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9 天晟新材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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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7:50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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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1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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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36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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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34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重新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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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6 │天晟新材(3001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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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6 │天晟新材(3001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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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1:0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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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1:0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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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7:5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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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36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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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7:50│天晟新材(3001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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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案件(维赛新材诉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8,020 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公司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
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威海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赛新材”)、望都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赛(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对其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系列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7、2023-063、2023-065、2024-001、2024-002、2024-011、2024-034)。
维赛新材认为公司上述诉讼请求导致维赛新材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导致维赛新材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
因此对公司提起诉讼。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2 月,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文
书,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维赛新材诉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鲁 02 知民初 6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5)。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维赛新材诉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4)鲁 02 知民初 66 号,一审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442,800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447,800 元,由原告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合
计约 404.1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 95.41 万元,该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营
账户,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
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维赛新材诉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公司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
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
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4)鲁 02 知民初 6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b0288062-099e-442e-bf57-7117eca1d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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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7:12│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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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晟新材”)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吴海宙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吴海宙先生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吴海宙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及重新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吴海宙 是 25,423,066 100.00 7.80 2025 年 5 2025 年 7 海南美娜达
月 16 日 月 14 日 商贸有限公
司
2、本次股份重新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 比例 押
东及其一 (%)
致行动人
吴海宙 是 22,423,066 88.20 6.88 见备注 否 2025 年 至办理解 厦门锋 偿还
7 月 14 除质押登 润投资 债务
日 记手续之 有限公
日止 司
吴海宙 是 3,000,000 11.80 0.92 高管锁 否 2025 年 至办理解 霍建勋 偿还
定股 7 月 14 除质押登 债务
日 记手续之
日止
合计 25,423,066 100.00 7.80 -
备注:吴海宙质押给厦门锋润投资有限公司的股票中 6,355,767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16,067,299 股为高管锁定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 (%)
吴海宙 25,423,066 7.80 25,423,066 25,423,066 100.00 7.80 19,067,299 75.00 0 0.00
备注:(1)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19,067,299 股为高管锁定股。
(2)表中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25,423,066 股指的是 2025 年 7 月 14 日发生
解质押及重新质押前一日的质押股份数量。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吴海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423,0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具体信息如下:
吴海宙,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最近三年内曾任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作
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核心资产为持有的公司 25,423,066 股股份,除此之外,吴海宙先生拥有房产、
股权投资等优质资产,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天晟新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营业收入 104,851,090.48 531,198,86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14,292.56 -58,651,825.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50,738.86 -69,452,143.35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69,492,296.20 853,923,85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656,262.55 52,764,404.42
2、吴海宙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吴海宙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偿还吴海宙先生自身债务,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吴海宙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100%。其高比例质押股份是大股东的自身行为,目前未出现平仓
风险或被强行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风险。
最近一年又一期,吴海宙先生存在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
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47b4e0a1-b1d7-4a5c-87ee-bd5f0d365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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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36│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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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ac2ebe9c-707c-41f1-bc16-ab9f291e5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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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34│天晟新材(300169):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重新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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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300169):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重新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391618e8-ab79-426a-82ad-6fac7b327c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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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6│天晟新材(3001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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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3001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3f30c59c-060a-4389-9e77-143a04be81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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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6│天晟新材(3001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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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3001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3313f01-c5b9-4ba3-9bc1-c9968ad93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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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1:02│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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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
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栏打钩的提案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
度预计的议案》
12.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
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
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丽品、张婷
电话:0519-86929019
传真:0519-88866091
邮编:213028
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http://wltp.cn
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e25e34f-83ac-498b-a1dd-63db98776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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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1:02│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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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晟新材”)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吴海宙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吴海宙先生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吴海宙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及重新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吴海宙 是 10,283,869 40.45 3.15 2020 年 7 2025 年 5 青岛融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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