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90 维尔利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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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 │维尔利(30019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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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 │维尔利(30019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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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 │维尔利(30019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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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 │维尔利(300190):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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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 │维尔利(300190):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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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 │维尔利(30019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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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 │维尔利(30019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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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 │维尔利(300190):维尔利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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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2 │维尔利(300190):维尔利-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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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2 │维尔利(3001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晓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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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维尔利(30019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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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月 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3 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 156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建议方案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 √
回报规划>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 应选人数 5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选举候选人李月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
10.02 选举候选人宗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03 选举候选人李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04 选举候选人余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05 选举候选人黄兴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
1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 应选人数 3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选举候选人高允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11.02 选举候选人戴晓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11.03 选举候选人朱孔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 156 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
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
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
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
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 24 小时交到本公司联系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沈 娟 周恬恬
会议联系电话:0519-89886102
会议联系传真:0519-8512588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 156 号
邮政编码:213125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1d3baeb8-41bf-42be-9a29-42dd8f70a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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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维尔利(30019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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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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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维尔利(30019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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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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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维尔利(300190):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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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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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维尔利(300190):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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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affc839-7e01-4d0b-9c1d-aab71d273d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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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维尔利(30019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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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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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维尔利(30019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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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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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4│维尔利(300190):维尔利公司章程(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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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维尔利公司章程(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0484f4f2-c8f1-4e0c-814d-b19a423463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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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2│维尔利(300190):维尔利-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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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和完善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
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
上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基于以下因素考虑: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发展所处阶段、当期资金需求、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满足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
公司具备分配条件时,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
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
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经
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年
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
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
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段期间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
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6025d1b-319f-4279-b9eb-3b4cea3681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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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32│维尔利(30019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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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戴晓虎作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维尔利环保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
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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