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7 节能铁汉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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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9  │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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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9  │节能铁汉(30019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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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9  │节能铁汉(30019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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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9  │节能铁汉(300197):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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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9  │节能铁汉(30019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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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7  │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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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06  │节能铁汉(30019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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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2  │节能铁汉(3001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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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2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处置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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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28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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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09│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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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4662266-1f3c-4434-a3a6-29679b72c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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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09│节能铁汉(30019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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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铁汉(30019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2bbc51c-d67c-4d1d-ad1b-cd46ef65d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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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09│节能铁汉(30019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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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铁汉(30019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7c4ceda-aa08-4b7b-8f2f-cdc6d996b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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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09│节能铁汉(300197):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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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铁汉(300197):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0dfa081-c3e3-44c4-a086-95f8e8b00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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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09│节能铁汉(30019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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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铁汉(30019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2a19013-2390-46f9-9df4-52a01a551b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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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07│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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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d641be5-5cab-4592-82cd-46c7f68779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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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8 19:06│节能铁汉(30019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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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f058366-4cb9-45dd-87a8-1799c6d13f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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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22│节能铁汉(3001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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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名称: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节能铁汉                                                                                              
    股票代码:300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水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168号                                                                    
    股权变动性质:司法处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铁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
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 录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节能铁汉、上市公司  指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水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水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3071969********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16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节能铁汉股权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1、股份司法处置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债务纠纷,其持有部分节能铁汉的股票,被司法拍卖及强制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及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 刘水持有的 77,960,
000 股公司股份被拍卖,其持股比例由 12.70%(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下同)降至 9.07%。                           
    2、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公告》,刘水持有的 77,960,000股公司股份 
被拍卖,其持股比例由 9.07%降至 6.44%。                                                                              
    3、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司法处置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达到 1%的公告》,刘水持有 
的 77,960,000 股公司股份于 2025年 9月 19日被司法拍卖并于 2025年 10月 23日完成过户登记;叠加刘水先生于 2024年 4月 23 
日被司法拍卖并于 2024年 5月 21日过户的 18,000,000股公司股份,合计 95,960,000股。                                    
    4、上述事项造成刘水持股比例由 9.07%降至 3.2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披露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司法处置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达到 1%的公告》,刘水持有的 77
,960,000股公司股份于 2025年 9月 19日被司法拍卖并于 2025年 10月 23日完成过户登记;叠加刘水先生于2024年 4月 23日被司法
拍卖并于 2024年 5月 21日过户的 18,000,000股公司股份,合计 95,960,000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刘水累计质押 94,9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累
计被司法冻结 94,9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                            
    第四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文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
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刘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39aad82f-f492-4258-9700-886a85b9e3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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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22│节能铁汉(300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处置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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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处置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2e5be6dc-1c3e-4d55-b080-0b5879fc5a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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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3 17:28│节能铁汉(30019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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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 28,267.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49%。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
件尚在进行过程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0ffb29df-af4b-4938-a961-9a629179c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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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5 18:00│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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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2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亮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普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 378 人,持有公司发行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份 752,206,547 股 , 占 公 司 普
 通 股 总 股 份2,965,298,080 股的 25.367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2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735,388,725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 
股份2,965,298,080 股的 24.7998%。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376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16,817,822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5
,298,080股的 0.5672%。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 377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16,917,922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5,298,080 股的 0.5705%。          
    2、优先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现 
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5,309,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30%;反对 6,2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0%;弃权 66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20,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302%;反对 6,2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574%;弃权 6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24%。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5,309,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30%;反对 6,2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0%;弃权 66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20,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302%;反对 6,2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574%;弃权 6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2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f62d618d-e16a-4aed-8578-191157b53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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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5 18:00│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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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中银深圳意字第 2509215号致: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铁汉生
态环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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