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169(天晟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169 天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6 18:36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 │2026-02-06 18:36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完成的公告 │ ├─────────┼──────────────────────────────────────────────┤ │2026-02-02 19:16 │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02 19:16 │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02 19:14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2026-01-30 17:48 │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29 16:54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1-26 18:28 │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6-01-19 18:46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 │2026-01-15 20:47 │天晟新材(300169):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 2026-02-06 18:36│天晟新材(300169):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于 2026年 2月 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6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 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 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5e8de693-a5fa-4127-88e7-444b40c88572.PDF ─────────┬──────────────────────────────────────────────── 2026-02-06 18:36│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完成的公告 ─────────┴────────────────────────────────────────────────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26c2e38a-6075-4e07-a463-927b9211e862.PDF ─────────┬──────────────────────────────────────────────── 2026-02-02 19:16│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8f5b5a78-cc07-4cfa-8254-82815a09593b.PDF ─────────┬──────────────────────────────────────────────── 2026-02-02 19:16│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91a879c3-6f40-4f04-a4d8-748057a0a832.PDF ─────────┬──────────────────────────────────────────────── 2026-02-02 19:14│天晟新材(30016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42b3358a-3182-4905-9ede-4655ba4c9fb0.PDF ─────────┬──────────────────────────────────────────────── 2026-01-30 17:48│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9ae97132-117e-44c3-a0ac-aca40505cc92.PDF ─────────┬──────────────────────────────────────────────── 2026-01-29 16:54│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c17de061-7ffd-41fb-a94e-8d40d29edf50.PDF ─────────┬──────────────────────────────────────────────── 2026-01-26 18:28│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 1月 15日至 2026年 1月 24日。 3、公示方式:公司以张贴方式内部公示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员工。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22174693-8c22-4ed7-b8ab-a87ae43a5238.PDF ─────────┬──────────────────────────────────────────────── 2026-01-19 18:46│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d0012c10-da66-4434-8bee-a43fbc3161c9.PDF ─────────┬──────────────────────────────────────────────── 2026-01-15 20:47│天晟新材(300169):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天晟新材(300169):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22b06afe-7ce9-433d-a311-86c023a1c97b.PDF ─────────┬──────────────────────────────────────────────── 2026-01-15 20:47│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量 总股本 比例 的比例 1 徐奕 董事、总裁 50 2.50% 0.15% 2 黄冰 副总裁、财务总监 200 10.00% 0.61% 3 薛美霞 副总裁 20 1.00% 0.06% 4 余丽品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 1.00% 0.0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员工(46人) 1,335 66.75% 4.10% 预留部分 375 18.75% 1.15% 合计 2,000 100.00% 6.14% 注: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③外籍员工(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若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则预留权益失 效; 3、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658eeff9-170b-4b57-b9a1-db07e62ff7bb.PDF ─────────┬──────────────────────────────────────────────── 2026-01-15 20:47│天晟新材(30016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 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最近 5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 5 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 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f963ddf3-dd0e-4508-950f-c89009f6ff5c.PDF ─────────┬──────────────────────────────────────────────── 2026-01-15 20:47│天晟新材(3001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案件(中铁轨道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所处的诉讼阶段:公司提起上诉。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4,365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公司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业” )于 2018 年 1月 8日合资设立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轨道”),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 万元,中铁工 业持股比例为 55%,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4,950万元,天晟新材持股比例 45%,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4,050万元。 2019年 6月,中铁轨道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5亿元,各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并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按 原持股比例认缴出资人民币2.07亿元,增资款根据中铁轨道需要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按照分步分期等方式增资到位。 2019年 7月,中铁轨道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提请股东增加第一期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其中,中铁工业按照持股比例需实缴增 资 5,500万元,天晟新材按照持股比例需实缴增资 4,500万元。随后,天晟新材完成了 135万元的实缴出资。2019年 10 月,天晟新 材与中铁轨道控股股东中铁工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认缴注册资本金出资暨股权稀释协议书》,约定若天晟新材在 2020 年 3 月 30 日前未足额将剩余增资款 4,365 万元及利息汇入中铁轨道资金账户,中铁工业与天晟新材同意按照届时双方的实际出资比例 调整双方持有的中铁轨道股权。截至目前,天晟新材与中铁工业就股权稀释事项的具体执行方案尚未达成一致。 中铁轨道认为,公司应承担的 4,500万元第一期增资款仅缴纳 135万元,尚余 4,365万元未足额实缴到位,因此对公司提起诉讼 。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5年 5月,公司收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书,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中铁轨 道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苏 0111民初 421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025年 12月,公司收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 0111民初 4217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于 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铁轨道缴纳出资款 4,365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2 月 18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目前已收到法院的缴费通知并已缴纳相关费用。公司上诉请求: 1、撤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5)苏 0111民初 421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审和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前次于 2025年 12月 18日披露《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1,08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 20.49%。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受理机构 涉案金额 案由 案件 (万元) 所处阶段 1 (2025)苏 1183民 南京常青树环保 江苏新光环保工 句容市人 352.34 买卖合同 一审法院 初 12768 号 工程有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民法院 纠纷 受理 2 (2026) 渝 0151 江苏新光环保工 北京城建设计发 重庆市铜 729.01 建设工程 一审法院 民初 248 号 程有限公司 展集团股份有限 梁区人民 合 受理 公司 法院 同纠纷 合计 1,081.35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 94.86万元,该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 营账户,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中铁轨道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公司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3、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 2、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及缴费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e45a85cc-e8e4-457d-b170-cfd000d49cdb.PDF ─────────┬──────────────────────────────────────────────── 2026-01-15 20:47│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天晟新材(30016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51a5d4a2-65be-41ce-a6b5-5a1c9be33fab.PDF ─────────┬──────────────────────────────────────────────── 2026-01-15 20:47│天晟新材(300169):天晟新材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5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是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下,本着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了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基于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 因素,以及建立对投资者稳定、持续回报机制,平衡投资者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有效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等重要考 量。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执行及调整机制 公司在制定分红回报规划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必要时对公司分红回报规划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 红回报计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条件、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 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及以上的事项;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若满足上述第 1项至第 5项条件,公司应当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未全部满足上述第 1项至第 5项条件,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也可进行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 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当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 3项规定处理。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 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