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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7(节能铁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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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97 节能铁汉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17:00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5-06-20 17:00 │节能铁汉(300197):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2025-06-20 17:00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6-20 17:00 │节能铁汉(30019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6 18:46 │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6 18:46 │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30 19:36 │节能铁汉(30019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30 19:35 │节能铁汉(300197):与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 │ │查意见 │ ├─────────┼──────────────────────────────────────────────┤ │2025-05-30 19:35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与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 │的公告 │ ├─────────┼──────────────────────────────────────────────┤ │2025-05-30 19:34 │节能铁汉(300197):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6-20 17:00│节能铁汉(30019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 27,49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20%。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 件尚在进行过程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0f9828f8-47bc-48f4-9798-9db06a69131a.PDF ─────────┬──────────────────────────────────────────────── 2025-06-20 17:00│节能铁汉(300197):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 能铁汉”或“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1.73 亿元的借款,其中 10.63 亿元为续借。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 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 3.0%,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 中国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1.73 亿元的借款,其中 10.63 亿元为续借。何亮先生、杨凯华先生、莫夏泉先生、 董学刚先生、胡正鸣先生、郭子丽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 率标准;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家生 注册资本:8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号院 25 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89-06-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 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 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储能技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 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中国节能资产总额 281,598,628,781.37元,净资产 85,217,497,331.12 元。2024 年实 现营业收入 48,536,595,777.33 元,净利润-109,645,390.82 元。 3、关联关系 中国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中国节能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控股股东中国节能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 3.0%,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21.73亿元的借款,其中 10.63亿元为续借。 2、借款利率: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 3.0%。 3、额度有效期:1年。 4、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1.73 亿元的借款,其中 10.63亿元为续借。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 3.0%,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7.73亿元,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金额为 1.41 亿阿联酋迪拉姆。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 平的原则,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 3.0%,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 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节能铁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98f2284-cbb0-4f07-b072-19eb48fa01d5.PDF ─────────┬──────────────────────────────────────────────── 2025-06-20 17:00│节能铁汉(300197):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73亿元的借款,其中10.63亿元为续借。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利率 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3.0%,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 中国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73亿元的借款,其中10.63亿元为续借。何亮先生、杨凯华先生、莫夏泉先生、董学刚 先生、胡正鸣先生、郭子丽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 率标准;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家生 注册资本:8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25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89-06-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 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 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储能技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 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中国节能资产总额281,598,628,781.37元,净资产85,217,497,331.12元。2024年实现营 业收入48,536,595,777.33元,净利润-109,645,390.82元。 3、关联关系 中国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中国节能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控股股东中国节能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3.0%,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21.73亿元的借款,其中10.63亿元为续借。 2、借款利率: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3.0%。 3、额度有效期:1年。 4、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73亿元的借款,其中10.63亿元为续借。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 利率标准(LPR),目前为3.0%,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7.73亿元,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金额为1.41亿阿联酋迪拉姆。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 则,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3.0%。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 时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八、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司向 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f14915ce-3f9e-4019-b0fd-714bfacfd9ea.PDF ─────────┬──────────────────────────────────────────────── 2025-06-20 17:00│节能铁汉(30019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73亿元的借 款,其中10.63亿元为续借。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利率不超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LPR),目前为3.0%,公司可 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何亮先生、杨凯华先生、莫夏泉先生、董学刚先生、胡正鸣先生、郭子丽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表决票9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a3afc0fd-7396-4ce0-ae19-f1691043898d.PDF ─────────┬──────────────────────────────────────────────── 2025-06-16 18:46│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6月1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亮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普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共 433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255,631,689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5,298,080股的 8.620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2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10,901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 份2,965,298,080股的 0.0004%。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431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255,620,788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 5,298,080股的 8.6204%。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431 人,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份 24,384,924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份 2,965,298,080 股的 0.8223%。 2、优先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9,353,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42%;反对 4,8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4%;弃权 1,39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07,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550%;反对 4,8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75%;弃权1,39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75%。 (2)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无优先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 (3)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9,353,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42%;反对 4,8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4%;弃权 1,39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07,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550%;反对 4,8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75%;弃权1,39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7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b1f1748e-6919-4835-bdee-6512eb7d2b98.PDF ─────────┬──────────────────────────────────────────────── 2025-06-16 18:46│节能铁汉(3001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中银深圳意字第 2506058 号致: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铁 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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