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6 长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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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18 │长海股份(300196):关于长海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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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3 │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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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2 │长海股份(30019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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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1 │长海股份(30019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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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29 │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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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02 │长海股份(30019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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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01 │长海股份(300196):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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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6 │长海股份(300196):关于长海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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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长海股份(30019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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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9 │长海股份(300196):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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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18│长海股份(300196):关于长海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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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091;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
3、暂停转股日期: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5 年 5 月 29 日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
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起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止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长海转债
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规定,“长海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敬
请“长海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018980c2-045c-4d2a-8de2-ba634521a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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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3│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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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64364c3a-9cef-4eef-b85a-dafb4fd56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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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2│长海股份(30019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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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杨国文先生(董事长)、杨鹏威先生、周元龙先生、邵溧萍女士、周熙旭先生。
2、独立董事:干为民先生、郭欣先生、陈文化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邵俊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以上九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陈文化 陈文化、郭欣、邵俊
战略委员会 杨国文 杨国文、杨鹏威、干为民
提名委员会 干为民 干为民、陈文化、杨鹏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郭欣 郭欣、干为民、邵俊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陈文化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总经理:杨鹏威先生
副总经理:费伟炳先生
董事会秘书:费伟炳先生
财务总监:周熙旭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
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费伟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范福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杨仕峰先生
为公司审计部经理。范福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人:费伟炳、范福美
电话:0519-88712521
传真:0519-88712521
电子邮箱:finance@changhaigfr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邮政编码:213102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周元龙先生、邵溧萍女士、戚稽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周元龙先生、
邵溧萍女士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戚稽兴先生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元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22,850 股,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邵溧萍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20,000 股,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戚稽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55,225股,其
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张中先生、尹林先生、杭鹤先生、蒋明伟先生、辛其先生任
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80,000 股,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尹林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 74,000 股,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杭鹤先生、蒋明伟先生、辛其先生及其配偶、其他
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be580f78-5845-4823-afaa-740dfc72c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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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1│长海股份(30019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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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2025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办公
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杨国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为止。(杨国文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选举陈文化(主任委员)、郭欣、邵俊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杨国文(主任委员)、杨鹏威、干为民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选举干为民(主任委员)、陈文化、杨鹏威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郭欣(主任委员)、干为民、邵俊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杨鹏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杨鹏威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周熙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周熙旭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费伟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费伟炳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费伟
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费伟炳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范福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范福美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同意聘任杨仕峰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杨仕峰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eee25263-e3c1-4e03-a714-8dbd586b37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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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29│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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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30019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35102d94-436d-43fa-9451-cb5eb6df7a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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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02│长海股份(30019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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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716,54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90,199股后的403,526,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80,705,270.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0,705,270.00 元/408,716,549=0.1974602 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80,705,270.00 元/408,716,549*10=1.97460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4602 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
要。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6年 12 月 22 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
变化。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716,54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190,199股后的403,526,350股为分配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190,199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57 杨鹏威
2 01*****820 杨国文
3 01*****656 许耀新
4 01*****203 杨鹏威
5 00*****912 邵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
整前“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为15.64元/股,调整后“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为15.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190,199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0,705,270.00元/408,716,549=0.1974602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80,705,270.00元/408,716,549*10=1.97460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4602元/股。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咨询电话:0519-88712521
咨询传真:0519-88712521
咨询联系人:费伟炳、范福美、尹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0ed7d5c6-c7f2-4331-abc0-95d704ba0b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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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01│长海股份(300196):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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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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