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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5(长荣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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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95 长荣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8 20:26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8:34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2 18:34 │长荣股份(30019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6-05-12 18:32 │长荣股份(30019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6-04-27 20:00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董 事 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董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 历附后)。董浩先生将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浩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c44718b-7f48-40e7-a1b2-150a6733bf98.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与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包含职工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名,董 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非独立董事:李莉(董事长)、随群、张子珅、高梅、朱辉、董浩(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励贺林、周申、侯向京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 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李莉 周申、高梅、随群、张子珅 提名委员会 周申 侯向京、高梅 审计委员会 励贺林 周申、朱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侯向京 励贺林、随群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 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如下: 1.总裁:李莉 2.副总裁:随群、张子珅、江波 3.财务总监:张庆 4.总工程师:王玉信 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 意。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张粟彤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粟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代行人、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高端园永合道 30 号 2.联系电话:022-26986268 3.联系邮箱:crgf@mkmchina.com 4.传真:022-26973430 三、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许文才先生、杨金国先生、苑泽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文才先生、杨金国先生、苑泽明女士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二)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王广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广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通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尚未解锁的 36,000 股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广龙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做出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换届选举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诚挚谢意! 四、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裁职务,系综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与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所作出的安 排,有利于提高决策执行效率、保障发展战略稳步落地及经营管理持续稳定,具备合理性。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 度中对董事会与总裁的职权予以明确划分,建立并完善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与执行机制。 五、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6839019-1bf8-49ac-8622-1c2c1579af0b.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权。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 罢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 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可连选连任,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予以补选。 第七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委员应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用于公司的相关事 项,以保证有效地履行其应尽职责。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战略基础研究和外围智囊团的组织与沟通工作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 第九条 公司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证券投资部负责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 常工作。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 证券投资部应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向战略委员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以供其决策: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战略规划报告、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 性报告、投资建议书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的洽谈并将相关资料上报证券投资部; (三)由证券投资部对前述(一)、(二)项资料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证券投资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证券投资部。 第十四条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两名委员可协商推选其中一名委员代为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 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十八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其中必须有一名非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 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如无特别原因,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出席。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召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至迟 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召集人。 第二十三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 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委托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第二十四条 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相关会议 ,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即开始按顺序对每项会议议题所对应的议案内容进行审议。 第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审议会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讨论,但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 。 第二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依照议案审 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第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 意见,但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三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举手表决的顺序依次为同意、反对、弃权。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 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会议以通讯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第三十一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三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进行记录,记录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人员。 第三十三条 会议记录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三十四条 除会议记录外,战略委员会还应根据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会议决议。 第三十五条 与会委员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委员对会议记录或者 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其他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士不得予以阻挠。第三十六条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 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七条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 用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三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委员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 会议决议等,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制度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63f8231-03ee-4f88-9e9f-2c4097c15cd1.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长荣股份(30019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1d258d0-4e3a-4a0f-b650-1fe6630b08e2.PDF ─────────┬──────────────────────────────────────────────── 2026-05-18 20:26│长荣股份(30019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系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职工董事以及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召开,并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 2.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高梅女士、朱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莉女士主持,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 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李莉、周申(独立董事)、高梅、随群、张子珅;主任委员为李莉。 2.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周申(独立董事)、侯向京(独立董事)、高梅,主任委员为周申(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励贺林(独立董事)、周申(独立董事)、朱辉,主任委员为励贺林(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侯向京(独立董事)、励贺林(独立董事)、随群,主任委员为侯向京(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1 同意聘任李莉为公司总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莉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2 同意聘任随群、张子珅、江波为公司副总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随群先生、张子珅先生、江波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3 同意聘任张庆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董事会同意 聘任张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4 同意聘任王玉信为公司总工程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信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由董事长李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粟彤女士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以 9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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