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73 福能东方 更新日期:2025-06-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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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54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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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18 │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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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16 │福能东方(300173):2025-037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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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50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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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丽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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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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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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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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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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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3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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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5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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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5日、2025年 3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8,200万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求时提供
对外担保,预计未来一年内对外担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118,500 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了人民币 7,000万元整、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以下简称“本次授信”)。
根据浦发银行要求,公司本次授信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控股集团”)按照其持有公
司 20.77%的股份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业精密”)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经佛山控股集团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公司本次授信按照其持有公司 20.77%的股份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形成期间不
超过一年,为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至授信额度期限届满之日止,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超业精密对上述担保向佛山控股集
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超业精密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佛山控股集团提供的 1,453.90 万元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佛山控股集团
承担保证责任之日后另加三年。超业精密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人数、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尚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因此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2 号季华大厦
4.法定代表人:于静
5.公司注册资本:353,766.3648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912391561
7.公司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24年 12 月 31日 2025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79,473,867,529.85 80,867,016,416.05
负债总额 51,797,629,912.25 52,792,968,014.03
所有者权益总计 27,676,237,617.60 28,074,048,402.02
项 目 2024年 1-12月 2025年 1-3月
营业收入 46,641,145,804.39 9,269,735,137.60
利润总额 1,782,385,108.92 124,201,406.92
净利润 1,328,484,710.96 6,570,147.89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佛山控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保证人):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一)反担保保证金额:1,453.90万元。
(二)反担保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保证范围:为保证人因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而获得的对债务人的全部追偿权,包括:
1. 因债务人违反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各类融资业务合同,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保证人依据《保证合同》向贷款银行承担的全部
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承担的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贷款银行为了实现主债权和担保
权益而支出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审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置费用、过户费、执
行费等。
2. 债务人应当向保证人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其它损失。
3. 保证人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
诉讼/仲裁费、拍卖费等处置费用、执行费等。
4. 保证人代债务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全部款项自保证人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5. 其他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四)反担保保证期间:
1. 反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之日后另加三年。
2. 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各项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为分期到期,保证人分期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则本合同的保证期
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人履行最后一期保证担保责任之日后另加三年。
五、其他说明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超业精密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超业精密的正常经营,且公司融
资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上述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18,500 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6,638.56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0.12%、57.41%。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五)反担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176171b9-a783-41cc-b38b-9b48ad0b4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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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18│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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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核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件: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2、2025 年 5 月 19 日 15 点 00 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 51 号 12 栋 601 室福能厅召开,
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
3、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52,644,001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756
%。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37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732,32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
总数的 0.5080%。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372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56,376,326 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1.2836%。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3、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
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b7b3788f-ca70-4743-8d65-01abda2fc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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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16│福能东方(300173):2025-037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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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 5月 1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 月 19日(星期一)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 51号 12栋 601室福能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董事长冼彬璋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372 人,所持股份 156,376,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2836%,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所持股份 152,644,0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75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371人,所持股
份 3,732,3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80%。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519,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21%;反对 749,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1%;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5,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441%;反对 74
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730%;弃权 10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2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455,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12%;反对 826,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弃权 9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1,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320%;反对 82
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548%;弃权 9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3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9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4%;反对 876,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8%;弃权 10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6,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797%;反对 87
6,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972%;弃权 10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3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327,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3%;反对 948,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 10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83,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971%;反对 94
8,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55%;弃权 1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7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26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16%;反对 1,001,7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6%;弃权 1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4,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190%;反对 1,
001,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409%;弃权 1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01%。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宣读了《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2024 年度履职概况、
重点关注事项及总体评价和建议等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6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宁梓、姚卓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7f70451-d9b7-4be2-807e-a81f15c7a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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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50│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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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e95ea8bb-a6ab-4edd-8b46-34f49b602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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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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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丽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bc7b5d7d-f1b1-479b-bf49-61b808f542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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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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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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