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87 永清环保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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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5:50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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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5:47 │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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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7:17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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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12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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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12 │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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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5:52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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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20:36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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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9:24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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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9:24 │永清环保(300187):永清环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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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42 │永清环保(300187):关于聘任总经理及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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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5:50│永清环保(30018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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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人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永清”)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
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62,57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6.76%。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业务发展需要,新余永清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来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申请贷款 1,0
00万元,期限为 3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3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授权
董事长在本次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庄上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邓道风
成立日期:2012年 06月 07日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重金属污染防治;新能源发电;火力发电工程的咨询、设计;总承包服务及
投资业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新余永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报告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项 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52,215.22 60,624.25
净资产 15,305.34 16,737.91
营业收入 8,171.82 6,388.32
利润总额 2,604.49 2,301.10
净利润 2,490.96 2,082.56
注:1、上述 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新余永清 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 70.69%;
3、目前新余永清经营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暂不存在不能及时归还贷款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永清环保为新余永清向赣州银行申请贷款 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3年
是否提供反担保:不适用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经营需要,新余永清向赣州银行申请贷款 1,000万元,期限为 3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公司
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3年。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本次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
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62,57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6.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担保进展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ca815c1-55ec-4e74-8556-d014fa0d3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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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5:47│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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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2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
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3月 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的
董事 9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永清”)业务发展需要,新余永清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来支
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申请贷款 1,000万元,期限为 3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3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授权
董事长在本次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446aa1b-1662-4d40-8534-ad7085846e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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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7:17│永清环保(30018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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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
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5名,职工董事 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非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
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止至本公告发布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止至本公告发布时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3月 30日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将同时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推选或通过其他途径搜寻符合规定的董事人选。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
至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
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董事会的股东会通知前,将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
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六)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 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如拟提名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如实说明: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 6项所列情形的人员;
(8)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等复印件;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另需提供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证书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提名人资格证明。
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
(2)如是法人股东,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非法人组织股东参照法人股东执行。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6年 3月 30日 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
指定联系人处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象时代 T1栋 20 楼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蒲臻
电话/传真:0731-88270066/88270066
邮编:410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3ccab84-516f-434d-a082-b19c0d226d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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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12│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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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金配置,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为 2年,综合授信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国内信用
证等。同时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6,000万元,期限为 1年,综合授信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上述授信额度将由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
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的顺利办理,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担保范围及期限
内,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授信协议、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办理具体的用款、担保等相关手续。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8fa09056-8b50-452a-aae1-fc97351e2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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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6:12│永清环保(300187):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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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13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
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3月 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的
董事 9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金配置,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为 2年,综合授信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国内信用
证等。同时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6,000万元,期限为 1年,综合授信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上述授
信额度将由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0a5a2925-9048-41f0-b751-a058e7076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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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5:52│永清环保(30018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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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2月
2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和 2026 年 2 月 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聘任总经理及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7)等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
成立日期:2004年 01月 19日
注册资本:645,622,165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正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
);报废机动车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固体
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
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农村生活
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打捞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汽车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
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29778cc-5fff-493d-88fd-250923d344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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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20:36│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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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01d10a47-a5fb-400f-a334-08685b4f5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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