权而提出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
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百六十六条规
定,裁定:准许原告 TIAN CHENG 撤回起诉。
三、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7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5年 3 月 11 日、2025 年 4 月 8 日、202
5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
诉讼暨被申请破产清算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印尼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已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有新进展的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无最新进展。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表》。
除《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表》所列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撤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8a5c920-ece9-4c7f-9298-4e13530d18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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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22│*ST中程(30020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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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 年度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
2.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 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120>号),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6)。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
3.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于 2025 年 4 月 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1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
)项、第 10.5.2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
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
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
则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 2024年 5月 PT.Arta Tambang Kasih Pertiwi(以下简称“ATKP”)公司(2015 年公司收购了其持有的 PT.Transon Bumind
o Resources(以下简称“BMU”)31%股权受益权)未按照收购协议的约定在 BMU股东大会中与公司保持一致投票意见,最终 BMU 公
司新任董事变更为小股东提名的董事,导致公司对BMU公司失去控制,2024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四)项、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针对 2024 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公司持续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及谈判,同时公司将继
续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执行,进一步完善与对外投资相关的制度,增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对投资项目的
监督机制,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参控股公司的管控风险。
公司将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依据法律法规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已于 202
5 年 5月 8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5年 4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
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
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
则终止上市。
(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6344c690-8c69-4e8c-9ea8-3de481ed1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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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32│*ST中程(300208):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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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0.3.11 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
上市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120>号),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
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于 2025年 4月 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1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7年至 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
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
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年度及以后
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
触及先适用的原则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5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于 2025年1 月 16 日对公司立
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并于 2025年 2月 17日、2025年3月17日、2025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立案调查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011、2
025-024)。
2025年 4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
实,公司 2017年至 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 条第(一)项、
第 10.5.2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
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
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暂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公司于 2025 年 5月 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已于 202
5 年 5月 8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f7b48bf5-43b8-4b51-a300-b6d758878c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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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0:04│*ST中程(300208):关于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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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
,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
一、公司申请听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1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已在申请听证的期限内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
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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