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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6(理邦仪器)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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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206 理邦仪器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30 18:15 │理邦仪器(30020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全录)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淳)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晴)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瑛)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3-30 18:14 │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苏洋) │ └─────────┴──────────────────────────────────────────────┘ ─────────┬──────────────────────────────────────────────── 2026-03-30 18:15│理邦仪器(30020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6年 3月 30日,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 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理财资金的额度,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 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按照公司账户及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满足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风险低、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相应的投资 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要求对上述理财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或项目中, 具体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16cd81f-4039-4ce5-ad13-a76f26de0dec.PDF ─────────┬──────────────────────────────────────────────── 2026-03-30 18:14│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全录) ─────────┴──────────────────────────────────────────────── 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全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86210ad-32e7-4c5d-aace-c0fb3628ff66.PDF ─────────┬──────────────────────────────────────────────── 2026-03-30 18:14│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淳)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淳,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25年5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后, 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国浩研究院院长。曾任吉 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首席法律顾问;深圳市产权交易所副总经理、首席律师;深圳市律 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私募基金与风险投资法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现兼任海南中改国浩自 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研究员。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议 1 1 0 0 否 1 0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 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 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战略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指导职责,通过现场会议、通讯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执行、重大决 策推进等关键事项进行持续监督,确保治理合规、决策落地。 2025年度任期内(2025年1月1日至5月15日),本人累计现场工作为6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工作会议、审阅会议材 料、准备会议发言、事前沟通询问、定向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实地调研等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 证券事务代表等保持不定期沟通,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深入了解重大事项进展。履职期间,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5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 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浩先生、祖幼冬先生、谢锡城先生、袁世新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选举郑全录先生、吴瑛女士、何晴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 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李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18258e9-8921-4be8-a235-c5f6508ed224.PDF ─────────┬──────────────────────────────────────────────── 2026-03-30 18:14│理邦仪器(30020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经理)、副总裁(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市场标准的原则; (二)体现权责对等的原则;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结构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以劳动或劳务合同为基础,结合董事承担的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内 部董事薪酬标准。 (二)未在公司任职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 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 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公司每年可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等因素,调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十三条 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在年度 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在审议亏损年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依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7cdd30-b1be-46bb-a088-ca6d68232139.PDF ─────────┬──────────────────────────────────────────────── 2026-03-30 18:14│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晴) ─────────┴──────────────────────────────────────────────── 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91ca034-8bbc-4a97-9166-53d5a3ba20b0.PDF ─────────┬──────────────────────────────────────────────── 2026-03-30 18:14│理邦仪器(3002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理邦仪器(3002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18a2e50-278e-4052-b9a4-08ce2b4df8c7.PDF ─────────┬──────────────────────────────────────────────── 2026-03-30 18:14│理邦仪器(30020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瑛)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瑛,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2025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 成后,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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