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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9(天晟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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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69 天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56 │天晟新材(3001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54 │天晟新材(300169):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 │2026-05-22 18:53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2 18:5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5-22 18:06 │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06 │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6:0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 │2026-05-20 17:20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07 18:1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4-30 17:40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 ─────────┬──────────────────────────────────────────────── 2026-05-22 18:56│天晟新材(3001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并于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 13:30在常州市龙锦路 50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宙 先生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其中董事吴海宙、徐奕、韩庆军、林小钰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韩霞、俞建春 、刘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 325,984,340元增加至 339,494,340 元,公司股 份总数由 325,984,340股增加至 339,494,340 股。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及《公司章程》(2026年 5月)。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审议结果:同意 6票,反对 1票,弃权 0票。 董事韩庆军反对,反对理由见附件 1。 对上述董事的反对理由,公司说明见附件 2。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公司决定,定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106会议室(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508号)以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54)。 审议结果:同意 6票,反对 1票,弃权 0票。 董事韩庆军反对,反对理由见附件 1。 对上述董事的反对理由,公司说明见附件 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4f7aeef-8943-4d42-b7c7-bede8de2c053.PDF ─────────┬──────────────────────────────────────────────── 2026-05-22 18:54│天晟新材(300169):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天晟新材(300169):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8b3c6a2-47a0-4414-a4b6-ffeca536930f.PDF ─────────┬──────────────────────────────────────────────── 2026-05-22 18:53│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08日 14: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6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号公司 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 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上午 11: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邮编: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3、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上午 11: 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丽品、张婷 电话:0519-86929019 传真:0519-88866091 邮编:213028 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defa4add-7de8-44e4-abf0-abc1cceed821.PDF ─────────┬──────────────────────────────────────────────── 2026-05-22 18:52│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 5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完 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年 4月 28 日,上市日为 2026年 5月 13日,首次授予股票的上市数量为 1,35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25,984,340元增加至 339,494,340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 325,984,340股增加至 339,494,340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4月 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6]第 07344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5,984,34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9,494,340 元。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325,984,340股。 339,494,340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具体变更事宜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 26年 5月)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上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b07cec3-b96f-43cc-b5e5-7ebc1e52b325.PDF ─────────┬──────────────────────────────────────────────── 2026-05-22 18:06│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宙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83,611,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62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3,57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72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0,0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4%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51,079,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4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1,048,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0,0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4%。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3,357,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62%;反对 10,213,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54%;弃权 4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8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82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58%;反对 10,21 3,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51%;弃权 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1%。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3,357,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365%;反对 8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2%;弃权 10,171,5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 65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826,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62%;反对 82,1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7%;弃权 10,171,5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13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32,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71%;反对 10,235,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13%;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51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801,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780%;反对 10,23 5,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374%;弃权 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6%。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01,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694%;反对 10,239,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60%;弃权 7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69,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163%;反对 10,23 9,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53%;弃权 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38,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36%;反对 10,237,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43%;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80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88%;反对 10,23 7,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23%;弃权 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39,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45%;反对 10,240,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72%;弃权 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8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80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01%;反对 10,24 0,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72%;弃权 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订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807,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898%;反对 10,240,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76%;弃权 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6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807,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98%;反对 10,24 0,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76%;弃权 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 关联股东吴海宙、徐奕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41,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72%;反对 10,237,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45%;弃权 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8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809,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46%;反对 10,23 7,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27%;弃权 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41,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72%;反对 10,23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44%;弃权 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8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809,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46%;反对 10,23 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25%;弃权 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夏青律师、侯燕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 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 ─────────┬──────────────────────────────────────────────── 2026-05-22 18:06│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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