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3 佳士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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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37 │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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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5:32 │佳士科技(30019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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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46 │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债权人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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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46 │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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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44 │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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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28 │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及司法拍卖部分股│
│ │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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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28 │佳士科技(3001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千鑫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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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16 │佳士科技(30019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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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7 │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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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1 │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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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37│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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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93,598,667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7,348,8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 493,598,66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
有股份 17,348,862 股后的股本 476,249,805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
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95,249,961.00 元÷493,598,667 股×10 股= 1.929704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1929704 元。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 0.1929704 元。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公司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本 476,249,8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 95,249,961.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
,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7,348,862 股后的 476,249,8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49 潘磊
2 00*****248 徐爱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 A 栋 1606~1610
咨询联系人:麻丹华
咨询电话:0755-21674251
传真电话:0755-2167425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5f47603-471c-47fd-a410-6c88aabf7c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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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5:32│佳士科技(30019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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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 20,409,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的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287,494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3.00%)。
2、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千鑫恒出具的《关于减持佳士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千鑫恒持有公司股份 20,409,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冻结
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冻结股份 冻结股份 冻结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数量(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数量(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千鑫恒 20,409,006 4.29% 20,402,906 99.97% 4.28% 20,409,006 100% 4.29%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14,287,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发生股本变动事项,应对减
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千鑫恒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千鑫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2、千鑫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在千鑫恒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千鑫恒出具的《关于减持佳士科技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0cc5bb39-387b-4d0a-a366-c5ad822d94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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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46│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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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
份 17,348,862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3,598,667股变更为 476,249,805 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b9ef751-9e91-4f94-b753-39d9b2d28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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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46│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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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0ee2723-5a52-441c-bbe7-fa8c73a1c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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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9:44│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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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d9c8c30-ea38-4ce0-bfae-093a22a1a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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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28│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及司法拍卖部分股份完
│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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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及司法拍卖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43f46a7-eae8-4a0f-bdc8-993ce0dad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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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28│佳士科技(3001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千鑫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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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千鑫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6a6fc0db-a955-4777-b546-32e2150a6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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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16│佳士科技(300193):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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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2e78bd47-5854-4e6e-b030-5faa5d107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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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07│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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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b11d4297-0bba-4612-a66f-63461b049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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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1│佳士科技(300193):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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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
购报告书》,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7,348,862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93,598,667 股变更为 476,249,805
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348,86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5604%,最高成交价为12.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51,008,090.49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对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间内转让完毕,则未转让股份将
被注销。鉴于公司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 3 年,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无使用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而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7,348,862 股。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571,133 11.46 0 56,571,133 11.88
高管锁定股 56,571,133 11.46 0 56,571,133 11.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7,027,534 88.54 -17,348,862 419,678,672 88.12
三、总股本 493,598,667 100.00 -17,348,862 476,249,805 100.00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7,3
48,862 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
购报告书》的内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86b62378-f6f3-4b4a-992d-13ed54ed4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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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1│佳士科技(30019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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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31f44384-bc61-46c9-831d-cfd193ad8a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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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佳士科技(30019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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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
O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
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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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 590009 号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士科技”)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佳士科技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佳士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佳士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259319c-7459-492b-aaba-38c302518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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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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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30019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ccaf10b9-2b3d-4169-bff2-0a132290f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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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佳士科技(30019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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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星期四)13:00 在深圳
市坪山区佳士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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