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207 欣旺达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8 16:30 │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2-09 15:42 │欣旺达(3002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12-03 18:52 │欣旺达(300207):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2-03 18:52 │欣旺达(300207):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
│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
├─────────┼──────────────────────────────────────────────┤
│2025-12-03 18:51 │欣旺达(300207):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
│ │的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
├─────────┼──────────────────────────────────────────────┤
│2025-12-03 18:51 │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3 18:50 │欣旺达(300207):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03 18:50 │欣旺达(300207):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03 18:50 │欣旺达(30020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12-03 18:49 │欣旺达(30020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
└─────────┴──────────────────────────────────────────────┘
─────────┬────────────────────────────────────────────────
2025-12-18 16:30│欣旺达(30020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
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周四)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周四)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7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公司治理制度的 √
议案》
2.01 《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 √
2.02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
2.03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
及其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公司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3.01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3.02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3.03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3.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3.05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3.0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4.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4.0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 √
4.02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 12 月) √
4.0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12 月) √
4.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
4.0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
4.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
4.07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
4.0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 √
4.0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12 月) √
4.1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周三)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
24日(周三)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8;传真号码:0755-2951773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玓、刘荣波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龙耀路2号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7352064;传真:0755-29517735
邮箱:zengdi@sunwoda.com;liurongbo@sunwoda.com
邮政编码: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eeb677e5-ab99-4a2a-b0ee-4936c66e07ca.PDF
─────────┬────────────────────────────────────────────────
2025-12-09 15:42│欣旺达(30020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届满,
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根据证券公司提供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明细汇总表,尚有 25 万份股票期
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全部办理完成,本次注
销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fd77e4cf-51a0-4a8c-ac4b-df8977793f81.PDF
─────────┬────────────────────────────────────────────────
2025-12-03 18:52│欣旺达(300207):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
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
和更新情况,结合《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
、修订,具体如下:
序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号 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 是
2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 12 月) 是
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12 月) 是
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是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是
7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是
8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 是
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12 月) 是
1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是
11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 年 12 月) 否
13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1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15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 年 12 月) 否
16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1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1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否
年 12 月)
1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0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1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3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4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5 《内部审计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6 《慈善捐赠管理办法》(2025 年 12 月) 否
2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8 《财务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29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25 年 12 月) 否
30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否
(2025 年 12 月)
上述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0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415d42cf-6eb8-44a8-82be-2015f716b68f.PDF
─────────┬────────────────────────────────────────────────
2025-12-03 18:52│欣旺达(300207):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
欣旺达(300207):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ab077ca2-927b-4cf3-9da9-1a13c7b7b228.PDF
─────────┬────────────────────────────────────────────────
2025-12-03 18:51│欣旺达(300207):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
欣旺达(300207):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e6d5dcda-51c8-45f7-8449-2b0464763b33.PDF
─────────┬────────────────────────────────────────────────
2025-12-03 18:51│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6696661f-8bb3-4177-967d-4fccf91405df.PDF
─────────┬────────────────────────────────────────────────
2025-12-03 18:50│欣旺达(300207):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层 邮编:518038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电子邮箱:info@ 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ww. 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161号致: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
)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信达律
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做出的。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
实,信达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口头及书面陈述。
2、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向信达承诺:其已向信达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资料
,并就相关事宜做出了口头或书面陈述;其文件资料及口头或书面陈述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其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并已履行了签署该等文件资料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获得了合法授权。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信达书面同意,公司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及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
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声明,信达律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实进行了法律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注销的批准及授权
1、2025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
2、2025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本次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根据证券公司提供的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明细汇总表,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万份,该
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截至行权期届满之日,公司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万份,公司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届满
之日,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万份,公司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c939a652-ba4a-4c9a-b098-afc946d464c7.PDF
─────────┬────────────────────────────────────────────────
2025-12-03 18:50│欣旺达(300207):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荣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